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1950年成立的社會團體

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立於1950年12月,是全國成立最早的社會團體之一。石家莊市文聯是中共石家莊市委領導下的全市各文藝家協會和各縣(市)區文聯聯合組成的群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界的橋樑和紐帶。

機構設置


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席團
主席:肖建科
副主席:張桂珍
副主席:韓梅玉
秘書長:賈保明

文聯簡介


石家莊市文聯機關設有辦公室、宣傳創作部、通聯部、編輯部四個部室,現有10個團體會員,即石家莊市作家協會石家莊市書法家協會石家莊市美術家協會石家莊市攝影家協會石家莊市戲劇家協會、石家莊市民間文藝家協會、石家莊市音樂家協會石家莊市曲藝家協會、石家莊市影視藝術家協會、石家莊市舞蹈家協會。
石家莊市文聯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的文藝工作方針,開展同各文藝家協會和各縣(市)區文聯的聯絡、協調、服務和指導工作,聽取和反映文藝界的情況和意見。
2、組織召開全市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和主席團會議;組織召開全市文聯繫統的工作和學術研討等會議。
3、組織文學藝術家深入生活,創作貼近實際、貼近群眾、貼近生活的精品力作。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全市的人才培訓、文藝創作和評論、文藝評獎、學術交流和基層調研工作。
5、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組織有關主題活動和重大節慶活動。
6、主管、主辦有關文藝刊物和書籍的編輯及出版工作。
7、協同有關部門聯繫、組織與其它地區的文化交流活動。
8、開展維護文藝家和文藝團體知識產權等正當權益的工作。
9、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機關部室


石家莊市文聯機關部室職能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和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組織、檔案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會、老幹部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及年鑒的編寫工作;負責對規章制度的執行檢查;負責本部室工作的相關文字材料。
宣傳創作部
負責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工作;負責搞好全市文藝界的宣傳工作;負責各文藝門類精品創作和文藝評獎工作;負責石家莊文聯網;負責文聯大事記;負責信息、輿情的報送工作。
通聯部
負責協會的換屆、年審和團體會員的發展;負責組織、實施各類文藝活動;負責全市文藝家協會以及各縣(市)區文聯的聯絡和外地文聯相關業務活動的組織接待工作;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部室工作的相關文字材料。
石家莊市創作服務中心
組織作家、藝術家開展文學藝術創作,對文藝隊伍進行專業輔導,開展文藝理論研究與學術交流等相關工作;為市各文藝家協會開展工作提供服務保障,組織開展展覽、採風、演出、研討、志願服務等工作。

文聯章程


總則

第一條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石家莊市文聯。
第二條石家莊市文聯是在中共石家莊市委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全市各文藝家協會和各縣(市)、區、企業文聯(文協)的聯合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文學藝術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石家莊市文聯作為團體會員加入河北省文聯,並接受其指導。
第四條石家莊市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團結全市文藝工作者,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致力於繁榮我市文學藝術事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五條石家莊市文聯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開展的工作必須服務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大局。
第六條石家莊市文聯堅持民主、團結、服務的原則。

任務

第七條石家莊市文聯採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文藝工作者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執行黨的文藝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身政治素質,自覺地通過文藝活動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第八條石家莊市文聯積極鼓勵和幫助作家藝術家深入生活,大力開展各類創作和理論研究活動,提高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積極倡導作家藝術家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大膽創新,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努力創作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具有時代精神和藝術魅力的精品力作。
第九條石家莊市文聯積極採取各種措施,發現和培養文藝新秀,特別要重視在群眾業餘文藝活動中發現和培養新生力量,加強對青年文藝工作者的輔導工作。對文藝創作、展演及文化管理的優秀人才和優秀成果,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十條石家莊市文聯努力加強全市文藝界的團結,努力營造民主和諧的氛圍,全面加強文藝隊伍的職業道德建設,倡導爭做德藝雙馨文藝家。
第十一條石家莊市文聯努力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繁榮發展我市的文藝事業。
第十二條石家莊市文聯努力加強同兄弟省市文聯的交往,加強同港澳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文學藝術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交往,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三條石家莊市文聯按出版法、著作權法的要求,努力辦好文學報刊,為廣大文藝工作者提供發表作品的陣地.
第十四條石家莊市文聯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不斷加強與各國文藝工作者的溝通與聯繫,增進友誼,交流信息,努力對世界文化的進步與發展做出貢獻。
第十五條石家莊市文聯積極反映會員和文藝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

會員

第十六條石家莊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各文藝家協會、各縣(市)區文聯、企業文聯(文協)為市文聯團體會員。對所屬協會負有組織領導責任;對縣(市)、區文聯和企業文聯(文協)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責任。
第十七條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石家莊市文聯舉辦的活動。
2、對石家莊市文聯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進行監督。
3、要求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有申請入會和退會的自由。
5、享受石家莊市文聯為會員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石家莊市文聯章程。
2、執行石家莊市文聯決議。
3、完成石家莊文聯分配的工作任務。
4、按時交納會費。

組織

第十九條石家莊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簡稱文代會)。文代會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市文聯特邀產生。文代會的主要任務是:審議和通過石家莊市文聯工作報告;修改文聯章程;選舉和產生文聯委員會;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文代會閉會期間,由文代會選出的全委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全委會委員候選人由各團體會員單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候選人。團體會員中的崗位委員,在不擔任該團體會員主要負責人職務后,其委員身份自行消失,由該團體會員接任負責人替補,並報市文聯執委會確認。
第二十一條全委會閉會期間,全委會選出的文聯執委會行使大會的權力,並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執委會由全委會選舉產生的主席、副主席及秘書長組成。必要時可擴大至市屬文藝家協會主席,縣(市)區文聯主席。
駐會主席、副主席候選人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上級黨委提名;不駐會副主席候選人由文聯黨組提名並報上級黨委批准。在特殊情況下,上級黨委對駐會文聯主席、副主席可先予任免或調整,之後再通過文聯執委擴大會選舉或罷免。不駐會的崗位副主席崗位變動后,其副主席身份自行消失,由74接任者替補,報上級黨委批准后,由文聯執委會確認。
第二十二條文聯全委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執委會根據工作需要召開。
第二十三條文聯執委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經文聯執委會通過。
委員會聘請名譽主席、顧問、名譽委員若干人,對委員會和執委會的工作起參謀、諮詢作用。
第二十四條市屬各文藝家協會要圍繞繁榮發展省會文藝,出人才,出精品,積極開展文學藝術創作研究、展演、播映等各種活動,自覺接受市文聯的領導。協會主席、副主席及秘書長一屆任期五年。對各協會班子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市文聯對其進行年終考核,根據工作實績進行獎懲。期間,市文聯可根據班子成員的工作實績、年齡、身體狀況等通過民主程序進行職務調整。在特殊情況下,可由文聯黨組先予任免或調整,再按其所在協會章程規定的程序予以選舉或罷免。
各協會章程規定及做出的決議不得與市文聯章程或決議相抵觸。
第二十五條石家莊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經費

第二十六條石家莊市文聯經費來源:市財政撥款;社會文化活動及文化產業收入;社會資助;會員會費;其他合法收入。

附則

第二十七條石家莊市文聯的英文全稱是“SHIJIAZHUANGFEDERATIONOFLITERARYANDARTCIRCLES”,縮寫為“SJZFLAC”。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修改權屬文代會,解釋權屬石家莊市文聯執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文代會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