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招商服務局
蘭州新區招商服務局
根據甘肅省編製委員會《關於蘭州新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的通知》(甘機編髮〔2010〕81號)和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蘭辦發〔2011〕9號),設立蘭州新區招商服務局,正縣級建制,為中共蘭州新區工作委員會、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
目錄
(三)負責協調、指導新區區域內各鄉鎮、產業園區及有關部門(單位)的招商引資工作。
(四)負責新區招商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工作和新區招商引資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
(五)承擔新區"蘭洽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落實"蘭洽會"籌辦期間新區方面的有關工作。(六)負責新區招商協調工作、宣傳工作、信息工作和網路建設。
(七)承擔新區與省市商務工作、經濟合作、招商引資工作對接和開展。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