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

佛山市科學技術局為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概況


根據《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佛發〔2009〕13號)以及《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佛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改革發展方案>的通知》(佛發〔2011〕18號),設立佛山市科學技術局,掛佛山市知識產權局牌子,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科技招商職責,加強科技招商、招才引智、科技合作等工作。
(二)加強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工作及院市合作的職責。
(三)加強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科學技術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市科學技術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指導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編製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組織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
(三)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編製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政策措施,推進產業創新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加強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科園、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負責我市高新技術企業、高技術產品、創新科研團隊、創新型企業、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審核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院市合作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產學研合作和院市合作項目,促進科技招商,落實招才引智、引進創新團隊等工作。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可持續發展試驗區建設。
(七)擬訂促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佛山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項目申報審批和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負責我市科技統計年報工作。
(九)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專利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市專利工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製和實施全市中長期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十一)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負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專利優惠、獎勵政策和措施,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牽頭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組織知識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建立的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領導


薛立偉:佛山市科學技術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