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培

李因培

李因培(1717~1767年),字其材,號鶴峰,晉寧錦川里(今上蒜鄉下石美村)人。父治民,字立人,清康熙四十年(1701年)舉人,曾任廣東清遠縣令。

人物生平


李因培幼時,即由其父口授四書五經、《左傳》、《國語》及《莊子》等,他努力學習,皆能背誦。后入塾讀書,成績常名列前茅,被稱為“小先生”。9歲時隨母遷居昆明,11歲參加童試,補博士弟子員。乾隆三年(1738年)參加鄉試,中舉人,因家貧無力上京應試。
過了七年後,得友人資助,入京考中進士,授翰林學士,三年後被提任侍講學士,其後出任山東學政。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月擔任刑部侍郎,六月兼任順天府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調任江蘇學政,與文學家袁枚(字子才)友善,常詩酒聚會,遊山玩水。時袁枚建“隨園”於金陵(今南京),曾廣徵楹聯,均未如意,遂擇《蘭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一句為上聯,徵求下聯,李因培便取魯昭公十二年,楚王誇左史倚相的話應對,即“其人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袁枚大加讚許,稱為“絕對”,立即刻木掛於園中。晉寧人引以為榮,亦曾將此聯刻懸於晉寧象山書院內。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皇帝南巡江蘇,看到李因培署理學政,成績昭著,曾賜詩稱讚。其後曾調任浙江學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調任禮部侍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出任湖北巡撫,后又先後任湖南巡撫和福建巡撫。

民間評價


李因培博學多才,尤精文史,為官清廉,頗得民心,民間留有“才高八斗李因培,字壓兩江馬汝為”的說法(馬汝為是雲南元江人,精於書法)。他才高受寵,加之性剛氣盛,為朝中奸佞之徒所恨,竟被誣陷,以“屬員虧空不實”之罪,降為四川按察使,后改賜死,死時年僅51歲。
其子李翊、李翔、孫李浩均進士,女李含章詩文皆精,所作收入《蘩香草集》。李因培祖孫四代名噪文壇,其事迹《清史》有傳,並被近年出版的《中國歷史人物辭典》收錄。

文典描寫


泊靜子按:
李因培曾前後兩次提學江蘇,據《清高宗實錄》卷489:“乾隆二十年五月,以光祿寺卿李因培提督江蘇學政。”同書卷521:“乾隆二十一年九月,諭:‘各省學政,已屆期滿,江蘇學政李因培,……俱著仍留。’”同書卷597:“乾隆二十四年九月,諭:‘各省學政,現屆期滿。……浙江學政,著李因培調補。”是為李因培第一次提學江蘇,法定時間是從乾隆二十年五月至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但是,又據同書卷608,至乾隆二十五年三月時候,戶部尚有議覆江蘇學政李因培疏請記載,則李因培實際提學江蘇學政當是至二十五年三月以後止。
李因培第二次提督江蘇學政,據《清高宗實錄》卷670: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壬戌,諭曰:‘各省學政,現屆差滿。……江蘇學政,著李因培調補。’”同書卷731:“乾隆三十年閏二月,諭:‘湖北巡撫員缺,著李因培補授。’”又據同書735:“乾隆三十年四月,湖北巡撫李因培奏湖北吏治廢弛有二。”則李因培第二次提學江蘇當是從乾隆二十七年至三十年四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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