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信訪局

鄭州市信訪局

鄭州市信訪局,位於鄭州市中原區百花路1-1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車輛、保密、檔案、安全、政務公開、對外聯絡、文印收發、節能減排、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及與財政、稅務部門的溝通協調;負責平安建設工作的協調;負責計劃生育工作;制定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處。負責全局的機構編製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社保辦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出國(境)審查工作;負責工人考評管理工作;負責幹部的選拔任用、調配、平時和年度考核、幹部教育培訓、幹部監督、人才管理等工作;負責對掛職鍛煉幹部等人員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協調駐村扶貧工作
三、調研處。負責文秘工作;負責以市委、市政府及“兩辦”名義下發的涉及群眾工作和信訪工作的公文處理,市委、市政府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市信訪局綜合類文件的公文處理;負責信息、宣傳和信訪數據綜合工作;負責信訪政策研究,開展信訪工作調查,定期提出信訪情況分析報告。
四、辦信徵集處(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受理、辦理群眾來信反映的信訪事項;受理、辦理市長信箱和人民建議徵集相關業務,對人民建議進行徵集、分析、批轉,篩選重要信息。
五、個訪處。負責接待、受理群眾到市信訪局的個人上訪事項;接待、疏導群眾到市委、市政府門口的個體上訪事項;負責全市領導接訪工作;負責接訪大廳管理工作,承擔駐來訪接待大廳有關單位及律師接待窗口的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集訪處。負責接待、受理群眾到市信訪局的集體上訪事項;接待、疏導群眾到市委、市政府門口的集體上訪事項;統計分析群眾來訪情況;組織安排重大活動信訪保障和值班工作。
七、案件辦理處。負責統一交辦信訪案件;負責黨中央、國務院國家信訪局、省委、省政府、省信訪局交辦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的信訪案件以及自立案件的交辦、催辦、審結、報告工作。
八、督查處。負責對中央和省、市交辦重大信訪事項處理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市委、市政府關於重大信訪事項處理的意見和領導批示意見的督查落實工作;負責信訪法規的督促落實;負責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協調、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進行調查,實施責任追究。
九、群眾工作處。綜合指導基層群眾工作,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與實施,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搜集分析人民群眾對國家政策和重大決策反映的信息,把握社會動態、動向,指導全市做好信訪評估和矛盾排查工作,為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提供依據;綜合協調、督查指導全市信訪業務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複查複核辦公室。負責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接待受理、組織辦理應由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委員會進行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督促被複查人或者被複核人依法落實信訪事項複查意見或者複核決定,對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本級人民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和下級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辦理上級和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網路信訪處。指導全市網上信訪工作;負責辦理國家、省投訴受理辦公室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受理辦理群眾通過網路、固定電話、手機簡訊等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負責群眾滿意度評價工作。
十二、網路信息管理處。負責全市信訪信息系統、視頻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維護及應用培訓;負責市信訪局內、外網站的建設及運行維護;負責局信息化建設及大數據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輿情動態、輿情宣傳及意識形態管理工作。
十三、聯席會議綜合協調處。負責處理中央、省聯席辦、市委、市政府、市信訪聯席會議交辦的各項工作,牽頭協調重大信訪事項的解決,分析研究事件的原因、本質,總結經驗,從源頭上遏制重大事件發生的方法、措施;督促落實市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成員單位的信訪工作;承辦市聯席會議會務組織、簡報編印、文電辦理等工作,起草有關文件制度和年度工作要點,收集、綜合、通報有關情況,收集需要提請市聯席會議研究的事項;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工作建議。
十四、駐省信訪工作處。接待、受理、疏導鄭州市群眾到省委、省政府、省信訪局的個人上訪、集體上訪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紀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李新軍(黨組書記、局長)
全面主持市信訪局工作。
牛宏浩(正縣級專職信訪督查專員) 
統籌負責聯席會議、案件辦理、督查督辦、複查複核及基層群眾工作等,張宏偉(副縣級專職信訪督查專員)、王俊濤(副縣級專職信訪督查專員)協助牛宏浩工作。
具體分工是:牛宏浩分管聯席會議綜合協調處;張宏偉分管複查複核辦公室、群眾工作處;王俊濤分管案件辦理處、督查處。
田書黎(二級調研員)
統籌負責駐京信訪保障工作。
金愛江(黨組成員、副局長)
統籌負責機關日常運轉、調查研究、人事管理、網路信息、黨建及紀檢工作,孫建峰(四級調研員)協助金愛江工作。
具體分工是:金愛江分管辦公室、調研處、人事處;孫建峰分管網路信息管理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劉冠勛(黨組成員、副局長)統籌負責群眾走訪及應急處置工作,時代(三級調研員)協助劉冠勛工作。
具體分工是:劉冠勛分管個訪處、集訪處、駐省工作處;時代分管信訪應急處置中心。
陳艷霞(黨組成員、副局長)統籌負責來信、網信工作,分管辦信徵集處、網路信訪處工作。

部門職責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眾給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領導人的來信,接待群眾來訪,督促協調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為來信來訪群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次詢服務。
(二)承辦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批示件的落實情況;向有關單位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審結要結果案件。
(三)協調處理跨地區部門的重要信訪、群眾集體赴京到省來市上訪和突發上訪事件;對重要案件實施個案監督,並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分析預測信訪形勢,深入調查研究,徵集人民群眾合理化建議,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訪信息,並對重要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指導全市信訪工作,組織交流工作經驗,提出改進措施;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全市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
(六)負責三級“兩會”、市重大活動信訪保障工作,做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七)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協調信訪工作的地區間活動。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信訪指南


信訪條例》第33條規定:“信訪事項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辦結;情況複雜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並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第34條規定: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覆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複查。收到複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複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複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覆。

工作動態


6月25日下午,我市召開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專題會議。市政府副市長張學軍、市政府副秘書長趙紅軍、市委群工部部長、市信訪局局長牛瑞華出席會議,省委信訪督導組的三位組長省信訪局副局長謝海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張紅林、九三學社河南省委專職副主委陳志民應邀出席會議,各縣(市、區)政府分管領導、群眾工作部部長、信訪局長,部分鄉(鎮、辦)黨(工)委書記,市信訪局中層以上幹部參加會議。會議由市政府副秘書長趙紅軍主持。
張學軍副市長在會上強調,一要真正認清形勢。針對當前我市赴京非訪和赴京到省集訪高發反彈的實際和個別非訪人情緒激烈、部分集訪群眾頻繁串聯聚集的狀況,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開展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解決一批疑難複雜信訪問題,努力減少越級上訪的發生。二要切實解決問題。各縣(市、區)和任務較重的市直部門要立足轄區、行業實際,深入開展信訪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充分發揮聯席會議、領導包案、案件動態掌控、信訪救助、督導問責等工作機制的作用,千方百計解決問題。三要突出工作重點。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大統籌解決力度,做好超前預防和應急處置。各級各部門要突出重點,加強聯動,切實加大對違法信訪行為的依法矯治力度,著力維護正常信訪秩序,樹立信訪工作的正確導向。四要強化責任落實。市委群眾工作部、市信訪局要積極介入,協助做好重點案件化解工作,進一步加大工作督導力度,改進完善制度,建立權責明確、程序完備、監督有力、查究到位的信訪工作責任體系。
最後,謝海洋副局長對我市貫徹落實全省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專題會議精神的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對鄭州市近年來為省會社會大局穩定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謝。他還向與會人員詳細介紹了此次督查的目的、方法和要求。他要求各級各部門要以事要解決為核心,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嚴格標準,明確時限,切實將信訪矛盾化解掉,將越級上訪量降下來,繼續為全省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