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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強

靈台縣什字法庭庭長

張志強,性別男,是靈台縣什字法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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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在靈台縣什字塬區中心地段的四個鄉鎮,人們只要有了糾紛,都願找什字法庭庭長張志強。他一次次制止打鬥,化干戈為玉帛;一回回調解婚姻糾紛,使當事人愁容變笑臉。近5年來,張志強調解處理各類案件100多件,替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達10萬元之多。在人民代表評議活動中,張志強所在的什字法庭群眾滿意率達97%以上。
張志強連續9年被評為靈台縣法院“先進工作者”,6次被靈台縣委、縣政府樹立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3次被平涼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前不久,張志強又榮膺“全國法院系統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今年35歲的張志強,是1985年考入法院的。
由於長期在基層處理矛盾糾紛,他積累了豐富的審判經驗,練就了過硬的基本功。
17年來,他所審結的案件沒有一件超審限。
家庭糾紛不同於一般的民事案件。
處理好了,親情間的溝壑就會被抹平;處理不當,矛盾則會越積越深,甚至還會釀成不堪設想的家庭悲劇。一次,張志強受理了一起因男方有婚外戀情而引發的離婚案件。為了挽回這個瀕臨破碎的家庭,張志強先後6次走訪原告親屬和同事,證實男方確有婚外戀情,遂將男方叫到法庭,從家庭倫理、社會道德、法律法規等方面,幫助他分析離婚的原因、後果,指出婚外戀的危害和離婚給家人帶來的傷害,終於使男方回心轉意。
老百姓打“官司”有兩怕:一怕案子拖得太久,二怕裁決不公。張志強從群眾利益出發,把文明執法重點放在公正高效上,急人之所急。
2002年6月,華亭縣安口鎮農民盧瑞宏找到法庭,說他有冤要申。看見來訪者疲憊不堪的樣子,張志強十分關心地給當事人倒了一杯茶,然後才讓他慢慢說。原來,盧瑞宏在安口開了一個麵粉門市部,靈台縣西屯鄉一個姓孫的老闆,在安口開了一家食堂,欠了盧瑞宏的麵粉款5000餘元。
兩年多來,盧瑞宏先後20多次到靈台要欠款,孫老闆至今才付給盧瑞宏1000多元,仍欠3000餘元麵粉款,但孫老闆卻避而不見了。盧瑞宏是做小本生意的,實在丟不起這3000餘元。
張志強聽罷,一邊批准立案,一邊叫助審員小郭領著盧瑞宏到鎮上一家旅社住下。之後不久,張志強派出兩名幹警,向孫老闆送達了訴狀副本,傳喚其第二天到法庭。經法庭調解,孫老闆與盧瑞宏達成了15日內付清欠款的協議,使此案順利了結。
張志強常說:“只有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為群眾排憂解難,才無愧於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在他的倡導下,什字法庭的法官們熱情對待當事人,夏天一杯涼開水,冬天一杯暖心茶,見面一聲主動問候,讓當事人感到法院是為群眾服務的。
在工作中,張志強嚴格要求每一位法官,在審判中不得用粗言俗語,不得採用不禮貌的行為,更不允許有損害當事人乃至被告人人格的行為。
一次,什字法庭受理一樁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案子。原、被告5年前離婚,原告本與兒子共同生活。近年來,原告的類風濕病嚴重惡化,長期卧床不起,父子二人生活極其困難,正上小學四年級的兒子買不起書本,只能借上屆同學的舊書使用。看到這種情況,張志強率先為這個孩子捐款捐物,后又發動全庭法官捐款300餘元、衣物10多件。
之後,張志強先後5次到當事人家中噓寒問暖,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這位當事人感動地流著淚說:“遇到張志強這樣的好庭長、好法官,這是我一生的福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