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日劑量

限定日劑量

限定日劑量以DDD作為測量單位,較以往單純的藥品金額和消耗量更合理,不會受到藥品銷售價格、包裝劑量以及各種藥物每日劑量不同的影響,解決了因為不同藥物一次用量不同、一日用藥次數不同而無法比較的問題,可以較好地反映出藥物的使用頻度。

產生及定義


用於主要治療目的的成人的藥物平均日劑量。

優勢及特點


由於各國用藥情況不同,部分DDD值允許參閱藥典或權威性藥學書目中規定的治療藥物劑量。必須指出的是,DDD本身不是一種用藥劑量,而是一種技術性測量單位,不能反映推薦日劑量或處方日劑量,由於個體差異(例如年齡和體重)以及藥物代謝動力學的不同,藥物日劑量通常是有差別的。DDD只是藥物利用研究的技術單位,不能反映不同藥物治療上的等效劑量,因此DDD不能反映同一類藥物產生相似治療效果的日劑量。DDD 是一個比值,同類藥物和不同類藥物的DDD可以進行數值上的比較。《中國藥典》(2005年版)、《新編藥物學》(第16版)DDD作為用藥頻度分析單位,不受治療分類、劑型和不同人群的限制。

局限性


因為DDD的確定是為達到主要治療目的用於成人的藥物評價日劑量,由於實際治療過程中存在藥物劑量的差異,DDD的確定沒有考慮到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用量減少,還存在依據體重給葯的情況,即沒有考慮到藥物使用的個體差異。因此,應用DDD進行的藥物消耗調查,只能顯示一個較粗略的消耗情況,並不是確切、真實的用藥頻度。另外,DDD只是藥物利用研究中用於比較不同研究結果的技術測量單位,而不是推薦給臨床的實用劑量,不同國家或地區的DDD值可能有所差異;DDD值只考慮藥物的主要適應症的用藥劑量,未能包括病程的不同時期的用藥劑量,當劑量變異大時,或一種藥物可用於一種以上適應症,或者聯合用藥情況以及病人的不依從性等因素時,利用DDD值進行分析要注意其限度;DDD值是成人的日劑量,用於兒童會出現偏低的現象。

原則


①DDD是根據成人用藥制定的值,兒童尚無相應系統;②主要適應證表現在藥物ATC代碼上。當推薦的劑量需要根據體重來計算時,體重設定為70kg。需要強調的是即使主要用於兒童的製劑例如混合製劑和栓劑也是成人的日劑量。但是生長激素和氟化物片劑仍按照兒童使用的劑量;③確立DDD通常根據藥物的維持劑量,一些初始劑量不同的藥物不能在DDD中反映出來,如洋地黃類;④DDD通常是治療劑量,但是,如果主要適應證是為了預防,就選擇預防劑量,例如氟化物片劑和一些抗瘧葯的DDD就是預防劑量;⑤DDD通常依據產品的純品裝入量,沒有給出不同的鹽類製劑的DDD;⑥DDD以藥物活性物質的重量單位來表示,在確定藥物的DDD時,還應考慮某些特殊的情況。當用藥途徑不同劑量也不同時,應制定不同的DDD。⑦對於劑量不能用活性物質的重量來表示的復方製劑,其DDD是以單位劑量數為基礎來確定,如片數、膠囊數或栓劑枚數。

概念


DDDs=該葯年銷售總量(g)/該葯的DDD值。
藥品的總劑量,是指對同一品種、不同規格、不同廠家藥品分別計算其總劑量(g),最後求和得到該品種消耗的總劑量(g)。
DDDs可反映不同年度的用藥動態和用藥結構。某葯的DDDs大,說明用藥頻度高,用藥強度大,對該葯的選擇傾向性大。另外,各種藥物的DDDs還可以相加,可以比較不同類藥物的用藥頻度以及不同階段藥物使用頻度,使得地區、國家以及不同階段的藥物利用數據具有可比性,便於長期的藥物利用監測。還可以監測一年中不同季節的用藥頻度的變化。
利用用藥頻度分析評價藥物在臨床中的地位
(1)確定每日規定劑量(DDD值,defined daily dose),以《中國藥典》規定的劑量為準,藥典未收載的藥品結合其說明書及臨床實際而定;
(2)以藥品的總用藥量除以相應的DDD值求得該葯的DDDs(用藥天數);
(3)用總用藥金額除以相應的DDDs數,求得該葯的每日治療費用;
(4)對總用藥金額、總用藥量、DDDs值行數據處理,求得用藥金額排序與用藥人次排序;
(5)對用藥金額排序與用藥人次排序;
(6)對用藥總金額和DDDs排序,並求其排序比值,以此比值反映購葯與用藥人數是否同步,比值接近1.0時,表明同步性良好。

限定日費用


也叫日均費用。
DDDc=該葯年銷售總金額(元)/該葯的DDDs值。DDDc代表藥品的總價格水平,表示患者應用該葯的平均日費用。DDDc越大,表示患者的經濟負擔越重。

藥物利用指數


DUI(drug utilization index)藥物利用指數,是以DDDs除以實際用藥天數,可作為判別臨床用藥是否合理的標準。若DUI大於1.0,說明醫生日劑量大於DDD,用藥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