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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專區
1949年設立的行政區劃
菏澤專區設立於1949年,屬
平原省
,1950年撤銷菏澤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銷,將菏澤劃歸山東省(仍設菏澤專區), 2000年撤銷菏澤地區,改置菏澤市(地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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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平原省菏澤專區
菏澤專區,1949年設菏澤專區,專署駐菏澤。屬平原省。轄菏澤、
定陶
、曹縣、東明、
鄄城
(由濮縣黃河以東部分析置,駐鄄城)、
鄆城
、梁山(由東平湖西、
壽張
之黃河以東與鄆城之一部組成,駐梁山)、
南旺
(由汶上縣運河西及鄲城東南部分組成,駐曹庄)等8縣及菏澤城關區。
1950年撤銷菏澤城關區,改設為鎮。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銷,將菏澤、定陶、曹縣、鄄城、鄆城、梁山、南旺等7縣劃歸山東省(仍設菏澤專區);
東明縣
劃歸河南省。1963年東明縣重新劃歸山東省菏澤專區, 1967年2月菏澤專區改為菏澤地區。
2000年撤銷菏澤地區,改置菏澤市(地級),轄
牡丹區
(原
菏澤縣
)、定陶、曹縣、
成武
、單縣、鄄城、鄆城、
巨野
、東明八縣一區。
基本信息
中文名
菏澤專區
下轄地區
東明、
甄城
、鄆城、
曹縣
、定陶
設立時間
1949年
地區
華北地區
撤銷時間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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