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瓜子
蕪湖特產之一
“傻子瓜子”因鄧小平多次在高層提及年廣久並收入《鄧小平文選》而聞名全國,號稱“中國第一商販”。《鄧小平文選》第三卷註釋第43條,這樣解釋“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蕪湖市的一家個體戶,他僱工經營,製作和銷售瓜子,稱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
“傻子瓜子”是年廣久創立的著名瓜子品牌,也是蕪湖特產之一。
“傻子瓜子”因鄧小平多次在高層提及年廣久並收入《鄧小平文選》而聞名全國,號稱“中國第一商販”。年廣久曾三次入獄,其罪名分別為“投機倒把罪”、“牛鬼蛇神”、“流氓罪”;三次被鄧小平點名(《鄧小平文選》收錄了其中兩次),分別為1980年,1984年,1992年,這剛好是改革開放的三個重要轉折點。年廣久命運的起承轉合被認為暗合著我國個私經濟的發展進程。
“傻子瓜子”早在一九八五年四月即跨入鄉鎮企業名特優商品行列,多次榮獲全國食品展銷會一等獎,全優產品金杯獎、全國最佳企業獎,並被認定為安徽省蕪湖市著名商標、“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特別是年廣九於二零零三年被評為“中國改革之星”光榮稱號。僅鄭州傻子瓜子廠就被授予國家專利保護企業單位。年廣久於二零零四年又光榮被聘為中國瓜子協會會長。2008年年廣九評為中國開放三十年風雲人物。
“傻子”大事記
1965年,年廣久子承父業擺起水果攤。
1966年,年廣久因賣板栗被關二十多天。
1972年,年廣久跟鄰居熊師傅學會炒瓜子手藝,轉向經營瓜子。
1979年12月,註冊“傻子瓜子”商標。
1980年,鄧小平肯定了安徽的包產到戶,第一次提及“傻子”瓜子,。
1984年 鄧小平第二次提到“傻子”,個體戶僱工問題解決。
1991年5月,年廣久被判刑。
1992年,鄧小平南巡再次談到“傻子”,年廣久被宣告無罪釋放。
1994年,年廣久再出山,成立安徽蕪湖傻子瓜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2000年8月,年廣久將“傻子瓜子”商標賣給長子和次子。
2008年,年廣久依舊採取專賣店包圍超市的策略與同行競爭。
傻子瓜子是蕪湖特產之一,曾幾何時,來到蕪湖必然要買點傻子瓜子,也成了來蕪湖必帶的特產。傻子瓜子也成了徽派炒貨的先祖。在洽洽等其他後起之秀紛紛實現現代企業集約化經營的時候,在與兒子之間進行的傻子商標爭奪戰中,傻子瓜子卻錯過了最好的發展機遇。而現如今,雖然洽洽成了安徽甚至是全國炒貨的大佬和領頭羊,但是傻子依然依靠蕪湖的基地,風光的支撐著這個老字號。
傻子瓜子
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久,安徽蕪湖人。出生於1937年。年廣久小時候就失去了父親,在安徽蕪湖一家人靠乞討、擺小攤糊口,年廣久早早地就學會了街頭叫賣。
新中國成立后,年廣久還是在街頭擺小攤,政治運動接二連三,1963年年廣久因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出獄後為了維持生活,年廣久炒起了瓜子。
1972年,和鄰居一位姓熊的師傅學會了炒瓜子的手藝后,年廣九每天晚上七八點鐘開始炒瓜子,一口氣干到第二天早晨5點,洗洗臉,稍微睡一會後,7點鐘左右又起來,開始把炒好的瓜子分包包好。等到下班時間,他就出去偷偷地賣。和別人不一樣的是,年廣九賣的瓜子味道香,個兒大,分量足,利薄得很,同行都稱他“傻子”。改革開放后,政策上的變化,年廣久的炒瓜子小作坊很快發展到100多人的“大工廠”,紅極一時。 1986年春節前,傻子瓜子公司在全國率先搞起有獎銷售,並以一輛上海牌轎車作為頭等獎,3個月實現100萬元,但好景不長,中央下文停止一切有獎銷售活動,讓年廣久的銷售計劃大亂,公司血本無歸。
1987年底,蕪湖市對年廣久經濟問題立案偵查,1991年5月,蕪湖市中院判決年廣久犯有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3年。1992年,年廣久因經濟問題不成立而獲釋。
傻子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