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達鄉
龍陵縣下轄鄉
象達鄉地處龍陵縣西南部,距縣城60公里。東與碧寨、平達相接,南鄰木城,西與德宏州潞西毗鄰,北連龍新鄉。象達鄉擁有國土面積506平方公里。全鄉轄15個行政村,106個自然村,227個村民小組。
2016年1月,撤銷保山市龍陵縣象達鄉、臘勐鄉,設立象達鎮、臘勐鎮;撤鄉設鎮后,行政區域和隸屬關係不變,鎮政府駐原鄉人民政府駐地。
清朝嘉慶年間設象達關,駐把總1名(張姓)、練目1名(趙姓)、練兵50人,下轄大石頭練、小石房、波美、大硝河、勐蚌5卡。
民國二年(1913年),龍陵改廳建縣廢鄉約(伙頭),實行村甲制。十九年(1930年)設區、鄉兩級政權,改村甲製為區鄉制。象達為第二區,下轄象達、河北、赧灑、練地、勐蚌、勐堆、宋家莊1鎮6鄉。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象達區改為象達鎮,下設象達、河北、赧灑、勐蚌、勐堆和宋家6保。
1950年3月,龍陵縣人民政府在龍陵正式成立后,決定廢除保甲制,在全縣建立4區27鄉。象達為第三區,轄象達、平達、木城、勐糯4個鄉。
1958年9月,龍陵縣改區為公社,原第三區改為象達公社。平達、勐糯、木城從象達析出。
1961年3月,龍陵縣調整公社體制,原象達公社分為象達、赧灑、朝陽、勐蚌4個小公社。此期間,縣政府在象達特設管理區,負責管理原象達、平達、安定3個大公社的工作。
1962年公社合併為區。象達區轄象達、赧灑、朝陽、大場、勐蚌5個公社。
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實行軍管制,象達區成立軍管領導小組,之後改稱象達區革命委員會。
1972年6月分象達區為朝陽、象達兩個公社。之後於1983年改公社革命委員會為公社管理委員會。
1984年,象達、朝陽兩個公社合併為象達區。
1987年,改象達區為象達鄉直至現在。現象達鄉下轄15個村委會。
象達鄉2008年全鄉農村經濟總收入686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2%,農民人均純
收入12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8%,實現農業總產值1075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63%。其中:林業產值1417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0.2%,畜牧業產值3229萬元,增長44.9%。
象達鄉開發歷史悠久。考古發現證明,早在3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這裡就是滇西人類的居住地之一。近年來在本鄉東部蘇帕河谷發現的眾多新石器時代遺跡遺物,向人們展示了當年這一地區的人類活動情況。漢晉以來,這裡一直是滇西古哀牢國、永昌郡轄地,長期有哀牢夷所屬佤族、崩龍族先民居住繁衍,“象達”一詞即為崩龍語,意為:幽靜、美麗、富饒的壩子。
明朝萬曆年間,鄧子龍平緬定邊,設鎮安守御千戶所,下轄18土舍,象達屬楊土舍(楊坤守)管轄,治所在今象達農具廠,下轄象達、營坡、壩頭、甘寨、赧灑、龍河、帕掌河七寨頭,由此開始了清朝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朝廷核准建龍陵廳。
象達鄉西鄰德宏,距龍陵縣城60公里,境內有省道231線黃南公路穿境而過,蘇帕河水電公司的廠區公路貫通全鄉大部,交通四通八達較為便利,為各種物資的流通帶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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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達鄉有初級中學1所,村級完全小學15所,學前教育班18個,2008年全鎮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100%,鞏固率100%,畢業率達100%,九年制義務教育在普及的基礎上得到鞏固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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