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幣業務

外幣業務

外幣業務是指物流企業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其他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的經濟業務。主要包括物流企業購買或銷售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勞務、物流企業借入或出借外幣資金、物流企業承擔或清償以外幣計價的債務等。

業務範圍


外幣業務包括外幣交易和外幣報表折算,是指公司以外國的各種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外幣業務包括外幣交易和外幣報表折算。
1)外幣交易:指企業以非記賬本位幣進行的收付、結算等業務。
2)外幣報表折算:為滿足特定的目的,將一種貨幣單位表述的會計報表換算成所要求的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述的會計報表。
在會計上,外幣業務是指不以記賬本位幣作為計量單位的會計業務。即: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以及計價等業務,我國境內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其他貨幣進行收付、結算企業以某種外國貨幣為記賬本位幣,那麼,非該種外國貨幣記賬的收支、結算和計價業務(包括以人民幣)均屬企業的外幣業務。國內企業之間的交易,只要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計價結算,也是外幣業務。
進出口業務與外幣業務存在著一定的聯繫,但並非所有進出口業務均是外幣業務。例如,中國的一定企業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向美國進口一批商品,若按美元計價結算,則是外幣業務;但若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則不屬外幣業務。
按照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確定的基本會計要素,可對企業外幣業務進行如下基本分類:資產變動引起的外幣 業務,負債變動引起的外幣業務,所有者權益變動引起的外幣業務,收入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費用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利潤增減引起的外幣業務等。
1.外幣業務: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其他貨幣進行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的經濟業務。
2.外匯:指外幣和以外幣用於國際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包括紙幣、鑄幣、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外幣存款憑證等。
3.匯率:一種貨幣兌換另一種貨幣的比值。
4.外幣統賬制:發生外幣業務時,必須及時折算為記賬本位幣記賬,並以此編製會計報表。
5.匯兌損益:持有外幣貨幣性資產和負債期間,由於外匯匯率擠價的不同或變動而
引起的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的價值發生變動而產生的損益。

處理程序


1.業務發生時,將外幣金額按照適當的匯率(當時市場匯率或期初市場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記入有關賬戶;同時以外幣金額登記對應的外幣賬戶。
2.期末,將外幣賬戶的外幣餘額按照期末市場匯率
摺合為記賬本位幣。該折算金額與原賬面記賬本位幣金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基本業務


1.外幣兌換業務(銀行買入價、銀行賣出價)
2.外幣購銷業務
3.外幣借款業務
4.接受外幣投資業務(實收資本一般按照合同約定匯率摺合)
5.期末匯兌損益的記列
(1)籌建期間,記入長期待攤費用
(2)購建固定資產的,記入固定資產價值。
(3)一般記入財務費用。

記賬方法


企業外幣業務記賬方法的選擇,與企業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有密切關係。外幣業務記賬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外幣統賬制,一種是外幣分賬制。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