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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教育法學——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
教育法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教育法學》是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書籍,出版時間為2012年9月17日,作者為楊穎秀。
教育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本書重在界定教育法學相關的基本概念,多維度地分析了教育法學中的諸多要素。本書系統而全面,並在每章配有案例及案例分析,可以使讀者通過案例更好的掌握教學內容。本書既可作為教育學科的教學用書,也可作為教育學和法學相關學科研究學者和學生的參考用書。
教育法是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調整教育活動中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對於教育法的含義,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理解:
首先,教育法是國家意志的結果,制定或認可是教育法的形成方式。教育法是國家意志的結果表明任何個人都無權制定或認可教育法。制定教育法要由國家機關依據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來完成,通過制定,形成教育方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文件。認可教育法要由國家機關通過一定的形式來完成,通過認可,賦予某些已經存在的教育方面的習慣、判例等以法的效力,成為教育法的一部分。制定的教育法是我國教育法的主要形式。
其次,教育法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強制性是教育法的本質特性。教育法的強制性表現為教育法的實施有特定的國家機關作保證。一旦形成教育法,教育法所調整的法律關係主體就應當依法行使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對違反教育法的行為,法律授權的國家機關有權依據法律規定作出一定的處理。
最後,教育法是調整教育活動中各種法律性社會關係的行為規則。在教育活動中會發生許多社會關係,它們可以在教育者之間、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之間、受教育者之間、教育者與社會之間、受教育者與社會之間表現出來。但這些社會關係,並不是在所有的情況下都要由教育法來調整,只有當教育活動中的某種社會關係以法規範的時候,這些社會關係才成為教育法所調整的範疇,教育法才為這些社會關係的調整確定行為規範。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教育法學的研究對象及性質
第二節 教育法學的歷史進程
第三節 教育法學的研究方法
本章案例:田永訴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畢業證、學位證行政訴訟案
第二章 教育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節 教育法的含義及特性
第二節 教育法堅持的基本準則
……
本章案例:兩起觸目驚心的殺害學生案
第三章 教育法律關係
第一節 教育法律關係的含義、類型及特性
第二節 教育法律關係的要素
……
本章案例:孩子園內摔傷應由誰來負責
第四章 教育法的制定與實現
第一節 教育法的制定
第二節 教育法的實施與實現
第三節 教育法制監督
本章案例:作弊被開除學生告學校法院確認學校處理合法
第五章 法律責任與法律救濟
第一節 法律責任
第二節 法律救濟
本章案例:大學生校園被毆成植物人打人者獲刑賠償70餘萬
第六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一節 學校教育制度
第二節 義務教育制度
……
本章案例:學校以曾作弊為由拒絕發放學位證書,北京農學院被學生告上法庭
第七章 國家及其行政機關
第一節 國家及其行政機關的教育權利與義務
第二節 國家及其行政機關違反教育法的法律責任
本章案例:訴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行政不作為案
第八章 學校
第一節 學校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 學校的設立
第三節 學校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節 學校的法律責任
本章案例:校內施工不掃尾釀成事故 誰負責
第九章 校長
第一節校長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校長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校長的法律責任
本章案例:新任校長的困惑
第十章 教師
第一節 教師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 教師的權利與義務
……
本章案例:副校長在招聘教師中受賄獲刑
第十一章 學生
第一節 學生的法律地位
第二節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三節 未成年學生的法律保護
……
本章案例:教師當眾猥褻14名女生
第十二章 家庭與社會
第一節家庭
第二節社會
本章案例:柳州強制執行“義務教育第一案”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