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出口

外國商品進口后又輸出國外

復出口,亦稱“再出口”。指外國商品進口后未經加工又輸出國外。對外國進口商品加工后又輸出國外,或用外國進口原料製成另一種產品,再輸往外國的,各國都不作為復出口。復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經營轉口貿易有關。

簡介


復出口(Re-export)外國商品經過結關進入國內后,未經加工改制又向外國出口。再出口貨物可區分為本國化商品再出口與從海關保稅倉庫和自由區再出口兩部分。兩者同是外國商品輸入后未經加工改制又重新出口,但前者經過海關結關,後者則未經過海關結關。復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經營轉口貿易有關。因此,本國化出口列入專門貿易的出口中,而從海關保稅倉庫和自由區出口則列入總貿易的出口中(見總貿易體系)。
由於所謂加工改制發生質變的概念並不明確,因此要在專門出口中準確地區分本國出口與本國化出口是相當困難的。
例如,在商店中出售的茶葉都是“拼配茶”,拼配需用機器,工序繁多,其加工分裝比將天然黃油人造黃油拼合更為複雜,但輸入茶葉經拼配后再出口,只算作本國化出口,而輸入天然黃油,與本國人造黃油拼合后再出口,卻是本國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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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單證冊1972年集裝箱關務公約》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 《國際紡織品貿易協定中間產品貿易 交易洽商 保稅倉庫 保稅制度 保稅加工貨物 保稅存放地 保稅工廠 保稅集團 出口創匯率 出口補貼出口退稅國際物流系統國際直接投資 復出口退稅 托馬斯·曼 暫准進出口貨物 暫准進口貨物 來料加工 海關稽查 現匯貸款給惠國成份自由貿易區自由邊境區 財務英語英漢對照表 財務英語英漢對照表 (R) 轉口貿易進料加工貿易間接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