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宗華
何宗華
何宗華,1968年10月出生,畢業於四川大學中文系,1995年7月從遊仙區政府辦公室調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至今,2008年10月19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從綿陽城區臨園幹道“宇隆大廈”15樓跳樓自殺,當場死亡。經公安機關調查,何宗華患有精神分裂症、雙向情感障礙和重度抑鬱症。
何宗華
何宗華妻子在綿陽日報工作,夫婦倆育有一子,2008年4歲。事發后,何宗華生前同事一直陪伴在家屬身邊。一位同在人事處工作的女士表示,何宗華此前兩天都未來上班,但她拒絕透露更多細節。“他是個很好的人”,這位女士不斷重複。
綿陽市委宣傳部當天晚上公布的通稿將何宗華自殺歸結為自身疾病。通稿說:何宗華患有精神分裂症、雙向情感障礙和重度抑鬱症。
綿陽市委宣傳部通稿介紹說,何是2008年10月下旬才從工作量較大的秘書四處調任至工作量較小的人事教育處的。由於工作量不大,何在人事教育處沒有加過班,他的思想、情感同前段時間比較,沒有明顯的異常和變化,工作基本能夠勝任。但通稿同時表示,據何宗華同事回憶,何曾自稱近期失眠狀況嚴重,身體不好。
何宗華在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工作積極,能夠和同事和睦相處。在2006年和2007年的年度考核中,均評為稱職。考慮到他的身體狀況,綿陽市政府辦公室在2008年10月下旬的中層幹部輪崗時,決定將他由工作量較大的秘書四處(主要負責社會事業方面的文、會、事辦理)調至工作量較小的人事教育處,同時決定由現已任副調研員的原人事教育處處長協助他的工作,並配了一名業務能力很強的副處長。墜樓前,何宗華已到人事教育處工作。由於工作量不大,何宗華在人事教育處沒有加過班,他的思想、情感同前段時間比較,沒有明顯的異常和變化,工作基本能夠勝任。
何宗華
通過公安機關現場調查訪問、現場勘驗檢查、屍體檢驗和毒化檢驗等,結合何宗華本人病史情況,公安機關結論如下:何宗華的死亡,無證據證明可列為刑事案件偵查,應為高墜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