非經常性損益

經濟術語

非經常性損益是指公司發生的與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以及雖與經營業務相關,但由於其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影響了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項收入、支出。

證監會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範問答第1號---非經營性損益》中特別指出,註冊會計師應單獨對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予以充分關注,對公司在財務報告附註中所披露的非經營性損益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完整性進行核實。

概念發展


非經常性損益這一概念是證監會在1999年首次提出的,當時將其定義為:公司正常經營損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發性損益。《問答第1號》則指出:非經常性損益是公司發生的與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的收支;以及雖與經營業務相關,但由於其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等方面的原因,影響了 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項收支。
新概念放大了非經常性損益的外延:即使不是公司“一次性或偶發性”的收支,但只要被中國證監會認定“影響了真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均可歸為非經常性損益。相應地,新標準中增加了不少新項目,如短期投資損益、資產置換損益等。相信通過新標準的具體落實,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的現象將進一步得到遏制。但《問答第1號》中並未給出一個界定是否“影響了真實公允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標準,對於哪些該算非經常性損益項目,難以進行窮舉,只能依據會計準則進行實質性判斷。在中國證監會將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盈利作為發行新股、再融資及ST公司摘帽的考核標準后,非經常性損益的界定問題已成為制約相關會計監管的瓶頸。
非經常性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

界定規定


公司在界定非經常性損益時,應遵循如下規定:

規定1

非經常性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是指公司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以及雖與生產 經營相關,但由於其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影響了真實、公允地評價公司當期經營成果和獲利能力的各項收入、支出。

規定2

非經常性損益應包括以下項目:
(一)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長期資產產生的損益;
(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文件的稅收返還、減免;
(三)各種形式的政府補貼;
(四)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五)短期投資損益,但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有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獲得的短期投資損益除外;
(六)委託投資損益;
(七)扣除公司日常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后的其他各項營業外收入、支出;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九)以前年度已經計提各項減值準備的轉回;
(十)債務重組損益;
(十一)資產置換損益;
(十二)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十三)比較財務報表中會計政策變更對以前期間凈利潤的追溯調整數;
(十四)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符合定義規定的其他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規定3.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08〕43號)
為保證上市公司、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的財務信息披露質量,我會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範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7修訂)進行了修訂,並改稱“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現予公告。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在編製2008年度財務報告時應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經常性損益。擬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執行。
這次公告把之前的14條非經常性損益擴大到21條,具體內容如下:
(一)非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沖銷部分;
(二)越權審批,或無正式批准文件,或偶發性的稅收返還、減免;
(三)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但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四)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
(五)企業取得子公司、聯營企業及合營企業的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產生的收益;
(六)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益;
(七)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災害而計提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九)債務重組損益;
(十)企業重組費用,如安置職工的支出、整合費用等;
(十一)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交易產生的超過公允價值部分的損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凈損益;
(十三)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關的或有事項產生的損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投資收益;
(十五)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轉回;
(十六)對外委託貸款取得的損益;
(十七)採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後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十八)根據稅收、會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當期損益進行一次性調整對當期損益的影響;
(十九)受託經營取得的託管費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

理解要點


在理解非經常性損益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利得和損失

⒈非經常性損益即國際會計準則中所提到的利得和損失
公司如果發生非經常性收益,則會導致公司經常性活動產生的凈利潤要低於利潤表中所反映的當期凈利潤,從而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標就會小於按照當期凈利潤計算所得出的結果;如果發生非經常性損失,則會導致公司經常性活動產生的凈利潤要高於利潤表中所反映的當期凈利潤,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盈利指標就會高於按照當期凈利潤計算所得出的結果。

相關領域

2.非經常性損益主要發生於與公司生產經營無直接聯繫的相關領域
比如,公司出售分部或子公司所取得的投資收益在很多公司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但是,非經常性損益也有可能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比如在關聯交易中,大股東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以高於市場價格的價格購買上市公司生產的產品或者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向上市公司供應原材料,從而增加上市公司的利潤。由於按照非公允的價格進行關聯交易所獲取的利潤並不是公司在正常的經營活動中可以獲取的利潤,因而也應該算做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
因此,在確定非經常性損益項目時,切記非經常性損益與非經營性損益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公司完整的經濟活動應該包括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三部分,除了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等商品生產經營活動外,還應該包括企業基於各種戰略考慮所進行的對外長期投資活動等資本經營活動,也應該包括公司利用暫時閑置的資金自行進行的短期投資活動和相關的籌資行為。因此,我們不能根據損益是否來源於商品生產經營活動作為判斷該收益是否為非經常性損益的唯一標準。

判斷

3.判斷某項損益是否為非經常性損益時,除了應該考慮該項損益與生產經營活動的聯繫外,更重要的是應該考慮該項損益的性質、金額或發生頻率的大小
1).判斷某項損益的性質,應主要分析產生該項損益的事項或業務是否為公司持續經營所必需,是否為公司發生的特殊業務。從公司所處的經營環境看,特殊性的事項或業務具有高度的反常性,而且與企業正常典型的活動明顯地不相關或僅僅偶然相關。如果產生某項損益的事項或業務是公司持續經營不可或缺的,則該項損益就不能作為非經常性損益來處理。比如,公司為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每隔幾年要對設備進行一次大修理,因而不是公司的特殊業務,所發生的大修理費用就是公司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能力所必須發生的費用,由此而產生的損益也就應該是公司的經常性損益;又比如,上市公司由於向關聯企業借用資金而支付的資金佔用費如果明顯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則此項資金借入業務就不是公司持續經營所必需的業務,而是一項特殊的業務,因此多支付的資金佔用費就應該是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
2).判斷某項損益是否為非經常性損益時,還應該考慮損益金額的大小。根據會計中的重要性原則,對於一些金額較小的非經常性損益即使將其視為經常性損益,也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分析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因此,對於一些明顯可歸於非經常性項目、但金額較小的損益,為了簡化起見,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將其視為經常性損益處理。但是,如果這些損益對公司的主要財務指標將會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時,仍然將其視為經常性損益就不恰當了。比如,某上市公司向關聯企業收取的資金佔用費收益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高了50萬元,扣除所得稅的影響后僅占當期凈利潤的0.1%,如果公司按照當期凈利潤計算的凈資產收益率剛好超過6%,但扣除該項收益后的凈資產收益率則低於6%.在此情況下,如果不扣除多收的50萬元,會使公司達到了發行新股的最低條件,扣除后該公司就失去了發行新股的資格。所以,應將多收的資金佔用費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3).除了考慮損益的性質和金額外,還必須考慮其發生的頻率。產生非經常性損益的事項或業務應該是公司發生的偶發性事項或業務,也就是公司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能合理預計是否會發生的業務。正是因為這些事項或業務發生的偶然性,由此而產生的損益就應該歸屬於公司的非經常性損益。比如,公司於本年度獲得了當地政府給予的一次性財政補助300萬元,使公司避免了出現虧損的不利局面,但公司對於以後年度能否繼續獲得此類補助則無法進行合理的預計。因此,本年獲得的300萬元一次性財政補助就應該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包含項目


商品經營活動

(一)商品經營活動可能涉及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⒈商品經營活動中顯失公允的關聯購銷交易產生的損益。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只要基於公平合理的基礎按照市場原則進行,是商品生產經營中的正常現象。但很多公司基於利潤指標的考慮,在關聯交易中往往採用不合理作價的方式為公司增加利潤。因此,為了真實地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高低,在計算財務指標時應該將由不合理的關聯交易產生的利潤水分予以扣除。但是,在扣除顯失公允的關聯交易產生的損益時,應該按照關聯交易的具體類型分別確定計入非經常性損益的金額。公司與關聯企業之間發生的、屬於公司持續經營必不可少的、經常性發生的業務產生的損益在計算非經常性損益時,只應該扣除關聯交易作價與公允的市場價格之間的差異所形成的差額損益,如商品經營活動中包括的關聯採購、關聯銷售、土地的租賃、各種輔助性勞務的提供等交易類型。
⒉資產的處置或置換損益以及債務重組損失。公司為生產經營所購置的各項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是公司進行持續經營不可或缺的基礎,作為生產型公司購置資產的主要目的並不是通過對這些資產的出售或置換以獲取利潤,處置或置換此類資產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頻率也是很低的;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發生的損失也是經營活動中偶然發生的損益。因此,對於企業由於處置或置換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損益以及債務重組的損失,應該剔除在經常性損益之外,作為非經常性損益。
⒊有關資產的盤盈盤虧。資產盤盈或盤虧應該是屬於公司偶然發生的業務,由此產生的損益應該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⒋資產減值準備。各項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公司在持續經營過程中經常發生的事項,因此公司不應該將計提的各種資產減值準備對損益的影響看作非經常性損益。
⒌補貼收入及相關的稅收優惠、返還。對於公司獲取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等各種稅收優惠及稅收返還、財政補助等其他各種補貼收入是否應該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合理地判斷:
⑴根據獲得補貼收入或享受稅收優惠、返還的期限,判斷公司能否在未來較長的期限內獲取這些收益。如果公司能夠在較長的期限內(比如在連續3年或3年以上的期限內)連續地獲取這些收益,則可以認為這些收益的取得構成了公司經常性損益的組成內容。
⑵根據相關收益取得的法律文件是否存在、是否符合現行規定。如果沒有審批文件,或屬於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越權審批,則由此產生的收益即使能夠在很長的時期內可以獲得,也不能作為公司的經常性損益。比如,某公司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每年均有大量的進出口業務,則公司每年收到的稅務部門的出口退稅雖然在會計處理時作為補貼收入,也應該作為經常性損益項目進行處理。

投資活動

(二)投資活動可能涉及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公司發生的投資活動包括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兩種基本類型,由此獲取的投資收益包括:股權投資收益、債權投資收益以及股權投資差額的攤銷。對於上述三部分收益能否作為公司的經常性損益,應該根據其形成的具體來源進行分析:
⒈公司基於戰略發展的考慮進行各種長期投資,其主要目的並不在於短期內轉讓以獲取價差收益。因此,通過對外的長期股權、債權投資在持有投資期間所獲取的正常投資收益,應該作為經常性損益。但是,公司轉讓持有的長期投資屬於特殊業務,由此而產生的損益應該全部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否則無法合理地評價公司的盈利能力。
⒉公司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時發生的股權投資差額按照現行會計制度的規定計入投資收益,如果公司能夠合理地預計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不會轉讓該項股權,且攤銷期限不短於3年,則可將此項發生頻率較高的損益歸屬於公司的經常性損益。
⒊公司進行的各種短期投資(包括委託投資)其目的主要在於獲取短期內的差價收益。由於在經營活動中收入和支出之間存在時間差,從而可能導致部分資金閑置。因此,如果公司利用暫時閑置的資金而不是借入的資金直接進行而非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短期投資,則可以將此類投資產生的收益作為公司的經常性損益處理。
⒋如果公司發生向其他企業拆出資金或委託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也應該作為企業的投資活動。如果此類活動產生的收益高於或低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則應該將實際獲取的收益與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結果之間的差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籌資活動

(三)籌資活動可能涉及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
⒈如果公司在進行工程項目建設時,可能獲得財政貼息的優惠政策,則可以將獲得的財政貼息收益沖減工程成本或當期財務費用。但是,由於財政貼息的時間一般為一年時間,最長不會超過三年,因此,應該將獲得的財政貼息收益進入當期損益的部分作為非經常性損益。
⒉如果公司在向關聯企業及其他企業拆入資金時,支付的資金佔用費高於或低於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應該將實際支付的資金佔用費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得出的結果之間的差額作為非經常性損益項目處理。
⒊對於外幣業務發生較多的公司,由於匯率變動而形成的匯兌差額應該作為經常性損益項目處理。

其他項目

營業外收支項目中,公司發生的諸如捐贈支出、債務重組損失、罰款收入或支出、非常損失等營業外收支項目(不含上面已經提及的項目),在公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頻率不大,屬於偶然發生的事項,因此均應該作為非經常性損益處理;但公司支付的學校經費在目前的條件下,可以認為是公司需經常發生的事項,因此應該作為經常性損益項目處理。
⒉追溯調整的影響數。由於公司會計政策在制訂以後一般情況下應該保持相對穩定,所以會計政策變更不是經常發生的事項,由於變更會計政策對以前年度進行追溯調整而引起的以前年度損益的變化,應該作為當年的非經常性損益處理。
⒊公司由於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而實際收到的所得稅返還,按照現行會計處理的方法應該在收到時沖減所得稅費用,而不是計入補貼收入,嚴格說也是公司的一項非經常性損益。但是,公司在計算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時,應該先以利潤表反映的利潤總額為基礎,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對利潤總額的影響后再結合納稅調整因素計算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扣除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的所得稅後即可得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因此,從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的計算方法看,由於所得稅返還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在計算非經常性損益項目時無需考慮所得稅返還的影響。

披露


概述

根據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的現行規定,公司在對非經常性損益項目進行信息披露時,應該在利潤表下面以補充資料的形式,同時在披露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財務指標時,應該在主營業務利潤、營業利潤和凈利潤的基礎上,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披露以上兩個指標。《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公司披露的是有關非經常性項目對利潤總額的影響,但是我們認為這種披露方式不利於報表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分析,不能直觀地向報表使用者反映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盈利能力的影響。因此,我們建議公司在反映此項目時,可以參考下列信息披露的方式:

披露的形式

將《企業會計制度》要求披露的利潤表補充資料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要求提供的利潤表附表合二為一,統一以利潤表附表的方式披露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以及非經常性損益的相關內容。具體組成內容包括:
⑴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標;
⑵非經常性損益。

披露的內容

⑴公司確定非經常性損益的具體標準,以及非經常性損益包括的具體項目;
⑵非經常性損益對利潤總額的影響;
⑶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凈利潤的影響。

證監會

上市公司08年年報要披露非經常性損益
證監會2008.11.16 發布公告,對《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規範問答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2007修訂)進行了修訂,並改稱“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要求上市公司編製2008年度財務報告時要對非經常性損益進行披露。
根據公告,公司在編報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或發行證券的申報材料時,應對照非經常性損益的定義,綜合考慮相關損益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的關聯程度以及可持續性,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做出合理判斷,並做出充分披露;除應披露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外,還應當對重大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內容增加必要的附註說明;對“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以及根據自身正常經營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將本規定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當在附註中單獨做出說明。
非經常性損益是指與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無直接關係,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由於其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影響報表使用人對公司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斷的各項交易和事項產生的損益。
“非經常性損益”還原公允價值本質
想做大資本市場,絕不能重複美國片面追求市值上的證券化率的錯誤。對公允價值的反思,最直截了當的辦法,就是還原其“非經常性損益”之本質。引導上市公司更好地通過集中精力發展主業,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正是“非經常性損益”還原公允價值本質的最重要的意義所在。
對公允價值的反思,最直截了當的辦法,就是還原其“非經常性損益”之本質。中國證監會將投資收益之類的公允價值重新界定為非經常性損益,正是如此。

美國

美國當初首先引入公允價值,標榜的是公平價值,實際上更為注重的其實是泡沫價值,尤其是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槓桿作用被過度開發、過度利用、過度發展的情況下。顯然沒有想到過一旦遇上不活躍的市場又將如何,而偏偏就讓它遇上了被格林斯潘稱之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恰是公允價值計量方法反而使危機更快地暴露出來,讓投資者看到了高槓桿率的迷人泡沫破滅之後尷尬不已的真實情況。
美國的銀行家認為按市值計價會計準則是導致當前金融危機的原因之一,所以,在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財務會計公告第157號《公允價值計量》和第159號《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選擇》還未滿一年時,就以救市的名義作了一項頗具爭議的修改:企業在為資產確定其公允價值時,如果該類資產缺乏活躍的公開市場交易,則可以通過內部定價,包括合理的主觀判斷來確定其公允價值。正如美國消費者聯盟的負責人所指出:允許企業欺騙投資者又欺騙自己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它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中國

中國證監會在修訂2001年頒布實施的非經常性損益規定時,考慮到上市公司從2007年開始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對於影響較為普遍的項目,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持有和處置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損益是否應界定為非經常性損益等未做出明確規定。不過,在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界定上,通過簡單對照文件列舉項目的方式“對號入座”,實際容易導致對非經常性損益的界定標準不一致,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中國房地產信貸產品沒有急於去證券化創新,房地產上市公司也沒有急於按照市值計價原則引入公允價值,大多數上市公司在引用公允價值上也相當謹慎,這可以說是中國得以有幸避免美國次貸危機和兩房危機的一個重要原因,但發生在金融類上市公司以及某些持有可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分比例較高的上市公司“成亦公允價值、敗亦公允價值”的教訓,顯然不容忽視。

其他

對於更多地採用虛擬價值而幾乎不涉及成本價格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來說,一年多來股票賬面市值的“大忽悠”,不免令相當一些上市公司淪為公允價值的重災區。根據銀監會對2007年上市銀行年報的統計分析,2007年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負債僅占負債總額的0.53%,明顯小於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的規模。這種不對稱的方式容易增加資產負債表的波動性,中國平安可以說是最為典型的例證。2007年利潤大增107.9%的中國平安,2008年三季度僅僅因為計提投資富通的157億元壞賬準備,就產生了高達78億元的巨虧。
重新將“與公司正常業務無直接關係”以及“雖與正常經營業務相關但性質特殊和偶發性”兩大類型的公允價值定義為“非經常性損益”,不僅有助於在會計實務處理上澄清誤以為“公允性”可以取代“真實性”的錯誤認識,更好地堅持“真實性”、“可持續性”和“可比性”等基本會計原則,更重要的意義還在於真實還原了公允價值的本質。

新會計準則

2007年起執行的新會計準則,允許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當期損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有關ST公司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扭虧后即可申請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規定,多家盈利無望、處於退市邊緣的*ST公司在2007年底採用這一方式保住了上市地位。但《股票上市規則》也規定,ST公司如要摘帽,不僅要求凈利潤扭虧,還要求主營業務正常運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為正值。在證監會和財政部規範ST公司債務重組收益項目以後,由於跟股票投資相關的損益將可能列入非經常性損益,一些希望通過炒股扭虧摘帽的ST公司願望落空。這是對資產重組的撥亂反正,應是好事而不是壞事。

來源

公允價值還原於非經常性損益的新規,也有可能影響到一些準備再融資的上市公司。對那些準備再融資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否真正具有可持續性,將是一個不小的考驗。不過,這對於糾正目前一些上市公司“重融資、輕回報”的偏向則不無益處。
想做大資本市場,絕不能重複美國擴張金融泡沫片面追求市值上的證券化率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