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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教授
- 山東臨沂市傅貴美術館館長
傅貴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教授
傅貴,男,1961年生,吉林省長春市人,博士學位。現任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安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教授委員會主任,中國礦業大學(北京)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982年、1987年、1996年分別獲得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士學位和中國礦業大學(徐州、北京)碩士、博士學位。 1984年起在中國礦業學院北京研究生部(現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從事安全學科的科研、教學工作。2000年起任教授、2003年起任博士生導師,2006-2009年任學院副院長,2009-2015年任學院黨委書記,現任安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2006-2015年任國家重點學科“安全科學與工程”學科建設負責人。曾於2000-2001年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做訪問學者,此後經常和澳大利亞的一些機構進行合作研究,是澳大利亞莫納殊(Monash)大學榮譽研究員及ACGIH、ASSE、IOSH會員等。2000-2005年三次赴澳大利亞做訪問學者,多次赴歐、美、澳、亞洲等多個國家和地區進行技術交流和學術訪問。主辦行為安全與安全管理國際會議三屆,分別任秘書長、執行主席。多次赴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南非、韓國、西班牙等國家相關機構進行技術訪問與學術交流。完成國家科技項目多項,
全國安全工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工程教育專業認證安全類專業認證工作組成員、國務院安委會專家諮詢委員會理論與法制專委會委員、國家安全安全生產國家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員、中國職業安全健康協會常務理事、行為安全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全國公共安全基礎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中國煤炭工業勞動保護協會理事、北京市應急指揮系統專家組成員、國家首批認定註冊安全工程師、高級風險管理師、亞洲風險與危機管理協會(AARCM)專家認證委員會委員、澳大利亞莫納什(Monash)大學榮譽研究員,也曾經是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會(ACGIH)會員,《中國安全科學學報》 、《安全》編委,《Safety Science》審稿人等10多項國內外學術職位。
2000-2005年間曾在新南威爾士大學、莫納殊大學做訪問學者2年,主辦第一至第五屆“行為安全與安全管理國際會議”,分任秘書長、共同主席等,曾赴亞、歐、美、澳、非多國學術訪問。
獲國家級、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二、一等獎各一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六項,多次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
發明專利權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五項,著有《安全管理學·事故預防的行為控制方法》、《安全學科結構的研究》兩部專著及100餘篇論文。獲5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任其中的“安全學科發展戰略研究”項目負責人、重點項目“安全科學原理的研究”的共同主持人,並任中-澳特別資金合作項目負責人等。主辦第一、二、三屆“行為安全與安全管理國際會議”,任秘書長、共同主席。發表論文100餘篇、專著2本。
傅貴老師
(1)傅貴等,安全科學原理的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項目編號:51534008,2016-2019,共同主持人。
(2)傅貴等,安全學科發展戰略的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項目編號:51444002,2014-2015,主持人。
主要學術論著
專著:
安全學科結構的研究(安全科學出版社)
論文:
基於行為科學的組織安全管理方案模型
論瓦斯爆炸事故的可預防性
事故的共性原因及其行為科學預防策略
中國安全科學學科體系與學歷教育方案研究
安全工程本科的“工程型大安全”教學方案構建
安全工程專業學歷教育方案的中西對比研究
論安全科學技術學科體系的結構與內涵
論安全學科的內涵與本科教育課程體系建設
安全科學技術的學科內涵與科研策略探討
跨國公司安全管理模式分析
傅貴: 不安全行為糾正
什麼是不安全行為?
我們日常生產、生活當中有許多不安全行為,比如一個人雙手抱著兩個30cm高的紙盒子,戴著墨鏡下樓梯這個動作中就有三個不安全的行為,第一,兩個盒子60cm高,可能遮擋他看樓梯的視線;第二,雙手抱著東西,沒有空出一隻手用來扶樓梯扶手;第三,戴著墨鏡下樓本身就不安全,看不清樓梯路況。再比如,吸煙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有的人吸煙過後會隨手將煙頭扔掉,這是不安全行為;也有的人找到垃圾箱後會將煙頭徹底熄滅后再將煙頭扔進垃圾箱,這是安全行為。曾經有過一起火災事故,死亡40多人,事故原因分析結果表明,事故是起因於一名吸煙者,他吸煙過後隨手將煙頭扔到了身旁的易燃物品上面,結果大火一發而不可控,造成了嚴重後果。究其原因是因為這名吸煙者沒有養成徹底將煙頭熄滅后再扔掉的良好行為習慣。再舉一個例子,我們日常走路時,有些人喜歡緊靠建築物(比如樓房)走路,實際這也是一種不安全的行為,因為建築物上容易落下物體而受到傷害。
不安全行為很重要嗎?
上述不安全行為,都能引起事故。從理論上說,安全事故的發生不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就是由於物(設備、設施、生產環境等)的不安全狀態而引起。1931年有一位安全科學叫家海因里希,他分析的結果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了88%的安全事故;著名的杜邦公司的統計結果表明,96%的事故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美國安全理事會NSC得到了90%的安全事故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結論。我國的研究結果說,85%的事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這些數字錶明,人的不安全行為非常重要,必須糾正、使安全的行為習慣變成我們的日常習慣,我們才能在生產、生活中享受安全。
不安全行為的來源是什麼?
不安全行為不是憑空就有的。根據大量的案例(比如有毒有害氣體爆炸事故、沉船事故、食物中毒事故、井噴事故等)分析得到,人的不安全行為來自於人的安全知識不足、安全意識(識別和容忍危險源的能力)不高和安全習慣不佳。當然,這三者的來源是人所在組織的安全管理體系的質量。
那麼,怎樣變不安全行為變為安全的行為呢?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安全行為糾正方法"。這種方法的實施,最重要的是識別出事故的可觀察的行為原因,再用觀察法予以糾正、消除。目前識別事故的可觀察的行為原因(即不安全行為)的方法大體有三種方法,一是根據案例識別、二是靠經驗識別,三是對照法規及技術標準識別。例如有毒有害氣體爆炸的可觀察行為原因有吸煙、帶電作業、拆卸設備、金屬工具撞擊等,這些行為都是可以觀察到和可以予以糾正的。對每種類型的事故或生產工藝,識別出N種可觀察的行為原因后,觀察時會發現其中M種是安全的,則N-M種就是不安全的,此時員工行為的安全性就為(M/N)×100,計量單位為%。對每一個員工而言,N和M也可以代表觀察到的他的行為總數和安全行為的數量,此時就可以計算他個人的行為安全性大小。這種方法的實施過程可以用二維計算表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