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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利益
詞語
徠國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拼音是guó jiā lì yì。它就是滿足或能夠滿足國家以生存發展為基礎的各方面需要並且對國家在整體上具有好處的事物。
“利益”一詞源於拉丁語,意為“與人或事有關的,有影響的,重要的”。而在漢語里“利益”的詞義就是“好處”這是一個具有高度概括的釋義 ,可以應用於任何情況。例如,講個人利益,就是對個人有好處,講民族利益就是對民族有好處,講國家利益就是對國家有好處。
國家利益和政府統治者利益不同,反對政府不是反對國家。
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利益的一個重要客觀條件:國家。
國家利益的概念就是在歐洲最早的民族國家形成之後才出現的,由法國的黎塞留主教首先提出國家至上理論,可見國家是最高的本源,國家主權至高無上,國家利益自然就源於國家主權,是國家的最高目標,國家行為的出發點和歸宿。於是,國家利益成了決定國家對外政策與行動的基本動因,影響國際關係的核心因素,也是國家間關係最基本的驅動因素。在民族國家繁榮昌盛的歷史時期,每個國家都極力強調其國家利益的重要性、獨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關於國家利益的概念辨析,中西方學者乃至不同派系的認知都不盡相同。現實主義代表摩根索曾對國家利益的概念提出明確的定義,他說,國家利益應當包括三個重要的方面:領土完整、國家主權和 文化完整。他認為,在這三個方面中,最本質的問題就是一個國家的生存問題,其餘方面都是次要的問題。結構現實主義學派代表人華爾滋以簡約的模式來分析體系結構從而得出結論:生存是國家惟一的利益。新自由主義學派代表人物基歐漢主張三種國家利益:生存,獨立,經濟財富。而建構主義學派代表人溫特又在其後加了第四種利益—集體自尊。
國家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歷史基礎與未來發展,包含了政治、經濟、文化、軍事、金融、法律制度等科學技術進步與持續進步成果,與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
所有的中國公民以及海外同胞,都有責任和義務,誓死捍衛中國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利用合法的手段增加中國的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為祖國造福!
從客體上看,一切能夠滿足或能夠滿足國家生存發展等方面需要並且對國家具有好處的事物,都是國家利益;任何國家利益也都是滿足或能夠滿足國家生存發展需要並且對國家有好處的事物。當然,這種事物既可以是實體性的實物存在,也可以是過程性的事件存在;既可以是物質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既可以是已經或正在滿足國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夠滿足國家需要的存在;既可以是現實的存在,也可以是潛在的存在。國家利益因此可以根據利益客體的不同分為不同的類型,例如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實物利益與過程利益、現實利益與潛在利益、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等等。
從主體來看,國家利益只能是以國家為利益主體的利益。因此,國家利益雖然與帝王利益、官吏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統治者利益、被統治者利益、國民利益等等密切相關,並且在不同時代具有不同的複雜關係,但由於國家利益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因而不同於如上的任何一種利益,甚至在外延上屬於具有全異關係的不同概念。當然,對於國家利益與這些不同主體的利益之間的現實關係,還需要根據其複雜多變的各種不同表現形式,歷史地、具體地、客觀地進行深入研究與分析。
對於國家利益的產生,有兩點必須注意:
(1)國家利益不同於民族國家利益,民族國家及民族國家利益出現於近代西方這一事實並不說明國家利益是在西方近代才形成的;
(2)國家利益是客觀的,它的產生或形成不以人們是否形成國家利益意識或國家利益觀念為轉移。
社會主義中國的國家利益最終是中國人民的利益。人民是國民中除去敵人的公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的內涵是不同的。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國內的一切社會主義的建設者和愛國者,都是人民的組成部分。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國的國體決定了我們的國家利益必然真正體現、切實維護中國人民的利益。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當家作主,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維護國家利益。鄧小平曾深情地說,“我是中國人民的兒子”,要把人民滿意不滿意、答應不答應、高興不高興,作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標準。1982年9月,鄧小平在與撒切爾夫人談到香港問題時說:如果在1997年後還不能把香港收回,任何一個中國領導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國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人民就沒有信任我們。在談到中印邊界問題時,他對來訪的印度代表團指出: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你們有人民感情的問題,我們也有人民感情的問題。這些論述表明,鄧小平始終把中國人民的意志、需要、願望、感情,作為國家利益的最終歸宿與依據。這與西方國家一些政治家和政治思想家抽象地把國家利益看成是全體國民共同利益的觀點,有著鮮明的區別。另一方面,鄧小平還強調,要維護中國人民的利益,就必須堅定地捍衛中國的國家利益。愛國,就是要愛社會主義新中國,就是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人民利益只有上升、集中到國家利益中來,運用國家的工具,才能得到真正的維護。在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還存在的國際社會中,在不合理的國際經濟政治舊秩序仍然存在的現實生活中,要維護中國人民的利益和權利。
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堅定不移地維護中國的國家利益。
鄧小平經常把“中華民族”和“國家”這兩個概念交替使用,要求把捍衛民族利益與愛國主義結合起來,把以民族利益為重的行為看成是維護國家利益的愛國行為。這一思想,鄧小平早就萌發了。
1939年1月21日,鄧小平就曾指出:我們共產黨認為,沒有民族利益就沒有了階級利益,因為國亡了,地主、資本家無出路,工農、小資產階級也無出路,所以我們始終堅持統一戰線,主張各黨派、各階級的密切合作。
1950年7月21日,他說: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閡的基礎上,經過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華民族美好的大家庭。1983年6月26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西東大學教授楊力宇時,在談到如何解決台灣問題時說: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們希望國共兩黨共同完成民族統一,大家都對中華民族作出貢獻。1990年9月,鄧小平在會見馬來西亞郭氏兄弟集團董事長郭鶴年時指出:大陸同胞,台灣、香港、澳門的同胞,還有海外華僑,大家都是中華民族子孫。我們要共同奮鬥,實現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鄧小平不僅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利益是真正全面地代表了中華民族的利益,而且指出,只有真正地愛社會主義中國,才能確實地維護中華民族的利益。1990年4月,他在會見泰國客人時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集中力量搞四個現代化,著眼于振興中華民族。沒有四個現代化,中國在世界上就沒有應有的地位。我們搞的四個現代化,是社會主義的四個現代化。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有凝聚力,才能解決大家的困難,才能避免兩極分化,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國家利益的內容是豐富、多樣的。鄧小平的國家利益觀裡面,是國家的經濟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安全利益和外交利益等方面的有機統一體。在這些國家利益中,鄧小平從時代主題的變化和中國社會基本矛盾的轉變中,把國家的經濟利益作為國家利益的核心,形成了以經濟利益為中心的全面的國家利益觀。
利益核心
首先,發展經濟是當代中國國家利益的核心。馬克思主義認為,經濟是社會存在與社會發展的基礎,是社會歷史的最終決定力量。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特別是科學技術的創新與進步,為推動歷史發展,維護和發展國家利益提供了基本的物質保障。在新的歷史時期,鄧小平針對“文革”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左傾錯誤曾反覆指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我們當前最大的政治,因為它代表著中國人民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現在要橫下心來,除了爆發大規模戰爭外,就要始終如一地、貫徹始終地搞這件事,一切團結這件事,不受任何干擾,就是爆發大規模戰爭,打仗以後也要繼續干,或者重新干。我們全黨全民要把這個雄心壯志牢固地樹立起來,扭著不放,‘頑固’一點,毫不動搖。”“不堅持社會主義,不改革開放,不發展經濟,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條。基本路線要管一百年,動搖不得。”他認為,社會主義的本質就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這樣,就把發展經濟確立為新時期中國國家利益的惟一中心:“核心是經濟建設,它是解決國際國內問題的基礎。”。為了推進經濟的不斷發展,鄧小平提出,要大力發展科學技術,因為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要推進國民教育的發展,培養各種人才;要對外開放,面向世界。鄧小平多次強調,“中國長期處於停滯和落後狀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閉關自守。經驗證明,關起門來搞建設是不能成功的,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在國慶35周年,鄧小平在慶祝大會上指出:中國的對外開放政策有兩個基本內容,一個是反對霸權主義和維護世界和平,一個是“長期實行對外開放,願意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同世界一切國家建立發展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關係。”“開放是對世界所有國家開放,對各種類型的國家開放。”
其次,建設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推進精神文明建設,把國家的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維護好、發展好。鄧小平認為,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利益,集中體現在堅持四項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保護政局穩定,保持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堅持政策的連續性,不斷推進社會主義的民族法制建設,在黨的領導下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改革。在國際生活中,維護中國的國際地位、國際影響,不斷改善我國的國際政治環境、開拓對外政治交往。重視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把精神文明作為中國文化利益的核心,是鄧小平的又一重要貢獻。早在1979年10月,鄧小平在中國文學藝術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會上的祝詞中,就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設的目標:“我們要在建設高度物質文明的同時,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水平,發展高尚的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設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 1980年12月,他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把精神文明建設作為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並對精神文明的內涵作了明確地概括:“我們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國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質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所謂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學、文化(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產主義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紀律,革命的立場和原則,人與人的同志式關係,等等。”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鄧小平反覆提醒人們要防止重物質文明建設、輕精神文明建設的錯誤傾向:“有一點要提醒大家,就是我們在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時,一定要堅持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堅持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全國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這四條裡面,理想和紀律特別重要。我們一定要經常教育我們的人民,尤其是我們的青年,要有理想。”1985年9月,他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就精神文明建設對物質文明建設的重要影響曾指出:“不加強精神文明的建設,物質文明的建設也要受破壞,走彎路。光靠物質條件,我們的革命和建設都不可能勝利。”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對如何建設精神文明進行了總結:“總之,只要我們的生產力發展,保持一定的經濟增長速度,堅持兩手抓,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就可以搞上去。”不僅要建設、發展好中國的文化利益,還要在國際交往中堅持維護中國不怕壓、不怕邪、講原則的形象,維護民族尊嚴,講國格。
再次,要始終把國家的安全與主權放在第一位,在服從國家經濟建設全局的基礎上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實行真正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在對外交往中,維護國家利益的核心,就是維護國家的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在十二大開幕詞中,鄧小平指出:中國人民珍惜同其他國家和人民的友誼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經過長期奮鬥而的獨立自主權利。任何外國不要指望中國做他們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國會吞下損害我國利益的苦果。1989年,在會見尼克松時,他又說:“人們支持人權,但不要忘記還有一個國權。談到人格,但不要忘記還有一個國格。特別是像我們這樣第三世界的發展中國家,沒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獨立,國家是立不起來的。”同年,他在會見以櫻內義雄為團長的日本貿易促進協會訪華軒時說:“國家的主權、國家的要始終放在第一位。” (348)鄧小平還指出,重視安全與主權,積極展開對外交往,最終要服務於國內經濟建設這個大局。“我們的對外政策,就本國來說,是要尋求一個和平的環境來實現四個現代化。這不是全民族,是真話。這不僅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也是符合世界人民利益的一件大事。”要有力地捍衛國家的主權與安全,當然需要在經濟、政治、文化、外交等各條戰線做好工作。同時,鄧小平還特別重視建立起強大的人民國防。毛澤東認為,沒有一個人民的軍隊,就沒有人民的一切。鄧小平指出,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防建設要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的大局,並且要在這個大局下有所作為:不僅要積極動搖、參與國家經濟建設,而且要通過自己的發展,為國家建設和人民和平勞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最後,徠國內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是起決定性的因素。為此,一方面,鄧小平反覆強調,中國的關鍵是要把自己的事情辦好,不斷發展自己。1978年後,鄧小平在不同場合多次指出:“中國能不能頂住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的壓力,堅持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關鍵就是看能不能爭得較快的增長速度,實現我們的發展戰略。”“現代化建設是我們解決國際問題、國內問題的最主要條件。一切決定於我們自己的事情幹得好不好。我們在國際事務中起的作用的大小,要看我們自己經濟建設成就的大小。如果我們國家發展了,更加興旺發達了,我們在國際事務中的作用就會更大…… 在國際事務中反對霸權主義,台灣回歸祖國、祖國統一,歸根結底,都要求我們的經濟建設搞好。”另一方面,他又反覆強調要善於守拙,不稱霸、不當頭。1982年,他及時指出:很多朋友說,中國是第三世界的頭頭,我們說頭頭不能當,頭頭一當就壞了。這不是什麼客氣話,這是一種真實的政治考慮。冷戰結束后又說:“我們千萬不要當頭,這是一個根本國策。這個頭我們當不起,自己力量也不夠。當了絕無好處,許多主動都失掉了。中國永遠站在第三世界一邊,中國永遠不稱霸,中國也永遠不當頭。”他還說:“不隨便批評別人、指責別人,過頭的話不要講,過頭的事不要做。”總之,我們誰也不怕,但誰也不得罪,按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辦事,在原則立場上把握住。當然,韜光養晦,也還要有所作為。“但在國際問題上無所作為不可能,還是要有所作為。作什麼?我看要積極推動建立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為此,就要堅持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當然,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要就事論事,也不能因為反對某些國家的霸權主義就中止和他的正當交往。這樣,我們的主動性就大了,說話就更有力量了,就能為維持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作出貢獻,從而就能為和平建設贏得更多的時間。
除了需要嚴格區分“國家利益”與“民族國家利益”的不同、國家利益本身的出現與國家利益意識的不同之外,在國家利益的問題上,還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討論,並劃清相應的界限。
由於政治國家(state)具有階級性,因而長期存在著一種情況,即把國家利益說成是統治者或統治階級的利益,也就是把國家利益等同於統治者的利益。這種做法包括了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歷史上的某些統治者,特別是帝王們,在“朕即國家”思想的支配下,從“應然性”和“肯定性”上,把國家利益看成等同於其個人的利益,在思想上和行為上或多或少地以自己的個人利益(有時是一部分統治者的利益)代替國家利益——這種思維方式對把國家利益等同於統治者個人利益當然是持肯定態度的,認為理應如此;另一方面是歷史上的被統治者,特別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贊成者和實行者,從“必然性”和“批判性”的角度上,指出在階級社會中,國家利益就是帝王的個人利益,或者說在本質上就是統治者的利益,國家因此剝奪了被統治者的利益——這種觀點對國家特別是剝削階級的國家,是持批判和否定態度的,認為不應如此。
然而事實是,國家——無論是政治國家state還是民族國家nation,雖然其都具有階級性(當然它們具有階級性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國家利益在更多更大的程度上反映著或體現著統治者的利益,但是它並非完全等同於統治者的利益。無論是歷史上的剝削階級的國家,還是現實的社會主義國家,甚至是曾經出現過的暴君專制國家,國家利益與統治者利益之間都存在著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有時較小,有時較大,在某種形式的國家中較小,在另外形式的國家中較大,但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完全等同。對於歷史上剝削階級統治的國家來說,所謂國家“本質上”是統治者的國家,國家利益“本質上”是統治者的利益,這也只能說明國家被掌握在剝削階級的統治者手中,被其當做了實現其個人或其統治集團一己私利的工具,因而在很大甚至極大的程度上反映著和體現著統治者的利益,在很大甚至極大的程度上忽略甚至侵害了被統治者的利益,而並不說明掌握在剝削階級手中的國家除了反映統治者的利益之外,絲毫也不反映被統治者的利益。在歷史上各種各樣的剝削階級國家中,統治者可能是“開明君主”也可能是“暴君”,統治方式可能是集權專制也可能是分權民主,這些區別表明了統治者以自己個人利益或集團利益代替國家利益的程度的區別,但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統治者個人利益或統治者集團利益都不可能完全替代或等於由其統治著的國家的國家利益。一些國際政治研究專家關於國家利益與帝王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等等的區別的論述,深刻地說明了統治者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區別,但此外還有兩點卻被忽略了,一是統治者利益與國家利益不僅有區別,而且還有聯繫,國家利益在不等於統治者的利益的同時,另外又總在不同程度上體現著統治者的利益;二是國家利益與統治者利益的這種關係,並非專指民族國家利益與統治者利益之間的關係,而是包括了一切形式的國家利益與統治者的利益之間的關係。
當然,還有一點也要注意,即在強調國家利益不等於統治者利益的同時,還必須明確,國家利益更不等於被統治者利益。由於國家對被統治者的統治,國家利益對被統治者利益的反映和體現要遠遠小於對統治者利益的反映,從而造成了國家利益與被統治者利益的巨大差別,這也就使人們很容易看到國家利益與被統治者利益的不同。但是對此需要注意的另一個方面是,雖然被統治者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體現程度大大小於統治者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體現程度,但國家利益在任何時候都或多或少地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被統治者的利益,而不可能完全不體現被統治者的利益。如果國家利益只體現統治者利益而對被統治者利益沒有任何體現,那麼這樣的國家就不可能存在下去。歷史上被推翻和被消滅的國家,其“亡國之道”各不相同,但也有一些是由於統治者在國家利益中對被統治者的剝奪達到了被統治者能夠忍受的極限,從而使被統治者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冒著生命危險把其推翻了,甚至是幫助異國把本國消滅了。
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看到,國家利益既不等於統治者的利益,也不等於被統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國家利益既體現著統治者的利益,也體現著被統治者的利益。這裡存在的差別不是質上體現與不體現的差別,而是量上體現得多與體現得少的差別。一般來說,甚至可以說是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國家利益都是體現統治者的利益多,體現被統治者的利益少。但無論何時,國家利益都不可能完全體現統治者的利益而完全不體現被統治者的利益,因而不可能完全等同於統治者的利益而完全不反映被統治者的利益。
如果從理論上看國家利益與統治者利益及被統治者利益的不同,那麼這是因為國家利益的主體是國家,而統治者利益的主體是統治者,被統治者利益的主體是被統治者,這些主體之間的差別,必然造成利益的差別。無論對於肯定者和讚揚者來說,還是對於否定者和批判者來說,在客觀上,就像國家中的統治者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完全等同於國家一樣,統治者的利益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與國家利益完全相同;也如同國家中的被統治者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完全脫離國家一樣,被統治者的利益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與國家利益完全相異。
國家利益不同於統治者的利益,不僅是指國家利益不同於統治者的個人利益,也包括國家利益不同於統治者的集團利益。同時,國家利益與被統治者利益的差別,不僅是國家利益有別於被統治者的個人利益,也指國家利益有別於被統治者的群體利益。這也就是說,國家利益與國人利益之間是有區別的——其中的利益主體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也無論是個體還是群體。
國家利益是以國家為完整主體的利益,因而它既不同於國家內部以國民個體為主體的國民個體利益(包括從帝王到平民的不同層次上的個體),也不同於由國家內部以不同的國民群體為主體的國民群體利益,甚至不同於以全體國民為主體的國民整體利益。更概括地講,國家利益與國家內部的任何個人利益以及任何形式的利益群體的利益都是有區別的。
但是在注意到這一方面問題的同時,也不可忽略另一個方面,即國家利益總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體現著國民的個體利益和國民的公共利益,並最終服從於國民利益。由於國家是由國家內部的國民個體及其他各種不同形式的社會群體組成的,國民整體是構成國家必不可少的四大要素之一,因而國家利益也就與這些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存在著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不可分割的聯繫,它們之間相互包含並相互體現著對方。此外更應該強調的是,國家利益雖然不同於國人利益,但由於國家在本質上是為了實現國民利益而出現的社會共同體,因而國人利益便必然也應該成為國家利益的主要內容。在國家利益與國民利益發生嚴重矛盾和衝突時,改變和應該改變的以至解體和應該解體的,都只能是國家利益,而不應是國民利益。國民組成國家的根本目的是為國民自己,而不是為了無端組成和供奉這樣一個社會組織。這就如同家族利益與家族成員利益的關係一樣:當家族這種社會組織形式對家族成員有利時,家族就可以也可能存在下去;當家族對家族成員來說不利時,它就沒有必要也沒有可能長期繼續存在下去。
在現實中,國家利益無論是與帝王利益、朝廷利益,還是與統治者的利益,既有一致性,也有不一致性。如果只有不一致性,那麼統治者就無法統治下去;而如果完全一致,那麼便不符合先天人性,因為先天人性就是要為自己謀利,公共利益也只是實現個人利益的手段和形式。包括法律和道德在內的各種社會規範,就是既承認兩者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性,又要把這種不一致性限定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使兩者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從中國古代的道德規範中,就可以看到這種矛盾及對這種矛盾所可能造成的衝突的限制。例如,儒家倫理既講“忠君”,又講“保民”;既講“三綱五常”,又承認推翻暴君的合理性。
國家利益雖然不同於國民整體利益,但是在與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等利益群體的利益相對時,我們則可以在“體現”的意義上說,國家利益在一定意義上應該是全體國人共同的公共利益,是任何一個國民作為國家平等的一員在概率上能夠平等分享的公共利益。所謂“在概率上平等分享”,就是指每個人對國家所盡義務、所獲利益等,在國家通過各種形式提供的可能性上,與其他人是完全相同的,而不依其先天的出身、地位、財富為轉移,並且能夠將後天形成的社會地位、財富、聲望等方面差別對利益分享造成的機會不均保持在合理的範圍之內。
雖然這種共同的公共利益在歷史上一般不會以國民共同分享的形式出現,從而使國家首腦的利益、統治者的利益、政府的利益、統治階級的利益,以及平民的利益、被統治者的利益等,與真正的國家利益——即能夠為每個國民平等分享的公共利益——發生程度不同的分離、矛盾、衝突,但這種共同的公共利益卻是存在的,而且就存在於這種分離、矛盾、衝突所形成的合力之中。這種作為合力存在的公共利益,一般來說總是在不同程度上表達著不同階級、階層、集團、個人的利益,所不同的只是它表達不同階級、階層、集團和個人的利益的程度是不同的。這也就是說,在不同程度上體現著公共利益的國家利益中,不同階級、階層、集團、個人所佔的利益份額是不同的。
人類歷史上曾經出現過許多不同類型的國家。對於不同形式的國家來說,國家利益與國民利益的關係也不盡相同,有的體現國民利益較少,有的體現國民利益較多。如果把這些不同類型的國家概括為帝王國家與國民國家兩大類,那麼可以說,帝王國家的國家利益體現國民利益較少,而國民國家(民族國家)的國家利益體現國民利益較多。如果把不同類型的國家分為專制國家與民主國家兩大類,那麼又可以說,專制國家的國家利益體現國民利益較少,而民主國家的國家利益體現國民利益較多。
帝王國家的國家利益主要是帝王的利益,同時兼顧了處於不同地位國民的不同利益;國民國家的國家利益更多地體現著全體國民的利益,但處於不同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人群和個人,其利益在國家利益中所佔比重之大小並不完全相同。專制國家的國家利益更容易更多地體現統治者的利益,因而統治者的利益明顯在國家利益中佔據主導地位,而民主國家的國家利益則可能更多地體現全體國民的利益,但統治者的利益與被統治者的利益在國家利益中所佔比重依然不同,統治者的利益雖然難以主導整個國家利益,但卻因為其統治地位而必然在國家利益中佔據比一般國民利益更多的份額。
但是我們還必須強調,國家利益雖然在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上表達或代表著一國之內全體國人的公共利益,但國家利益既不等於全體國民的個人利益,也不等於全體國民的公共利益,最多只能說在一定意義上(即“體現”或“代表”的意義上)國家利益就是全體國民的公共利益,而不能在等同的意義上直接說國家利益就是全體國民的公共利益。
國家利益有原本形式、理想形式、現實形式三種。原本的國家利益是國家利益本身,是以國家為主體和衡量標準的利益。原本的國家利益以國家的生存發展為唯一目標和坐標,而不追問國家是為什麼存在的,不追問國家的目的及其價值目標。理想的國家利益是站在國民立場上並以國民為衡量標準而確立的國家利益,它是經過對國家以及國家利益之目的作價值上的深度追問而確立的國家利益。進一步來說,這種理想的國家利益,就是前面所述的全體國民的共同利益,是任何一個國民作為國家平等的一員在概率上能夠平等分享的公共利益。現實的國家利益則是在歷史和現實中表現出現來和實現了的國家利益,是在各種現實條件限制中和各種利益衝突中現實地實現出來的國家利益,具體來說也就是在不同階級、集團、個人利益衝突中形成的國家利益。在階級社會中,個人利益開始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現實的公共利益(包括現實的國家利益)開始與理想的公共利益(包括理想的國家利益)相衝突,甚至發生嚴重背離。儘管在社會進步的過程中,現實公共利益與理想公共利益,包括現實國家利益與理想國家利益,開始不斷接近,但它們永遠不可能完全重疊。現實的國家利益與理想的國家利益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別,人們的任務是不斷縮小這種差別,而不可能徹底消滅這種差別。
任何口頭聲稱的國家利益,都不同於實際存在的國家利益,都既與原本的國家利益有差別,也與理想的國家利益以及現實的國家利益有差別。這就如同主觀永遠不可能完全符合客觀一樣。這裡的差別只在於,有些聲稱的國家利益比較符合實際的國家利益,有的聲稱的國家利益比較不符合實際的國家利益。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人,特別是處於統治地位的個人、階級、利益集團,為了一己私利,不惜有意把個人利益、階級利益、利益集團的利益,說成是國家利益,這就使他們聲稱的國家利益與實際的國家利益發生背離和矛盾。這是對聲稱的國家利益與實際的國家利益不同的一種表現。
更應該注意的是,即使沒有主觀故意,而是盡量要客觀地認識和表現實際的國家利益,但由於認識者所在階級、集團、家庭所造成的立場、地位、視角等等的不同,使他們認識到的國家利益和表達出來的國家利益,也不同於實際的國家利益,既不同於民主國家中客觀上存在的較多體現國民利益的國家利益,又不同於在專制國家中客觀上存在的更多地體現統治者利益的國家利益,甚至有別於聲稱者自身的客觀利益。這是因為利益(包括國家利益)是客觀的,而聲稱的利益(包括聲稱的國家利益)是主觀的,主觀與客觀必然存在差別。
國家利益是對國家具有好處的事物,而在現實中,究竟什麼事物對國家有好處,什麼事物對國家沒有好處,什麼事物對國家的好處大,什麼事物對國家的好處少,卻不僅仁智各見,難以界定,而且在歷史發展不同階段的現實中所表達出來的國家利益,也未必就像定義描述的那樣是對國家有好處的事物,未必就是原本的國家利益。就像商品的價格總圍繞價值波動但很少與價值完全重合一樣,現實表現出來的國家利益也總是在原本的國家利益周圍波動,但很少完全等於原本的國家利益。這主要是因為現實中表現出來的國家利益總是在不同利益集團的內部衝突以及不同國家利益之間的衝突中,由不同人及不同人群對國家利益的不同認識衝突和協調中達成的,而人們的主觀認識與國家利益的客觀存在很難完全一致,其中的原因既有個人或集團利益的影響,也有主觀認識的局限性,更有國家利益客觀存在的複雜性等等因素。
認識到這種區別,就能夠明確各種各樣以“國家”名義(包括以“政府”的名義、以“黨”的名義、“集體”的名義)來實現自身個人利益或某些利益集團的特定利益的花樣,而不至於把任何統治者所稱的“國家利益”都完全認定為是真正的國家利益。例如,在國民黨統治時期,就常常把其一黨的利益,甚至把其最高統治者的利益,說成是國家利益、民族利益,因而把共產黨推翻國民黨反動統治的革命活動稱為“危害國家”。在此,只有劃清如上的界限,以及這種革命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而是保障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道理。否則,就無法解釋近代以來舊民主主義革命及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歷史合理性。
從全人類的發展中來界定中國的國家利益,確保中國的國家利益與人類整體的進步、發展保持一致性。
鄧小平善於從全球的高度來分析戰略態勢,把中國的國家利益與人類的根本利益緊密地結合起來。1980年4月,鄧小平在會見世界銀行行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時說:“對我們中國來說,考慮問題歷來不從中國自身利益一個角度考慮,而是從全球戰略來提出問題,考慮問題的。”同年6月,他在會見美國戰略機構訪華團時又以說:“中國考慮問題是從全球戰略的角度出發的,而絕不是只從中國本身,也不是只從亞洲、太平洋地區的角度出發的。”“今天,我就講這些,著重解釋中國所處的戰略地位以及中國自己是如何獨立考慮自己的問題的,但更重要的是說明,中國人不是只從我們自己一家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問題的。”8月,他對布希再次聲明:“中國是在長期被孤立的狀態下奮鬥出來的,中國曆來考慮問題,包括中美改善關係,不只是從自己安全的一個角度,當然有這一面,更主要的是從全球戰略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1981年6月,他在談到如何處理中美關係時說:“如果要使中美關係不停滯而且要繼續發展,關鍵問題是從什麼角度來觀察和對待中美關係,是從全球戰略的角度來對待兩國關係,還是從一些暫時的、戰術的、策略性的觀點來對待兩國關係。不能把中國當作一張牌來打,不能這樣。我們從來沒有把美國當作一張牌來打。”
據此,鄧小平強調中國要依據時代主題來確定中國的國家利益,維護和促進世界的和平與發展。1985年3月,鄧小平在會見日本商工會議所訪華時明確提出:“現在世界上真正大的問題,帶全球性的戰略問題,一個是和平問題,一個是經濟問題或者說發展問題。和平問題是東西問題,發展問題是南北問題。概括起來,就是東西南北四個字。南北問題是核心問題。”正是立足於這樣的判斷,鄧小平強調,從政治角度說,中國現在是維護世界和平和穩定的力量,不是破壞力量。中國發展得越強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從經濟角度講,中國的發展會有利於全世界的發展。
再次,鄧小平強調中國永遠屬於第三世界,與廣大的世界國家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1974年5月19日,鄧小平會見塞浦洛斯總統馬卡里奧斯時指出:超級大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剝削者,最大的侵略者。毛澤東教導全國人民,永遠不要當超級大國。即使到那時,我們要永遠站在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的一邊。那時如果我們變成超級大國,那我們本身也就為成帝國主義、或者叫社會帝國主義,那就是同現在的蘇聯、美國一樣,到處稱王稱霸,到處侵略、剝削和掠奪人家。超級大國的前途是要滅亡的,他們是立於全世界人民的對立面。如果那時我們變成超級大國,也就是我們把自己放在世界被壓迫人民、被壓迫民族的對立面,成為打倒對象。如果我們不希望被世界人民打倒的話,就不當超級大國。這是我們的一個根本原則,不僅我們這一代,我們的下一代、再下一代,永遠要堅持這個原則。在與巴西總統菲格雷多會談時,鄧小平指出:“中國現在屬於第三世界,將來發展富強起來,仍然屬於第三世界,中國和所有第三世界國家的命運是共同的。”最後,鄧小平堅信,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必將有利於人類進步與發展,促進人類社會的和平、民主與繁榮。1989年9月,鄧小平強調:“別國的事情我們管不了,中國的事情我們就得管。中國不搞社會主義不行,不堅持社會主義不行。”同年11月,他在會見南方委員會主席、坦尚尼亞革命黨主席尼雷爾時指出:“只要中國社會主義不倒,社會主義在世界將始終站得住。”他堅信:“世界上贊成馬克思主義的人會多起來的,因為馬克思主義是科學。它運用歷史唯物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這是社會歷史發展不可逆轉的總趨勢,但道路是曲折的。資本主義代替封建主義的幾百年間,發生過多少次王朝復辟?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說,某種暫時復辟也是難以完全避免的規律性現象。一些國家出現嚴重曲折,社會主義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經受鍛煉,從中吸收教訓,將促使社會主義向著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因此,不要驚慌失措,不要認為馬克思主義就消失了,沒用了,失敗了。哪有這回事!”總之,建設好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生產力的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還要發達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社會主義,和平的社會主義,是中國國家利益的最大體現,也是中國對人類進步的重要貢獻。
一方面,鄧小平主張在國際交往中要把國家利益作為處理國家關係、確定中國對外行為的最高準則。英國取得馬島戰爭勝利后,首相撒切爾夫人來北京與中國協商香港問題,鄧小平義正詞嚴地宣布:“關於主權問題,中國在這個問題上沒有迴旋餘地。坦率地講,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198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前總統尼克松時鄭重指出:“考慮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主要應該從國家自身的戰略利益出發”,“不去計較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差別”。“我知道你是反對共產主義的,而我是共產主義者。我們都是以自己國家的利益為最高準則來談問題和處理問題的。在這樣的大問題上,我們都是現實的,尊重對方的,胸襟開闊的。”在會見前蘇聯總統戈爾巴喬夫時。在蘇東劇變后,在鄧小平的主張和推動下,中國與新生的一些國家迅速發展了關係。尊重差異,互不干涉,也反對別國干涉中國的國家制度和意識形態,主張把自己的事管好,而不是說意識形態就不是國家利益。國家利益是比意識形態更為根本、更為總體的概念。“不搞意識形態的爭論”
另一方面,鄧小平也強調,國家間的利益關係是平等的,應該在互相尊重、互諒互讓的基礎上不斷培育國家間的共同利益。這就是說,把中國的國家利益作為最高原則,不是單方面追求中國國家利益的最大化,不是把中國的國家利益凌駕於其他國家的合法的正當的國家利益之上,以犧牲其他國家的合法利益來講求中國的國家利益。而是主張在和平共處五項基本原則上,主張國家間關係是相互的、對等的,應當把維護本國利益同尊重對方利益結合起來。“國家不分大小強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 1980年5月,他再次強調:“我們反對人家對我們發號施令,我們也決不能對人家發號施令。這應該成為一條重要原則。”對中美關係,他強調:“要彼此尊重對方,儘可能照顧對方,……只照顧一方是不行的。”中美“兩國在發展經濟、維護經濟利益方面有相互幫助的作用。中國市場畢竟還沒有充分開發出來,美國利用中國市場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們歡迎美國商人繼續進行對華商業活動,這恐怕也是結束過去的一項重要內容。”鄧小平指出,中美兩國要處理好相互間的關係,“主要應該從國家自身的戰略利益出發。於自身長遠的戰略利益,同時也尊重對方的利益,而不去計較歷史的恩怨,不去計較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的差別。” 1989年10月,鄧小平在會見泰國總理差猜時說:“中國要維護自己國家的利益、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國同樣認為,社會主義國家不能侵犯別國的利益、主權和領土。”
最後,鄧小平力倡國家間的利益衝突要以和平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等一等、放一放。在會見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代表團時,鄧小平指出:“世界上有許多爭端,總要找個解決問題的出路。我多年來一直在想,找個什麼辦法,不用戰爭手段而用和平方式,來解決這種問題。”“我還設想,有些國際上的領土爭端,可以先不談主權,先進行共同開發。這樣的問題,要從尊重現實出發,找條新的路子來解決。”在與香港客人會談時,他又說:“世界上一系列爭端都面臨著用和平方式來解決還是用非和平方式來解決的問題。總得找出個辦法來,新問題就得用新的辦法來解決。”“解決國際爭端,要根據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新辦法。‘一國兩制’,是從我們自己的實際提出來的,但是這個思路可以延伸到某些國際問題的處理上。好多國際爭端,解決不好會成為爆發點。我說是不是有些可以採取‘一國兩制’的辦法,有些還可以用‘共同開發’的辦法。”根據這一設想,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戰略構想,成功地解決了香港、澳門問題,並為推進台灣問題的解決作出了積極貢獻。在處理香港、台灣問題上,較好地照顧了各方的利益,特別是找到了與美國的利益平衡點。對此,他曾指出,台灣問題始終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最核心的問題,成為兩國關係中爆發性問題。“如果採用‘一國兩制‘的辦法,不僅解決了中國的統一,美國利益也不致受損害。”台灣問題解決了,“對太平洋地區和全世界的和平穩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在談到香港問題時,他說:“如果用社會主義來統一,就做不到三方面都接受。勉強接受了也會造成混亂局面,即使不發生武力衝突,香港也將成為一個蕭條的香港,後遺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們所希望的香港。圍繞中國南海等領土、領海問題與周邊國家的爭議,鄧小平也創造性地提出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思想,對維護地區穩定,促進周邊合作,增強各方信任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礎。
國家利益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國家間的利益關係也是一個複雜的有機體。它們既有戰略層面的,也有戰術層面的。鄧小平不僅在實踐中,而且在論述中反覆強調,把握國家利益要立足戰略層面,具有戰略膽識,使出戰略家的氣魄。
對國家利益的運籌要善於立足全局,關照全局。全局是與局部相對應的。國家作為複雜的系統,是各個方面、各個領域、各個部分的條條、塊塊組成的一個整體。作為指導全局的戰略家,鄧小平特別重視對全局利益的把握,在國內強調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想方設法服從服務於大局,在國際交往中,強調從國家間的全局利益關係中來處理國家間的問題。自覺服從大局,立足大局行動,是鄧小平在長期革命戰爭和從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形成的一貫品格。 1954年1月5日,鄧小平在全國財政廳局長會議上強調:“我們的一切工作都會涉及全局與局部的關係、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集中統一與因地制宜的關係。大道理與小道理必須弄清楚。全體和局部缺一不可,全體是由局部組成的,如果只有全體,沒有局部,則全體也就不成其為全體了。另一方面,全體和局部、中央和地方、集中統一和因地制宜,以什麼為主導呢?如果把局部、地方、因地制宜作主導,那就要犯原則錯誤。一定要以中央、全體、集中統一作主導。因此,在中央工作的同志要經常照顧局部和地方,要因地制宜,注意到地方工作有什麼困難。”鄧小平重新回到中央工作后,在1975年3月一次談話中強調:現在有一個大局,全黨要多講。也就是說,從現在算起還有二十五年時間,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國防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主義強國。全黨全國都要為實現這個偉大目標而奮鬥。這就是大局。1977年12月底,他在軍委全體會議上又強調:要提倡顧全大局。有些事從局部看可行,從大局看不可行;有些事從局部看不可行,從大局看可行。歸根到底要顧全大局。1984年11月,他在中央軍委座談會上還說:現在需要的是全國黨政軍民一心一意地服從國家建設這個大局,照顧這個大局。這個問題,我們軍隊有自己的責任,不能妨礙這個大局,要緊密地配合這個大局,而且要在這個大局下面行動。對處理國與國之間的關係,鄧小平也主張從國家間利益關係的全局來看。1984年10月31日,他在會見緬甸總統吳山友時說:“國際上有兩大問題非常突出,一個是和平問題,一個是南北問題。還有其他許多問題,但都不像這兩個問題關係全局,帶有全球性、戰略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