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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愛平
湖南愛平集團董事長
劉愛平[湖南愛平集團董事長]
1979年進入湖南農業大學學習養殖技術。
1982年在自家後山辦起了一個簡陋的家庭養殖場,開始飼養良種瘦肉型生豬。
1993年兩級農業綜合開發辦投入資金60萬元,幫助興建飼養場,購買良種種豬、豬仔等。
創辦愛平養殖集團任董事長。
2003年當選為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成為衡東縣建縣以來第一位全國人大代表。
2008年再次當選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
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上,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參加湖南代表團討論,劉愛平作了題為《關注民生》的發言,就農民反映強烈的糧食價格偏低、農業基礎設施陳舊等問題當面向總理提出了意見。在那次會上,他還提出書面建議,建議政府“繼續加大農網改造力度”,引起國家發改委的高度重視。
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上,他分別就農村人才和牲豬定點屠宰工作中的問題,寫了兩份建議。
2005年1月衡東縣發生一交通事故,死亡1個城鎮居民,賠了17萬多元。同年10月在同一地段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死亡兩個農民,每個農民的死亡賠償金只有5萬多元,不到一個城鎮居民的三分之一。農民和城鎮居民“同命不同價”的不公平現象引起了劉愛平的關注和思考。
2006年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他領銜提出了《關於解決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人身損害賠償差別懸殊問題的議案》,引起中央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的關注。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對《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運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行修改論證。這份議案因為中央電視台等媒體的報道,變得廣為人知。其實,劉愛平在全國人大會上,還為農民、農業、農村方面的問題提了不少建議。
2006年調查發現,不少農村牲豬死亡嚴重,給農民造成了慘重的損失。在2007年3月的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他發言呼籲政府對畜牧業實行保護政策,加大投入,健全防禦體系。由於準備充分,他講了一個多小時,以致於“工作人員多次提醒要抓緊時間”。
2007年8月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時,他發言建議“對訴訟時效應有一個限制,否則會引起很多問題。”健談、講話不時打著手勢的劉愛平回憶起五年參政議政歷程,十分興奮。“我一個農民能當上全國人大代表,感到很自豪,也深感責任重大,前後提了30來個建議。所提出的建議都是從平常與農民的接觸和觀察中提煉出來的。”
時間 | 榮譽 | 頒獎評選機構及備註 |
1993年 | 湖南省青年致富模範 | 團省委 |
1993年 | 全國農村青年星火科技帶頭人 | 團中央、國家科委 |
1995年 | 全國農村青年星火科技帶頭人 | 團中央、國家科委 |
1998年 | 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農民 | 團中央、農業部 |
2004年 | 全國勞動模範 | 農業部、勞動部 |
一等功 | 國家人事部和農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