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是由襄陽市所轄的9個縣(市)區和襄陽駐軍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全體會議,經過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現在市第十六屆。襄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2年1月召開,由474名代表組成。

職責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是襄陽市的國家權力機關。根據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的職責是: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襄陽的遵守和執行;審查和批准襄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報告;討論、決定襄陽市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選舉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市長、副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聽取和審查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襄陽市人民政府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襄陽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等。

設置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共設置2個專門委員會: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議案審查委員會和財政預算審查委員會。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常設工作機構: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