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逼空是通過做多頭來實現,指交易者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數額(即大量做多)或壟斷現貨可交割商品的供給,迫使對手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虧損出局,從而牟取暴利的行為。
逼倉是指
期貨交易所會員或客戶利用資金優勢,通過控制期貨交易頭寸或壟斷可供交割的
現貨商品,故意抬高或壓低
期貨市場價格,超量
持倉、交割,迫使對方違約或以不利的價格平倉以牟取暴利的行為。
所謂多逼空,是指當多頭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憑藉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
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
收購和囤積可用於交割的實物。
在一些小品種的期貨交易中,當操縱市場者預期可供交割的現貨商品不足時,即憑藉資金優勢在期貨市場建立足夠的多頭持倉以拉高期貨價格,同時大量收購和囤積可用於交割的實物,於是
現貨市場的價格同時升高。
這樣當合約臨近交割時,追使
空頭會員和客戶要麼以高價買回
期貨合約認賠平倉出局;要麼以低價賠本賣出現貨進行實物交割,甚至因無法交出實物而受到違約罰款,這樣
多頭頭寸持有者即可從中牟取暴利。
在‘要麼以低價賠本賣出現貨進行實物交割’這句話中好像有錯誤,被
逼空者,此時即使有現貨也可以藉此高價賣出以平
期貨,即從現貨市場高價收購現貨出現虧損,從而離場。
被逼空者持有
賣空合約,在合約到期時,由於期貨價格被拉高遠高於賣空合約成立時的價格,所以到期時合約交割遠低於當時的現貨價格(現貨價格一般會隨期貨價格波動),這樣不管是否被逼空者是否有實物可以交割,都會發生重大虧損,有實物的
賤賣交割,沒實物高價買入合約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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