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監督

監督公共權力機關在正當範圍內行使職權

政治監督,是指監督公共權力機關在正當範圍內行使職權,是政協組織三大職能之一,分為上行、下行兩種。

2019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堅持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裡,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裡”。

2019年12月30日,政治監督為2019年度十大反腐熱詞。

內容目的


政治管理過程中,為保證社會公共權力機關在所擔負的職權的正當範圍內和軌道上運行,而對其進行監視、檢查、控制和糾偏的各種活動。政治監督本質是以權力制約權力。其目的在於抵禦權力的腐蝕性,避免普遍利益受到特殊利益的干擾,以保證政治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在政治管理過程中,政治監督的主要任務就是防止和懲治腐敗。從行為方向看,有上行、下行兩種。

實施時間


三次全會報告要求“切實加強政治監督”。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緊盯貫徹執行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情況,緊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況,強化政治監督,督促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全黨上下令行禁止、步調一致。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與《咬文嚼字》編輯部利用大數據搜索,聯合發布“政治監督”為2019年度十大反腐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