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楷

閔楷

閔楷,字正甫,號南湖。閔氏先人,祖居上海。明永樂初年遷至任丘縣,編人人和屯,后定居閔家莊。其曾祖閔桑,宣德元年進士、未仕而卒。其祖閔琦,父閔定,“淳樸謹學,好善樂施,世有隱德。”

目錄

正文


閔楷其母劉氏“有懿範”,於成化十三年(公元1477年)同時生楷及其兄槐,二人少時“皆穎秀”。年十三能賦詩,弱冠為縣學生,寫文章不用草稿,“下筆即成、文筆工秀”。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閔槐、閔楷兄弟同中舉人,十八年(公元1505年)又一起中進士。“每聯騎出,人人比之雙玉”。閔楷中進士后,初選翰林院庶吉士,是年父喪守制。正德期二年制滿后,歷官至工科給事中。當時宦官劉瑾專權,朝臣多趨炎附勢者,而閔楷卻持正不阿,不與之交往。“劉瑾百計中傷”。恰值閔楷受欽命出京,待到完成使命回京面聖時,劉瑾已被誅。正德五年(公元1511年)升任刑科給事中。嘉靖十一年(公元1532年)由於參與彈劾吏部尚書汪釒宏 被外補為浙江參政。在任期間,因平息湯毛九叛亂有功,調升河南左布政使,後轉任太僕寺卿。他條陳馬政“頗為得宜”,他在任時建立的置冊、坐名發給取解等制度,一直實行了很多年。由於政績突出,先後升任工部、兵部侍郎,後晉升南京禮部尚書。
禮部任上,他提出“正禮文不如式者十事”,修訂禮文格式。又改為南京戶部尚書,不久謝政歸里。卒后崇祀鄉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