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管理綜合治理
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治理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是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更名而來。201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中央綜治委)主任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並講話。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中央綜治委副主任回良玉宣讀了中辦、國辦關於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的通知。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是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充分發揮政法部門特別是公安機關骨幹作用的同時,組織和依靠各部門、各單位和人民群眾的力量,綜合運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種手段,通過加強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實現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維護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的一項系統工程。
為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重點、難點問題齊抓共管,中央綜治委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五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即中央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些專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鐵道部、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團中央和教育部,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新增11個成員單位,領導範圍更寬。
在更名、職責調整之外,綜治委成員單位、領導人員也有所變化,在原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40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綜治委將增加11個部門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專項組。在由中央綜治委主辦的網站中國平安網上,包括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財政部、民政部等部門都已是成員單位。在工作內容變化后,領導範圍也更寬了,在公檢法之外,更多的增加社會管理部門。
綜治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更名的同時,還有職責任務的增加、領導力量的充實、成員單位的增多、工作機構的加強。除了傳統意義上的打黑除惡、維護治安之外,人口及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也被納入了綜治委的工作範圍。
從工作內容來看,此次確認了綜治委社會管理的寬口徑。綜治委原來主要是打擊犯罪,強調對社會的控制。更名后,它就包括了如何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如何培育、促進社會組織的發育,當然也包括對網際網路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