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民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

1950年生,浙江寧波人。中共黨員。曾任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和博士后合作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8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2003年被評為首屆“上海高校教學名師”。2005年獲“上海市第六屆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個人”稱號。多次被在校學生評選為“十佳教師”。主持國家、省部級研究項目10項,其他項目10餘項。主編了30餘部著作。

人物經歷


1979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研究班(試點)。1985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1993年畢業於華東師範大學,獲史學博士學位。並且以自身的優秀學術研究水平被評為“韜奮學者”。在高校、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作了《法治建設與和諧社會》、《中國依法治國的理論與實踐》、《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研究》、《法官職業與司法公正》、《幹部的法律素質與依法治國》、《診所法律研究》等專題學術報告。
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中國監獄史學專業委員會顧問、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協調委員、“法治浙江”的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委政法委執法督察員、中國國際律師培訓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制宣講團高級講師、上海市政治學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法理法制史研究會副總幹事和法學教育研究會副總幹事、上海市中信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等職。

主講課程


自1985年以來,已經為各類學生開設了《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唐律研究》、《法文化專題研究》、《中外法制史比較研究》等法學課程10門。

主要貢獻


學術研究

1994年11月赴德國帕桑大學法律係為德國學生講學一年。1998年12月在香港大學作了關於中國審判方式改革的學術報告。2001年3月在美國喬治頓、美利堅和哥倫比亞等大學法學院交流診所法律教育。2002年5月訪問了俄羅斯的莫斯科大學等高等學校。2003年6月赴韓國的法制研究院、漢城大學法學院等交流了辦學情況。2003年 9月在日本東京參加第18屆亞太地區法律研討會。2003年12月出席了在台灣省東吳大學法學院召開的“第9屆海峽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並作了“診所法律教育與中國法學教育改革”的學術報告。2004年5月到新加坡參加了“第一屆亞洲法律學會”年會,並作了“唐律與唐前期社會發展”的學術報告。2004年7月赴加拿大完成了上海市重點學科中“加拿大法律發達史”項目的最後工作。2005年3月受邀請去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學。2006年5月在上海參加了“第三屆亞洲法律學會”年會,作了“20世紀初中國法學的轉型與現代化”的學術報告。2006年6月應邀到日本青山學院大學講授了“中國法制現代化的歷程”、“中國法制現代化中的幾大問題”、“中國法學教育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和發展趨勢”等專題。2007年5月在印尼的雅加達參加了“第四屆亞洲法律學會”年會,與到會專家交流了中國法治發展的情況。

作品

已出版個人專著《唐律新探》、《上海法制史》、《古代東方法研究》和《法律思想與法律制度》等。主編、參編了其他著作50餘部。在國內外發表論文230餘篇,其他文章180餘篇。主持、參加了3個國家項目、10餘個省部級項目、2個福特基金項目。已獲上海市和司法部等的學術成果獎項10餘項。曾任德國帕桑大學和日本青山學院大學的客座教授。被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上海市檢察官培訓中心、上海社會科學院艾滋病社會政策研究中心、華僑大學、浙江財經學院浙江萬里學院、甘肅政法學院、南京經濟學院、華南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聘為客座教授、兼職教授、客座研究員或顧問。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閘北區、奉賢區、黃浦區人民檢察院聘為專家諮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