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祿少卿

光祿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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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祿少卿 官名。北魏始置,為光祿勛副職。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三晶上,二十三年改四晶上。北齊置為光祿寺次官,員一人,四品上。歷代沿置,亦稱“光祿寺少卿”。隋初置一員,正四品上,煬帝增為二員,從四晶。唐因之,從四晶上。高宗、武則天時曾隨本寺改名司宰少卿,司膳少卿,尋各復舊。北宋初為四品寄祿官,不預寺務,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后始成為職事官,置一員,正六品。南宋隨寺省。遼朝改名崇祿少卿,為南面朝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三員,二十三年改一員,二十四年改二員,仁宗延祜七年(1320)定置二員,從四品。明朝置二員,曾隨本寺改名光祿司少卿,尋復舊。明初正五品,洪武八年(1375)改從四品,建文(1399—1402)中改正四品,尋各復舊。清初置滿一員、漢二員,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滿、漢各一員。初滿、漢軍員正四品,漢員正五品,順治十六年(1659)改皆正五品。光緒三十二年(1906)隨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