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區科技局
羅湖區科技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及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促進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對本區科研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2、負責區機關信息化建設的培訓,做好區領導的電腦維護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及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促進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製本區科技發展與創新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貫徹實施。
(三)負責引導和協助轄區企業申報(申請)國家、市高新技術企業、軟體企業等各類企業資質認定、專項資金(經費)補助(補貼)、科技專項扶持計劃和科研項目、科學技術獎勵;指導、協調轄區科技創業園區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組織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開展技術合作、交流、交易等活動,引導轄區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組織企業參加有關科技類展會,組織開展科技類獎項的評審和獎勵工作。
(五)按規定管理和使用本區科技創新扶持資金及其它科學技術專項經費;制訂本區軟科學研究管理制度,負責辦理轄區軟科學研究項目的各項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本區科研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七)研究科技人才資源配置方案,參與制訂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和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管理和培訓科技人才。
(八)負責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應用推進工作。
(九)負責政府投資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統籌管理、協調、評審工作;負責政府部門電子政務有關信息化項目的審核工作;負責電子政務項目及財政投資的信息化項目績效評估。
(十)承擔法律、法規、規章及區政府以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一)承辦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起草綜合文件,負責督辦、信息、宣傳、會務、檔案、信訪、提(議)案、保密、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資和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以及接待、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群團和計劃生育工作。
科技發展科(知識產權科)
負責轄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軟體園建設規劃;負責區科技三項經費、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的受理、審批、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評選轄區內各科技獎項,組織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和專家申報國家、省、市各類科技獎勵,為科技企業發展提供政策指導和服務;負責區科技情報及科技發展情況調查工作;協助申報市高新技術企業;協助辦理科技成果的鑒定、登記、獎勵等工作;協助組織對國內外高科技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協助組織對外科技協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引進和培訓工作。負責本區專利信息收集、管理,指導專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協助辦理專利、著作權申報和政府專利專項補貼的事項;承擔區知識產權保護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依法管理和使用知識產權保護經費,依法保護專利權、著作權、企業技術秘密等,協助市知識產權局(版權局)依法查處假冒、侵權等行為與案件,調解知識產權方面的各類糾紛。
信息化管理科
根據我區實際制定區信息化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信息化的宣傳普及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以及社會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推進工作;負責信息安全工作,協調、指導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信息技術的引進、推廣、應用和信息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信息技術運用和信息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信息化系統項目的管理、協調工作;承擔區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我區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室(科技諮詢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負責聽取和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團體服務;開展科學技術諮詢和服務活動,普及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積極促進我區科技進步;指導我區科普網路建設和青少年的科技教育活動,開展群眾性的科普教育與宣傳,加強社區科普基地建設,提高民族科技意識;開展國內外科學技術交流活動,加強與港澳台地區及海外華人科技界人士、科技團體的科普交流與合作,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促進科學技術繁榮和發展。
信息諮詢開發中心
1、負責羅湖信息網的維護、管理及信息發布工作。
2、負責區機關信息化建設的培訓,做好區領導的電腦維護工作。
3、為機關各部門提供良好的網路技術諮詢、電腦維護及軟體開發服務。
4、做好局內信息網路建設的規劃、實施工作。
5、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術創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