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德意志邦聯
北德意志邦聯
北德意志邦聯 (德語:Norddeutscher Bund;英語:North German Confederation) 於德意志邦聯解散后,在1867年4月16日成立,有德國北方二十二個邦國組成。它其實只是一個過渡組織,在1871年德意志帝國成立后便被廢除。但是,它幫助普魯士控制德國北部,加強普魯士對南德邦國的影響力,猶如關稅同盟一樣。邦聯明顯地排除了奧地利與巴伐利亞。
北德意志邦聯是在普奧戰爭后成立的。普魯士擊敗奧地利后,奧托·馮·俾斯麥創立了北德意志邦聯憲法。憲法在1867年7月1日生效。普王威廉一世出任邦聯主席,而且是世襲的,他掌握邦聯的全部行政及軍事大權。普魯士首相俾斯麥兼任邦聯首相,總理對主席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議會也不能罷免他。邦聯議會由各邦任命的代表組成,共有43名代表,所有德意志邦國在邦聯議會 (Bundesrat) 都有議席,普魯士獨佔十七席。立法機關北德議會 (Norddeutscher Reichstag) 由民選產生,北德議會的決議只有經過邦聯議會批准才獲得法律上的效力。
普法戰爭后,巴伐利亞、符騰堡、巴登、連同黑森公國的剩餘部分與邦聯合併,組成德意志帝國(德語: Deutsches Kaiserreich)。威廉一世加冕成為德意志皇帝(德語: Deutscher Kaiser)。
參加北德意志邦聯憲法制定的部分代表
在戰爭中,德意志大多數邦站到奧地利方面對普魯士作戰,這是因為這些邦的君主們都害怕普魯士統一德國,會使自己喪失原來的統治地位。當時只有德意志北部幾個小邦支持普魯士。
1866年8月23日普奧在布拉格締結和約,根據和約,奧地利同意美因河以北諸邦在普魯士領導下成立北德意志邦聯,普魯士獲得荷爾斯泰因,也吞併了漢諾威、黑森、拿騷、黑森—洪堡及法蘭克福自由市。同時,普魯士也承認南德意志各邦的獨立,並且只要求奧地利付出一筆很小的賠款。
1867年,在普魯士領導下,北德意志邦聯誕生了。
北德意志邦聯
薩克森王國
梅克倫堡-什未林
薩克森-威瑪-艾森納赫
梅克倫堡-斯特雷利茨
奧爾登堡
布倫瑞克
薩克森-邁寧根
薩克森-阿爾滕堡
薩克森-科堡-哥達
安哈爾特
施瓦茨堡-魯道爾斯塔特
施瓦茨堡-桑德豪森
瓦爾德克 (Waldeck)
羅伊斯-格瑞茨
羅伊斯-施萊茨-格拉
紹姆堡-利泊
利泊
呂貝克
不來梅
漢堡
黑森公國在美因河以北的部分,亦即上黑森省 (Oberhessen)
邦聯國徽
成立北德意志邦聯是德國統一道路上的決定性步驟。在邦聯內部已經沒有任何交通限制及商品流通的阻礙了,統一的貨幣及統一的度量衡制度也建立起來了。邦聯的對外政策及對外貿易也都由邦聯政府統一確定,對於最重要的經濟問題也實行了統一的措施。過去多少年來一直使資產階級感到苦惱的各種不利於工商業的限制,都一掃而光。因此,北德意志聯邦的建立,無疑地為全德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這一切,都是與俾斯麥的努力分不開的,因此,在北德意志邦聯成立后,俾斯麥在德意志資產階級中的威望大大提高。在“憲法糾紛”中反對俾斯麥獨斷獨行的普魯士資產階級進步黨也願意和俾斯麥和解,因為在資產階級看來,統一所帶來的經濟上的好處,要比自己的政治統治重要得多。普魯士議會以壓倒的多數追認了自“憲法糾紛”以來俾斯麥政府的一切財政支出,俾斯麥也表示了和解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