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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鳴岐山

神話舞劇

神話舞劇《鳳鳴岐山》描寫的是我國奴隸社會後期商王朝覆滅到周王朝興起這一段歷史故事,戲中歌頌了“武王伐紂”這一歷史上著名的奴隸解放戰爭。該劇結構時所選擇的人物,是在歷史許可範圍內的典型化,按照舞劇藝術自身的規律進行的藝術再創造:它既具有歷史的時代風貌,又注意到今天人們所處的時代,也就是力求民族藝術現代化,使其符合現代人的審美需要。可以看出編導、作曲、舞台美術設計在創作思想上對舞劇現代化問題進行了許多新的探索。

簡介


稱: 鳳鳴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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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傳統舞劇

劇情介紹


第一場:商王朝後期,紂王東征東夷的山野,懸吊著虜來的奴隸。一個小國的貴族之女明玉,被東夷謀臣費仲搶來,燙上額印,淪為女奴。商朝大臣武王征服東夷解救了大批奴隸,並救了臨危的明玉,明玉對武王銘恩在心。費仲戰敗后,降服商的君主紂王,奉圖騰,獻首領,賣主求榮。
第二場:奸人獻狐費仲迎紂王入東夷宮殿,招來狐狸精變成的美女妲己,誘惑紂王,紂王大喜。賞費仲,封妲己。
第三場:寵美行暴紂王沉溺酒色,終日與妲己在鹿台飲酒行樂,並炮烙進諫之臣,眾臣憂恨交加。妲己招來小狐妖賽美跳舞,並令明玉表演柔舞助興。紂王調戲明玉,強佔求歡。老臣比干前來諫阻,救明玉,斥妲己。妲己唆使紂王將比干剖腹挖心,食之。比干英靈不散,紂王驚慌萬狀。武王隨明玉來救比干,見比干已死,悲慟不已。武王怒斥紂王,被炮烙。雷震子自天而降,救武王飛去。
第四場:渭水拜相姜子牙在渭水畔垂釣。雷震子救武王降至渭水畔,子牙用明珠喚醒武王,並驅散追趕的紂兵,武王拜子牙為相父。此時岐山之地金鳳齊鳴,翩翩起舞,喜迎岐山英主——武王。
第五場:武王伐紂武王為伐紂憤鑄利劍。子牙點化武王入夢,見費仲暗害自己,被明玉所救,驚醒。子牙便取出照妖仙鏡,顯出朝歌鹿台,紂王淫暴,將宮女拋向蛇盆。妲己殘害明玉泄恨。武王見狀,怒極。雷震子背來雙目失明的明玉,武王悲喜交集,並向明玉吐露衷情,子牙用仙水使明玉復明,武王與明玉盟誓伐紂,揮師出征。
第六場:滅商興周武王率周兵攻城,城破,紂兵倒戈,費仲被亂槍挑死。妲己被子牙的仙索套住,現出狐狸原形而死。武王與紂王在鹿台決戰,紂王與鹿台同焚。編鐘齊鳴。子牙祭奠諸英魂。
大地復甦,萬象更新,奴隸掙脫枷鎖,心向武王,萬民歡呼,周王朝宣告誕生。

主要演員


徐森忠、於元慶(飾武王A、B),顧紅、陳建萍(飾明玉A、B),陳健民(飾姜子牙),李躍(飾比干),周才龍(飾雷震子),王少若(飾紂王),周潔(飾妲己),高登鑄(飾費仲),年登高(飾東夷首領)。樂隊:上海歌劇院舞劇團管弦樂隊。指揮:黃佩勤。

責任者


演出單位

上海歌劇院舞劇團

責任描述

創作者編劇:仲林、李靜。編導:仲林、陳健民、袁玲。編舞:趙更揚、王勤。作曲:劉念劬。舞美設計:張俊立(布景、道具),李蘇恩(服裝),王興魯(燈光),程光華(化妝)。繪景指導:翁根仁。

演出介紹


演出大事記本劇是依據中國古典名著《封神演義》的有關情節和人物改編的,1982年赴香港演出。1986年赴法國、德國、瑞士、比利時等國訪問演出。

評論擷萃


評論擷萃有益的探索閔捷
例如編導方面注意對現代舞蹈藝術和姐妹藝術的借鑒和融化;作曲上注意現代作曲技法的運用,努力使舞蹈音樂交響化;舞台美術設計上注意在歷史考證的基礎上加強對現代技術的運用,如服裝的尼龍緊身衣,燈光的強追化,色彩的多層次,布景上運用固定的球形平台的變化,塑料網幕的透明裝飾感等,使民族舞劇這個綜合藝術整體上既能體現出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歷史的古樸風貌,又能適合當代人的審美尺度。
舞劇《鳳鳴岐山》在博採廣納(舞蹈)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如第二場紂王與妲己的雙人舞,為了表現紂王的昏庸好色,妲己的妖媚誘惑,較多地運用了一些托舉,但它不是外國技巧的盲目搬用,而是渲染狐狸精妲己爬上翻下的誘惑,紂王為之心醉神迷。又如第三場紂王與妲己的逗情雙人舞,為了突出他們的相互挑逗,舞蹈甚至採用了“迪斯科”的素材。至於小狐妖的變幻離奇,光怪陸離,這個圈舞的素材近似於“呼拉圈”。這些大膽的吸收融化,的確起到了為刻劃人物、渲染劇情而增姿添色。(摘自1981年10月7日《光明日報》)美哉,《鳳鳴岐山》
付兆先
《鳳鳴岐山》的舞蹈語彙,廣納羌、蒙、苗、彝戲曲的因素。芭蕾的托舉、雜技的柔術、現代舞的動律、體操吊環、武術技擊、歐洲的斗劍、西方的呼拉圈,融匯一起而風格卻能統一。
《鳳鳴岐山》的結構嚴謹、和諧、完整、統一,它以古代歷史題材與現代的藝術技巧有機結合,史實和神話糅合在一起統一全劇,青銅編鐘與提琴小號交響齊鳴,緊身褲和寬袍大袖合而為一,殷商的圖案與紫外線相映成趣,商周那古野樸直之美與現代優柔丰采之美合為一體,看來無雜亂之感,卻有諧美的奇趣。(摘自《北京戲劇報》1981年第4期)《鳳鳴岐山》的藝術問題李健
《鳳》劇的最大問題卻是並未準備在舞蹈藝術上做文章,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在特技、雜耍或神話故事上。要說這就是“創新”,倒不如說是藝術的倒退。把一個文學作品或傳說、故事之類搬上舞蹈舞台,最好多一點想象力,不可照搬情節,“生怕人家不知道”。內地的舞蹈、舞劇至今為止,還是患上了“說話”太多、情節太多的毛病。其實,藝術貴乎含蓄,更貴乎寓“意”、造“境”;直率地把一切都說出來或“搬”演出來,那就興味全無。《封神演義》的的故事複雜繁瑣,《鳳》劇在情節上顯然被原來的故事牽著鼻子走。“舞蹈”只是匆匆忙忙地在“交待”情節,卻完全忘卻了如何去作藝術的概括,讓舞蹈本身去寓意造境。此外,有些“心態”我還是不了解。例如赤裸裸地在舞台上表演炮烙、挖心、蛇噬美女……特別是那些色慾露骨的誘惑舞(如紂王的動作)等等場面,如果說那是媚俗,搞所謂“通俗”文藝,我無話可說,但認為這是藝術的“表現”,那就不知所云了。(摘自1982年2月25日香港《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