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法

因果法

因果法:謎面和謎底互為因果關係而相扣。

引言


(22)大力改造沙漠(猜畫家名三)
謎底:洪荒、方成、苗地
這裡顯而易見,謎面是因,謎底是果。

定義


根據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繫,通過分析事理,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證明論點的一種論證方法。其特點是由因推果或由果推因以證明中心論點的正確性。它可以用原因來證明作為論點的“結果”;以原因的必然性證實結果的必然性。例如劉少奇的《人的階級性》中的一段:“人的階級性,是由人的階級地位決定的。這就是說,一定集團的人們,長期站在一定階級地位,即站在一定的社會生產地位,以一定的方式,長期的生產著,生活著與鬥爭著,即產生他們的特殊生活樣式、特殊的利益、特殊的要求,特殊的心理、思想、習慣、觀點和氣派,及其對其他集團人們與各種事物的特殊關係等等,而與其它集團的人們不同,或者相反。這就形成了人們特殊的性格,特殊的階級性。”這段文字先講了結果,亦即論點,然後講促成這結果的原因,也就是論據。
人類社會的發展變化,始終是處在一條無窮無盡的因果鏈中,人們的不同觀點決定他們的不同行動,不同行動又產生不同的客觀效果,這是從古至今誰也擺脫不了的。因與果是以互存的條件為其鏈條的,賈誼在《過秦論》中寫到“然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勢,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矣;然後以六合為家,崤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秦因強而滅六國,強秦不施仁義,又食滅亡之果,如此因果互推,縱橫了無窮的宇宙人生,包攬了無盡的空間和時間,窮究物理,大氣磅礴,不能不令人嘆為觀止。
蘇洵在《六國論》中開篇寫道:“六國破滅,非兵不利,戰不善,弊在賂秦。賂秦而力虧,破滅之道也。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曰:‘不賂者以賂者喪,蓋失強援,不能獨完。’故曰‘弊在賂秦’也!”也運用了因果論證。

因果論證


因果論證有三種情況:
一是由因導果,即我們平常所說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二是由果溯因,即用結果作論據證明原因;
三是由一種結果推導出另一種結果。
不論哪種,一定要闡述清楚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