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帛
簡帛
簡帛是竹簡與帛書的統稱,亦作竹帛,古書中所言“書於竹帛”,是在古代中國人書寫所用的主要材料,直到六朝時期才完全為紙所代替。現代所稱的簡帛多是出土文獻,概可分為書籍與文書兩類。
有關殷商的文獻及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典冊的蹤跡,已知當時的人們用竹木製簡,用繩編連成冊。到了春秋時期,又採用白色的帛作為書寫材料。此後“書於竹帛”便成為大眾常談了。
出土文獻的簡帛,依其內容性質概可分為書籍與文書兩大類
書籍
作為簡帛的一類,此是狹義的“書”。按《漢書·藝文志》的分類,有六藝(六經)、諸子、詩賦、兵書、數術、方技等。法律在《漢書·藝文志》中未收入,但若依後來的目錄傳統,亦可列入。
文書
文書一類指的是當時朝廷及地方的文件、簿籍、檔案。還包括邊遠地區所出與屯戍、津關、驛傳等關聯的材料。一些私家的簿籍亦歸於此類。
其他性質的簡帛
日常生活使用的書札、歷譜、有關喪葬的祭禱記錄、遺囑、遣策等等,較為零碎的材料。
文字
戰國簡帛的文字,字體因國別而異,能見到的主要是楚國文字,在六國古文字中自有特色。
古書版本及年代判定
出土的文獻皆是傳抄本,還沒有能證明是原稿本的。
出土的簡帛多為佚書秘籍,且年代久遠,自是無庸置疑的善本,但就已知的研究里,有傳本可比較者,其間有差異者,不一定簡帛比傳本好。
職業抄手
在漢初已有職抄手。例如馬王堆帛書的《黃帝書》、《老子》乙本、《周易》經傳、《相馬經》、《刑德》乙等,皆出自同一人之手。
多通假字與同義字
簡帛書籍多見通假字。例如周易經文中的卦名便許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書的都是借字,並無深文奧義可尋。
又多同義字,這種情況在傳世文獻中亦可見。
標點
簡帛上的標點亦值得研究。如:
春秋末期的侯馬盟書(不屬於簡帛範圍,玉片)、戰國早期的隨縣擂鼔墩竹簡等,已出現用小橫線作為文句的標點。
戰國中晚期之間的長沙子彈庫帛書殘片,用了鉤形符號,即鉤識。
長沙子彈庫帛書的那件完整帛書以黑色長方符號置於文末,表示一章的終結。
簡帛由於是古代中國主要的書寫材料,“長期被作為書的同義語”。
源自簡帛的若干詞語至今仍在沿用:“編”、“冊”、“篇”、“卷”等。
竇中亮簡帛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