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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莉

證監會工作人員

李莉,女,中國證監會稽查一局工作人員。2010年被其親屬舉報,2006年向其母親透露股票業績及其分紅,涉嫌內幕交易,並利用職權向監管上市公司違規購房。對此,李莉稱對“泄密簡訊”完全不知情,而購買經濟適用房時自己還不是證監會的正式員工,不存在“騙購”一說,前夫李恩泉及婆婆蘇彩翠之所以一再舉報她,完全是因為離婚時的房產糾紛而向她施壓。

工作履歷


李莉於2002年2月通過正式招考進入中國證監會稽查局,之後先後在證監會法律部和行政處罰委辦公室任職。

涉嫌交易


內幕一

一位蘇姓女士向央視舉報:一次偶然機會她發現了一張手機SIM卡里有一條信息,可能涉嫌內幕交易。這張卡曾經被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李莉的母親使用,SIM卡顯示信息是李莉發出的。
這條簡訊內容顯示:三一重工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預案十轉增十,分紅兩元,與第二天三一重工發布的業績報告完全吻合。簡訊發送日期顯示為2007年3月7日10點07分,此舉表明,有人提前知道了上市公司的信息,而又轉告了其親屬,明顯涉嫌內幕交易。
三一重工的股價顯示,2007年3月7日10點07分,也就是簡訊發出時,三一重工股價上漲了不到2%,而當天收盤時股價漲幅高達8.26%,隨後的一個多月時間裡,三一重工股價從42元左右一度衝到了最高70.8元。
蘇女士還提供信息說,這個尾號為2279的手機有過多次股票交易記錄。她認為,作為證監會工作人員,即使是操作別人的股票賬戶,也是不應該的。
舉報人出示了李莉2006年10月開通該SIM卡的受理單和發票原件,2006年10月李莉報考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的信息單原件,和證監會法律部2006年12月的通訊錄複印件,以證實該簡訊是發自李莉手機。

內幕二

中國證監會稽核一局工作的李莉於2003年向被監管對象上市公司“中華企業”(股票代碼600675)的下屬企業北京中房長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前不用自己的單位去申請經濟適用房審核,而用了一個“北京益乾行商貿有限公司”去開收入證明。

內幕三

舉報人出示了銀河證券月壇營業部的歷史委託明細和交易記錄原件。這些文件顯示,李莉的電話號碼曾在2007年1月11日到4月19日間七次委託交易中海海盛(600896.SH)、北辰實業(601588.SH)、海欣股份(600851.SH)和S*ST秋林(600891.SH)股票,但每筆買賣金額並不大,其間賬戶餘額也從未超過4萬元。

證監會回應

涉嫌違規購房
涉嫌違規購房
就在2010年3月中旬,證監會剛剛下發了一則《基金從業人員親屬股票投資報備管理的指導意見》,彰顯出管理層對於進一步規範行業、防範利用直系親屬關係之便的老鼠倉行為的整治之心。而此事在基金圈內也引起了不滿。質疑聲不絕於耳。
基金公司員工不滿的情緒尚未完全退去,眼下,作為監管方的證監會的員工卻在陰溝里翻了船。截止3月28日,證監會方面也沒有就此事作出回應。

各方評論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老鼠倉和內幕交易是資本市場一塊最難監管的毒瘤,而且內幕交易嚴重違反了公開、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則,為我國法律所禁止。但是由於這種行為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如果不是知情人或內部人舉報,一般很難被發現。因此,從監管上來講,很難從根本上解決。這就導致有人抱著僥倖心理,想矇混過關。而作為監管部門,應該有起碼的職業道德操守,除了教育之外,還要有法律制度上的嚴懲,否則,身為資本市場父母官的證監會自身都存在內幕交易問題,還如何去監管市場。
證券市場知名維權律師嚴義明3月28日也表示,此事的公開無論對整個市場還是監管層本身都是好事。通過此事應該給相關部門提個醒,在監管市場的同時也要加強自查的力度。作為一名監管者,在監管別人的同時,自己卻犯了同樣的過錯,更應該嚴懲,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否則,對市場不具有說服力。監管的力度和公正性就會受到質疑。

舉報李莉


舉報人是李莉前夫李恩泉的母親蘇彩翠。

本人回應


股票內幕

李莉稱,並不認識三一重工任何人,而且也從沒見過手機上的簡訊。她表示,自己那時候和母親住一起,如果要通知母親這個消息根本不需發簡訊,親自告訴她即可。
2010年3月29日,證監會正式回應,經查證,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利用該信息從事內幕交易。

股票交易

根據蘇彩翠提供的股票買賣交割單顯示,李莉還通過其手機有過7次股票買賣的交易,涉及有中海海盛、北辰實業、海欣股份、SST秋林等股票。
針對這張交割單,李莉說到,交割單上的資金姓名是隱去的,實際資金姓名就是其前夫李恩泉。法庭一審調查時,庭審筆錄記載“李恩泉說他沒有股票,李莉對其有無股票不知情”。李恩泉一審判決不服上訴時,才舉報說他有股票這回事。這段交割單斬頭去尾,只有李莉和李恩泉關係惡化時期交易記錄,此前此後都沒有證據證明李莉用其他的固定電話或其他手機號碼,進行買賣股票。只因登記在李莉名下手機交易就說是李莉買賣,不符合邏輯,也不符合常理。李莉表示:她沒有用李恩泉的賬號炒股,相反,李莉搬出后,該號碼就沒有進行交易了。交割單上手機號下面顯示的固定電話88046859在繼續交易,該號碼是前夫李恩泉的辦公室電話,在法院的起訴書上,李恩泉填寫的固定電話就是這個號碼,李莉不可能用李恩泉的辦公室電話來操作,只能說明是李恩泉自己在控制並操作這個賬戶。

房產

蘇女士舉報,李莉在證監會工作期間,曾偽造材料,向被監管對象上市公司*ST中房的下屬企業北京中房長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購買經濟適用房。
對於騙購經適房的問題,李莉表示,買這套經適房的時候,她還不是證監會的正式工作人員,還在另外一家公司兼職。“當時申請購買經適房時,那家兼職的公司給我開了相關證明,我也是如實填寫了申購經適房的所有材料,並不存在騙購”。李莉強調,那套經適房特別小,只有40多平方米,是她與前夫結婚前所買。目前,她就住在那套經適房內。

網友評論


一北京網友表示,誰會相信她沒做過。“‘如果要通知母親這個消息根本不需發簡訊,親自告訴她即可’,這句話有問題,你正在上班,然後跑回家告訴你母親三一重工分配方案?不可能吧。如果不能回家你用什麼方式告訴你母親呢?用郵件?內部有監控;讓人轉告?風險太大;打電話?隔牆有耳;那用什麼呢?還是用簡訊。”
另一網友表示,證監會的自查不令人信服。事情鬧這麼大,司法應該介入,還公眾真相。
也有一部分網友對舉報人的行為表示不滿。
一網友表示,這樣的老公跟婆婆,肯定要離婚。“尚不管李莉這些事是真是假,關鍵是這件事的起因是她的前婆婆為了泄私憤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