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

1946年始出現的反叛精神

“嬉皮”代表的是一種反叛精神。Hipster(嬉普士 )這個詞,最早出現在1946年。

Hipster


Hipster這個詞,最早出現在1946年,國內很多人將之翻譯為“嬉普士”。
“經濟大蕭條”前後的“黑人遷移運動”以及同時期進行的“哈萊姆文藝復興”,導致了現代意義上第一次黑人文化的繁榮,還處在種族歧視陰翳下、被主流文化排斥的黑人青年,聽爵士樂、吸食大麻、酗酒成性、耽於性愛,與其時正統的新教倫理和延宕至20世紀的清教徒價值觀互不相容,成為反叛風潮的主體。真正意義上的“Hipster”產生於此。
四十年代,“Hipster”這個詞隨著以白人青年為主的戰後青年群體的壯大和以白人青年文化為主導的青年文化的第一次形成,被剝離出特定的黑人群體,成為一種生活方式和反叛美學。就此,白人也開始被“Hipster”吸引,並投身“Hipster”文化,發展“Hipster”的反叛精神。

Beatnik


“Hipster”之後,四五十年代,一群被定義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詩人,接過了“Hipster”的精神衣缽。
“垮掉派”作家和詩人本身屬於小眾群體,以個人不羈的生活方式踐行人生哲學,又在作品中以展現明顯的對保守壓抑的社會環境的不滿和對自由人生的嚮往,輸出自己的價值觀念,在當時對青年一代影響極大。他們在四十年代還不為大眾所知,可以視作一個鬆散的作家小圈子,但在戰後美國社會日趨僵化壓抑的境況下,“垮掉派”的文學與“垮掉”精神,開始吸引越來越多青年的注意。
五十年代開始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追隨“Beat”精神,把《在路上》奉為“聖經”、聽爵士樂與經典搖滾、穿工裝衣服落拓不羈、習慣寫詩創作的青年,被稱之為“Beatnik”。
在民謠第三次復興,搖滾樂浪潮席捲紐約之前,“Beatnik”是美國反叛文化的主體。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六十年代中期,“嬉皮士”出現為止。

Hippie


1966年前後,“嬉皮士”出現了,始於舊金山迷幻搖滾崛起之時。
一群披頭散髮、身穿印染衣物、吸食LSD的青年,追溯“Hipster”精神、改造“Beatnik”元素,將反叛集大成的同時也進一步發揚光大,“嬉皮士運動”開啟,“嬉皮”的鼎盛時代來臨。
相比“Beatnik”在五十年代壓抑環境下的頹廢避世,嬉皮士以另一種姿態踐行了反叛究竟為何物:不是爵士樂,而是搖滾樂;不是大麻,而是LSD;不執著於異域信仰,取而代之追求個人自由;不再是小範圍的男女性慾的紓解,而謀求全社會的性解放;也不再是以文字作為工具,而是以組建公社、示威遊行表達訴求。

Yuppie


八十年代,“Yuppie”(雅皮)的出現,標誌著曾經的青年反叛一代徹底歸化於主流社會;九十年代的“Grunge”風潮亦一度催生出可成氣候的反叛青年群體,但“Grunge熱”幾年間倏然消退,世紀末的“反叛”不了了之,嬉皮也隨之逝去了。

文化價值

就文化價值而言,“嬉皮士文化”在“嬉皮史”的歷程中,對後世影響最巨。六十年代以後的青年文化,無一不受到“嬉皮士文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