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環境保護局

撫順市環境保護局

撫順市環境保護局(簡稱市環保局)是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撫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39號)而設立,正局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為環境保護工作。

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市環境政策、規劃、重大問題和運行機制的統籌協調職責;加強環境治理和對生態保護的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加強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環境監管的職責。
(三)增加污水處理運營的監管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編製地方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監督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
(二)牽頭協調市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區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擬訂全市環境保護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資源配置規劃。
(四)負責全市水體、大氣、土壤、光和聲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廢氣、廢水、粉塵、惡臭氣體、固體廢物、有害化學品及雜訊、振動、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污染物排放、處置許可、審批、核查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報告審批、危險化學品進口環境管理登記。
(五)貫徹落實國家排污許可證發放相關制度,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法規、標準,承擔核事故應急處理,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七)貫徹實施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及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城市環境綜合定量考核工作。
(八)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對有機食品認證的組織協調、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環境質量監督管理。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建設和管理地方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地方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負責全市環境執法監督工作;依法對轄區內各類污染源和環境敏感區域進行環境監督;組織環境保護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
(十一)負責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金輝局長
馬紹軍副局長
吳煥亮副局長
李凱副局長
盧廣平副局長
戰峰紀檢組長
孫建華副局級調研員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規劃財務處
污染防治與環境監測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 2011-11-09
環境影響評價與項目管理處(行政審批處)
生態保護處
科技與環保產業處
環境安全應急處(固體廢物與輻射管理處)
人事處

局屬事業單位


撫順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撫順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撫順市環境監察局
撫順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中心
撫順市環境監控中心
撫順市環境保護財務結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