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教育局

興國縣教育局

興國縣教育局是主管興國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辦公地點為興國縣瀲江鎮鳳凰大道276號。

教育情況


全縣現有各級各類學校592所,其中高級中學5所,職業高中7所(其中含教師進修學校1所,衛生職校1所),初中29所,小學293所,教學點138個(153個),特殊教育學校1所,青少年活動中心1所,幼兒園118所。
全縣在校中小學生147972人,其中小學生95151人,初中生33580人,普通高中生12478人,職業高中6723人,特教學生40人。另有在園幼兒(含學前班幼兒)17572人。
全縣現有教職工6725人,其中公辦中小學6441人,小學專任教師3440人,達大專以上學歷率為51.34%;初中專任教師1946人,達本科學歷率為43.11%;高中專任教師709人,學歷合格率為92.67%。
全縣中小學校園佔地面積234.52萬平方米。校舍建築總面積77.74萬平方米,其中:小學34.56萬平方米,生均校舍3.63平方米;初中22.75萬平方米,生均校舍6.77平方米;高中20.43萬平方米,生均校舍16.37平方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實施辦法。
(二)研究提出我縣教育改革發展思路,編製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並監督檢查實施工作。
(三)負責對全縣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與評估。協調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統籌教育經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劃和管理措施;負責管理國內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五)負責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指導、協調各類教育均衡發展。
(六)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與管理,落實幹部人事、教職工調配、師資培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工資、職稱評聘等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學校領導班子的考察、任免(聘任)工作。
(七)統籌規劃、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與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八)統籌規劃全縣中小學網點布局,指導全縣中小學校舍建設工作。
(九)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按許可權審批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十)管理全縣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教育考試工作。
(十一)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書寫規範字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現代化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統籌管理全縣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
(十四)統籌規劃、指導全縣勤工儉學工作、風險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內設6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紀檢監察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教育信息、信訪工作和宣傳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和外事工作。

人事股

負責教育系統的人事調配、勞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和機構編製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縣教師、教育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指導學校人事管理體制改革與分配製度改革;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校教職工考核考察工作;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普通話推廣和規範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全縣教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計劃財務股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經費預決算的編製、財務分析和各類統計;統籌管理縣本級教育事業費、教育專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投資和有關經費的政策和措施;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指導執行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工作,並指導和監督全縣教育系統財務內審工作。

教育股

負責管理全縣普通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的實施;負責管理全縣初中、小學學籍;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德育工作和青少年科普工作,指導開展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學校網點布局調整;擬定各類教育工作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辦學管理股

綜合管理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規劃並指導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審批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具體事宜;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指導、管理和檢查評估。

安全監察股

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工作的管理、檢查和指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學校安全工作培訓;負責中小學安全事故的調查並協助有關部門對學校安全責任事故進行處理。

人員編製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6名,工勤編製2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其它事項


1、教育工會從教育局機構分離,保留單列事業編製2名。
2、原批准設立的下屬事業單位均保留現狀。
3、縣平川中學領導職數:校長1名,副校長3名;
縣第一中學領導職數:校長1名,副校長3名;
縣第三中學領導職數:校長1名,副校長3名;
縣職業技術學校(縣第四中學)領導職數:校長1名,副校長3名;
縣教師進修學校領導職數:校長1名,副校長3名。

辦公地址


興國縣瀲江鎮鳳凰大道27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