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族

莽族

莽族(越南語:Mảng),越南官方認定的54個民族之一,居住在萊州省的芒寺縣(Mường Tè)、巡胡縣(Sìn Hồ)和奠邊省的孟來市(Mường Lay),人口為2,663(1999年);莽人是越南、寮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的跨境民族。在中國一側,“莽人”原屬於未識別民族,現在被歸入布朗族。莽語屬於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

概述


莽族(越南語:Mảng)是越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的跨境民族。在越南是官方認定的54個民族之一,居住在萊州省的芒寺縣(Mường Tè)、巡胡縣(Sìn Hồ)和奠邊省的孟來市(Mường Lay),人口為2,663(1999年);在中國一側,即雲南省金平縣的南科新寨、坪河中寨、坪河下寨、雷公打牛這四個寨子里,也居住著600多人(2000年),被稱為“莽人”,屬於未識別民族。
莽語屬於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

民族傳說


越南的莽人是單一民族,分佈在與中國、寮國接壤的萊州省。據1999年越南人口普查統計,有2663人。
越南的莽人自稱“哈莽”,“哈”是人的意思,“莽”是流浪的意思,也可以理解為居址不定的人。語言屬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
莽人傳說,在遠古的洪荒時代,世界上人都死絕了,天老爺放下一個葫蘆到世上,從葫蘆里鑽出來哈尼族克木人、莽人,最後是京人。天老爺安排各民族的居住地,莽人被安置在沱江和南納河之間叫如拜的地方,即今萊州省笙湖縣南班社(即鄉),莽人把如拜看成是他們最古老的故鄉。

農業生產


正如莽人自稱的那樣,莽人游耕游居,刀耕火種。老樹林地是他們開墾的最好的土地,土地肥沃,土質新鮮,而且表層厚,再加上草木灰,是上等的地,可種植三四年。肥土被雨水沖刷后,沒有了肥力,就得另外擇地耕種。由於世世代代毀林,至今老樹林地已經沒有了,於是他們棄荒後轉一圈又回到原地耕種,一個周期最少12年,最長20年。一般說來,莽人每12年至15年要搬一次家。1954年越南北方獲得解放以後,莽人向泰人學會了鋤耕坡地。他們以種糯稻粳稻為主。傳統的糯米煮出來的飯柔軟、潔白、芳香。另一種糯稻是黑色、飽滿、可口。但這兩種糯稻只能在肥沃的老樹林地種植。由於老樹林地沒有了,所以這兩種珍貴的糯稻已十分罕見。
莽人刀耕火種的方法與其他民族不同,伐木的前一天,主人會向同一血緣的人通報,次日來幫工,砍草木。播種時,男子持長約2米的點播棍在坡地的上方,撒種的女子在坡地的下方。男女面面相對,男子把點播棍戳入泥土后,女子立即撒種入穴,當拔出點播棍時,穴位周圍的泥巴自動覆蓋種子,不需人再去培土。
莽人的曆法較原始,一年有12個月,每月的開始是以某種花的開放、鳥叫、蟲鳴為標誌,每月該做什麼事都有規定。

風俗習慣


莽人的村寨大多建在山腰上或山頂的平地上,靠近水源和溪水的地方,因此,溪水名常常也就是村名。他們居住的是竹子蓋的干欄房,房主人備好料,同一宗族的人前來幫忙。所用的原木不剝皮,也不鑿榫頭,用藤條捆綁,也利用木叉。男女性出入有專用的門,男子走位於溪水上方的正門,禁忌帶青葉子和生肉出入。女子只能走位於溪水下方開設的門。
同一個村寨的人互相幫助、互相接濟是他們的傳統美德。糧食富裕的人家會主動接濟缺糧戶。如果有人來借糧,第一次是有糧食的人贈送糧食給缺糧人,第二次是借給,可以用實物或者錢歸還,不要分毫利息。除蓋房外,凡有婚禮、喪葬、分娩等用財物較多的場合,莽人之間都會主動前往幫助,這是傳統,不用人去動員。
現在,莽人已有不少下山到平地定耕定居的,在高山居住的的莽人學習赫蒙人哈尼人用犁耕種。
平時莽人喜歡的傳統食品是糯米飯,當祭祀、供拜時也少不了糯米飯。7月收割時會做扁米吃,其方法是,把灌漿已七八成熟的糯稻割下來,在滾水裡過一下,晾乾后,把穀殼舂去,糯米粒呈碧綠色,柔軟而有韌性,一股稻米的芬芳飄逸四方,使人垂涎欲滴,根本不用下飯菜,直接就食用。這種非常可口的食品在越南的泰人、岱人中也有。我國南方的傣族、壯族中也有。
他們最愛吃的菜肴是把剁碎的豬肉與酸汁腌了生吃。把骨頭剁碎,炒熟后與生血拌合起來吃,也吃生雞血。還有把熟雞腸跺碎,與生雞血拌在一起吃。總的說來,莽人喜歡吃生的和酸的。

姓氏與婚姻


莽人最早只有5個姓,其中3個姓禁忌殺和吃某種鳥,有一個姓不準殺和吃蛇,有一個姓不準殺和吃老虎。禁忌的原因都有一個傳說故事。此外,還有泰族的姓,先是姓刀,后改姓羅、李。也有取赫蒙族的姓,如王、宋、蘭、陶、張、趙,和哈尼族的姓,如馬、帕。
凡有關莽人全村的大事要由全體村民討論決定。較大的事由長老議事會決定。長老是熟悉生產、風俗習慣、民間宗教、祭祀的老人,其中威信最高的通常是第一個建村者的後裔,也就是寨老。
成年人的標誌是在嘴唇周圍文上蛇、鳥爪、菜葉狀,相傳只有這樣,死後祖先才認其是同姓人、同族人,才允許到天堂居住。否則死後會遭厄運。
莽人戀愛自由,經父母首肯,可結連理。每當耕種季節,小夥子去勞動時除帶上刀、斧等生產工具外,還會挎上一個布袋,裡面裝著準備給意中人的信物。青年男女在勞動中互相接觸、交往,互相了解,增進感情。姑娘們挑選勤勞、機靈的小夥子。當小夥子捕得魚、獵得鳥獸時,會送給心愛姑娘的父母,以博得他們的歡心。男女雙方的感情進一步發展,姑娘就邀請小夥子晚上到家裡敘談,父母和兄弟姊妹都不會幹涉。男女雙方有了愛慕之心,就互贈信物。莽人父母一般不反對子女的婚姻大事,小夥子稟告父母后,便派媒人到姑娘家提親,媒人在回來時,如遇到蛇橫在路上或鳥死在路上,或見到野獸或聽到斑鹿叫,就會認為不吉利,媒人得返回姑娘家,另擇吉日再來。
婚禮一般在臘月至二月的農閑期間舉行。莽人入贅婚較普遍,上門郎在女家一般是12年,如在入贅期間上門郎積蓄到相當的財禮,可以提前結束上門年限,跟妻子另立門戶,獨立生活。為了補償女家缺少一個勞動力,男子要向女家支付相當沉重的身價錢,如果在世時無力償還,死後要由其子孫償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