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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末清初巡撫、少保兼太子太保
- 三國曹魏官吏
宋權
明末清初巡撫、少保兼太子太保
宋權(1598年-1652年)字元平,號雨恭,歸德府(今河南商丘)人,明天啟年間進士,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崇禎末年僅擔任三日遵化(順天)巡撫,北京便被李自成攻破,明朝滅亡。宋權立刻投降大順,山海關之戰后順軍放棄北京時又舉兵叛順,多爾袞入京后馬上降清。入清后,上書順治帝確立崇禎廟號、革除明朝弊政、廣招賢才。順治九年(1652年)卒,順治帝贈少保兼太子太保,謚文康。
天啟五年(1625年),宋權考中進士。
崇禎十七年(1644年4月23日)三月十六日,宋權官為順天巡撫,駐紮在北京密雲。任職僅三日,李自成攻陷京師,宋權立刻投降大順政權,被任命為遵化節度使。山海關之戰順軍戰敗的消息傳來后,宋權在五月初聯合前明總兵唐鈺起兵突襲殺死了李自成派駐遵化成為自己下屬的部將黃錠、馬應湖,將大順政權的遵化防禦使潘躍龍、同知張耀然、縣令李庭瑗等也一網打盡。
順治元年(1644年)五月,宋權籍所部降清,順治帝仍舊任命其為巡撫。
宋權上書順治,獻治平三策,包括確立崇禎廟號、革除明朝弊政、廣招賢才。宋權疏言:“舊主御宇十有七年,宵衣旰食,聲色玩好一無所嗜。不幸有君無臣,釀成大亂。幸逢貴國聖主,殲亂復仇,祭葬以禮。倘蒙敕議廟號,以光萬世,則仁至義盡,天下咸頌,四海可傳檄而定。明朝軍需浩繁,致有加派,有司假公濟私,明徵外有暗徵,公派外有私派,民困已極。請照萬曆初年為正額,其餘加增悉予蠲免。勤求上理,宜育賢才。奴才所知者,如王永吉、方大猷、楊毓楫、朱繼祚、葉廷桂等,均濟時舟楫,惟上召而用之。”得旨嘉納。不久宋權又推薦寶坻進士杜立德等十一人。
此時宋權仍駐密雲,撫治二十餘州縣,兼領軍事。不久以遵化當衝要,命宋權移駐。豐潤盜起,權捕治,以未獲其渠,疏請罷斥,溫旨慰留。尋疏陳祖軍、民壯之害,言:“明制祖傳軍籍,隸在營路;選取民壯,隸在州縣。身故則勾子孫,子孫絕則勾宗族,宗族盡則勾戚屬,流離逃竄,亂由此階。請特沛恩綸,除茲秕政。”又有私刻順天巡撫印偽為糾舉咨文投部者,事覺,逮治。權疏言:“用舍者君人之權,黜陟者銓樞之政,薦劾者撫按之職。請飭各省撫按,有關用舍大典,必具疏請,不須以咨文從事,則百弊俱清。”疏入,並如所請,著為令。畿輔既平,詔撥近京荒田及明貴戚內監廢庄,畫為旗地,民田錯雜,別給官田互易。權疏言:“農民甫得易換之田,廬舍無依,耕種未備,請蠲租三年。”又迭疏請蠲薊州田租一年,除密雲荒地逃丁派徵錢糧,興三協屯政,守兵一予田十畝。俱下部議行。有詔優恤綠旗陣亡兵家屬,權請特遣部臣蒞視散給,俾沾實惠。
順治三年(1646年),擢國史院大學士。順治四年(1647年),充當會試主考官。順治五年(1648年),遭母喪,請終制,命如常入直,私居持服。順治六年(1649年)五月,擢升清太宗文皇帝實錄撰修總裁官,並再次充當會試主考官,九月,假歸葬親,十月,加太子太保。順治七年(1650年),還朝。時議用明例,遺御史巡方,權力持以為不可。八年,條陳時政,又言宜復設巡按。給事中陳調元、王廷諫等劾權前後持兩端,且追劾其母喪未除,入闈主試,下部議,權老病宜罷歸,遂命致仕。
順治九年(1652年),卒。部議權被論致仕,祭葬宜殺禮。上以權誅自成黨有功,賜祭葬如例,贈少保兼太子太保,謚文康。
宋權,字雨恭,仕至太子太保內國史院大學士。明禮部尚書宋纁族孫。祖宋暘,父宋沾,見別傳。權八歲孤,事母丁夫人以孝聞。天啟辛酉元年鄉舉、登天啟乙丑5年進士,筮士(出仕前先佔吉凶,謂之筮仕)陽曲令,邑為晉會城。時魏閹亂政,諂附者俱為建祠。山石大吏,共擬啟建,權獨倡議。閹聞頗恚(恚,音hui)眾為權懼,會閹敗而止。
權在陽五年,有惠政,以課最,徵人諫垣。屢上書言事,直聲震朝右。在兵科,嘗三疏劾冢宰用人之舛,必致誤國。當軸者忌其切直,出為山西按察副使。未幾,乞終養。
崇禎末,起,備兵大名,改順廣,又調遵化,尋遷僉都御史,尋撫順天。受命甫三日,而李自成陷京師,賊遂設偽宮於京東,而分捕諸舊官甚急。權方出外巡徼,倉皇走白羊峪,夜勒兵還,擒偽將黃定等,誅之。會建虜大兵入關,賊西走,權糾眾徇曰:“我明臣,明亡無主,有能為我明報仇滅華者,即吾主也!”乃祭告故君,籍所部來,請解官歸田,不許。賜書褒美,仍令撫順天如故。
首上疏請議崇禎帝號及裁加派、羅人才三事,皆見採納。復陳時政得失,連章累牘,俱洞悉利弊。又剿撫義軍數萬,畿輔以平。順治三年,超拜內國史院大學士,入參機務。兩典會闈,釐正文體,所得皆海內知名士,一時名公巨卿,出其門者甚眾。尋加太子太保,累疏乞休,遂致仕歸。
抅圃於東郊,自號歸德老農。與故人野老,賞花賦詩,終日酣飲,不問世事,未幾卒。訃聞,中朝震悼,予恤優厚,贈少保,謚“文康”,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