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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長制
交管部門道路管理制度
“路長制”全稱“路長責任制”,“路長”由各交通支大隊民警及相關負責人承擔,以“全路實名”“全長有責”“路格集合”為原則,對交通標誌標線設施等交通語言,實行網格化、實名制管理,及時發現解決交通標誌標線設置以及交通信號故障燈問題,並針對相關路段擁堵的成因等進行分析、提出緩堵建議等。
2021年2月,青海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多部門印發實施《青海省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明確2021年底基本建立“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
受新學年開學、秋季旅遊購物高峰、重大活動密集以及重要節假日等多重因素影響,歷年9月北京均出現交通流量劇增情況。從近年數據看,9月份北京五環路內日均上路車輛為235.3萬輛,較全年均值高11.6%;市區主要道路平均小時流量3521輛,較全年均值高7.2%;近3年9月日均事故報警3029起,比年均數值增長14.1%。
2017年8月28日,北京交管部門發布“最堵9月”交通預測。交管部門預計,9月1日開學首日、27至30日節前出行高峰可能成為擁堵重點日,同時每周一早高峰、周五晚高峰,4、9限行日等將可能出現比較明顯的車流集中情況;早高峰將提前到6時30分左右且持續時間延長,早高峰交通壓力明顯大於暑期。
路長制[交管部門道路管理制度]
路長職責:負責做好所轄道路“路長制”工作的領導,組織開展“路長制”工作督查、考核,負責對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做好跨區域道路管理,確保轄區間有序協作,形成合力。
職能處辦職責:協助路長,負責做好所轄道路及其周邊環境問題的監督協調、並做好存在問題處理的跟蹤與落實工作。
巡查人員職責:具體負責所轄道路及其周邊環境問題的日常巡查、情況反饋、督促整改,及時發現和處置存在的問題,及時向職能處辦或路長彙報情況,並做好相關的巡查記錄。
管理標準:
(1)日常保潔到位。路面及沿路兩側乾淨整潔,無暴露垃圾(含建築垃圾、工業垃圾、印染污泥等);沿線公交侯車亭、站牌完整美觀,無破損。
(2)秩序規範有序。做到道路通暢,沿路兩側無亂堆亂放、亂搭亂建現象。
(3)道路路面完好。排水口溝槽通暢,路面無破損、積泥、積水。
(4)綠化管護到位。道路沿線綠化無明顯缺損、死樹和病蟲害,樹木修剪補種及時;綠化隔離帶及樹圈乾淨,花壇側石乾淨,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無雜物堆積與圈佔現象。
1.巡查:路長應對所屬道路開展每周不少於一次的巡查;職能處辦開展每周不少於二次的巡查;巡查人員實行全天候巡查。
2.反饋:路長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對涉及道路違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協調的事項,要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處理。
3.協調:路長對反饋的問題要統籌協調,並落實相關責任人,對需要區有關部門協助處理的事件應及時向區有關部門聯繫反饋。
4.處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相關單位根據職責許可權及分工進行處置和查處。其中:託管縣道及鎮級主要道路以及集鎮、柯北園區主要道路的環境問題由城管線負責處置,其他道路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地村(居、社區)負責處置;對企業偷漏排、工業污泥偷倒等涉法案件由經發處、環保所、綜合執法中隊聯合處置;對泥漿直排問題由綜合執法中隊負責處置;對違法填河、違章築壩等涉水案件由農發處負責處置;對農村生活污染、農業面源污染、畜禽養殖污染等問題由新農辦負責處置;對道路車輛亂停亂放由交警隊、綜合執法中隊負責處置。
5.督查:路長應根據所轄區域實際問題,及時做好反映問題的跟蹤落實,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並要對處置情況要開展督查,對處置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對造成重大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路長制”管理工作的領導,委鎮已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路長及職能處辦要切實按照要求及時開展工作,各相關村(居、社區)及有關單位也要按要求成立領導小組,切實承擔起具體的工作責任。
(二)建立協調平台。各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快建立“路長制”巡查情況收集反饋機制,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實行統一收集,及時反饋至處置責任單位,定期對處理情況進行統一匯總,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嚴格工作考核。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考核標準,把“路長制”管理工作列入對各村(居、社區)和鎮相關部門年度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考核採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要加強階段性工作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及措施。各村(居、社區)要明確職責,制訂細則,加強考核,確保實效。
(四)營造輿論氛圍。各村(居、社區)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確定的“路長制”名單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做好宣傳發動和輿論引導,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環境意識和文明意識。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不斷加大對涉道路違法違章事件的查處打擊力度,經常性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工作,及時勸止不文明行為。
1.路長責任分工
(1)過境區(縣)級及以上道路:由區四套班子相關領導和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一級路長,本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二級路長。上述4條道路由街道城管辦和城監中隊擔任直接責任路長。
(2)街道級道路:由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擔任一級路長,街道相關幹部擔任二級路長。
(3)村級道路:由所在地駐村(居、社區)指導員及村(居、社區)主要領導擔任一級路長,由“兩委”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擔任二級路長,具體由各村(居、社區)自行落實分工。
2.路長工作職責
(1)一級路長職責:負責做好所轄道路“路長制”工作的領導,組織開展“路長制”工作督查、考核,負責對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做好跨村域道路管理,確保相鄰區間有序協作,形成合力。
(2)二級路長職責:全面負責所轄道路及其周邊環境問題的監督協調、情況反饋、問題整改,向道路沿線周邊群眾做好宣傳,組織開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責任單位反映,並做好存在問題的處理跟蹤與落實工作。
3.管理流程介紹
“路長制”實施巡查→反饋→協調→處置→督查5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級路長每月巡查不少於2次,二級路長每周巡查不少於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而在街道主要領導巡查、面上例行或突出檢查、上級相關部門暗訪督查中發現問題的,予以通報批評;被上級部門扣分的,按所扣分雙倍扣減責任人和責任村(居、社區)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饋:對巡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對涉及道路違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協調的事項,要及時反饋給一級路長或街道相關分管領導及職能部門處理。
(三)協調:街道相關分管領導和職能辦公室(部門)對一、二級路長反饋的問題,要統籌協調,並落實相關責任人,對需要區有關部門協助處理的事件應及時向區有關部門聯繫處理。
(四)處置:“路長制”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分別由街道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及分工進行處置和查處,具體責任明確詳見附件3。過境本街道的縣鄉公路路面保潔及沿線垃圾(包括建築垃圾)問題,由街道環衛站負責處置;各村(居、社區)按照屬地原則,及時處置本區域內“路長制”管理中發現的各類問題。
(五)督查:“路長制”管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到責任明確,落實到人,切實做好反映問題的跟蹤落實。街道主要領導對處置情況適時開展督查,對處置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對造成重大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4.工作要求介紹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成立以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為組長的“路長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城管辦全體工作人員為成員。各村(居、社區)要根據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統一部署,成立相應的“路長制”管理工作小組,明確責任分工,立即啟動實施。街道將不定期督查工作開展情況,抽查巡查記錄。
(二)統一協調平台。城管線對“路長制”牽頭負責,需要協調其他分管線(職能辦公室或部門)解決問題的,由“路長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收集,統一轉辦至相關分管領導和責任單位。“路長制”巡查和問題處理情況實行定期匯總通報,由街道城管辦負責,每周一次報街道主要領導,每月一次書面通報。
(三)嚴格工作考核。街道考核工作辦公室要把“路長制”管理工作列入對各村(居、社區)、駐村指導員和相關站所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加強階段性工作督查,加強考核,確保實效。
實行“路長制”后,就像農田包產到戶,每個路長都有自己的“一畝三分田”,交警成了第一責任人,“田”里任何與交通有關的問題都由路長負責,這樣更增強交警的責任心。這種新模式,不僅增加了交警與群眾溝通的渠道,發揮交警的管事率,整個效率提高,對整個工作會有促進作用。
“實行‘路長制’后,不管上下班,只要是路長轄區的事都得管,比如像交通設施、路面情況、有沒有違章等情況,群眾有什麼問題隨時出勤處理情況。即使下班后,路長也會到自己管轄的路段看看,因為責任沒有下班時間,這樣見警率提高了,市民感覺交警實實在在做事,也增強了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
交管部門通過探索“路長制”等新的管理模式、通過數據研判分析和科技手段科學部署警力、啟動高等級上勤方案等綜合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交通運行高峰,保障城市交通運行。
2018年1月,湖北全省氣溫陡降,普降大雪,宜昌市首創“路長制”,每個“路長”負責農村道路交通秩序維護、村民婚喪喜慶用車報告、排查道路安全隱患等職責。
《實施方案》要求,提檔升級縣鄉公路,確保“建成一條、達標一條”,加大農村公路“油返砂”和“暢返不暢”整治力度,逐年提升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設施。推動“四好農村路”示範創建提質擴面,實現鄉鄉都有美麗農村路。到2025年,全省農村公路等級公路比例平均達到85%以上。
大力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持續推進“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暢、安、舒、美”的通行環境。基本健全農村公路法規體系,形成“有人養路、有錢養路、有人管路”的工作格局,建立縣、鄉、村三級路產路權保護隊伍,愛路護路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達到100%。
全面落實縣級人民政府的主體責任,定期組織開展農村公路路況評定和績效考核,努力提升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到2025年,農村公路優良中等路率達80%以上,農村公路工程質量耐久性、抗災能力得到顯著增強。
按照“多站合一、資源共享”的模式,推進農村公路綜合服務站建設,因地制宜推廣城市公交延伸、農村客運公交化運營、農村客運班線、區域經營、預約響應等客運組織模式及客運班線代運郵等物流組織模式,實現農村客貨運“開得通、留得住、有收益”。
2017年6月5日,紹興市柯橋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齊賢鎮人民政府聯合發布《關於全面實施“路長制”管理工作的意見》,實施“路長制”管理,由黨政班子成員擔任路長,並落實相應的處辦作為責任處辦,具體負責所屬路段的督查、反饋、整改等工作職能,並配備一名集管辦或綜合執法中隊的隊員作為巡查員,負責該路段的日常巡查。
2021年2月,青海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多部門印發實施《青海省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明確2021年底基本建立“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到2022年底全面建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再到2025年全省農村公路通達深度、通行能力、路況水平、安全水平、管養水平、運輸服務明顯提升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