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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

佛山市人大代表

方明,女,廣東省佛山市人大代表,因2012年1月9日上午在佛山兩會南海區代表團的分組討論現場,表示“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此番言論引起軒然大波。

刁民事件


“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2012年1月9日上午,在佛山兩會南海區代表團的分組討論現場,人大代表方明的上述言論在網路上引起了軒然大波。
方明表示不知自己的言論引起了爭議。她表示,自己所說的“溺愛”,是指“如果市民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政府滿足了,這才叫溺愛,如果不合理的要求被滿足了,那會有更多人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

爭議言論


在2012年1月9日上午的分組討論中,在一所中學任教的市人大代表方明發言稱,相對於武力刑罰,更重要的是用文化,“以循序漸進的方式用正面思想引導,將百姓教化成為文明社會的文明人。”她認為,幸福感相當部分是靠教育得來的,“我想講的第一個問題,百姓是教好的,不是養好的,就像溺愛的孩子不可能是孝子,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如何去教,應該開拓各種渠道對全體市民進行正面的輿論導向。”1月9日下午,方明的此番言論在微博上被曝出后,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追捧與強烈爭議。1月9日晚9時左右,相關微博已被轉發600多次,評論達200多條。

方明回應


1月9日她表示,自己的發言只是作為一個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切身體會做出的。她對記者強調,她堅持認為市民是需要教化的,可能是網友對“教化”和“溺愛”兩詞的理解有分歧,“在我看來,教化,把好的東西給他,叫教;把他身上壞的東西去掉,叫化。”她表示她在談到政府與市民關係時,使用了“溺愛的孩子”這樣的類比也沒錯,“客觀上必須承認,政府是一個管理機構。”至於“溺愛的百姓也可能比較刁民”這一表述,她解釋稱意思是“政府滿足了市民不合理的要求,這才是溺愛”。

微友反應


@5愛您: 這個言論好像過激了一些,但是初衷是好的!其實有時候一個人靠教是教不會的,但是不能說教不好!
@King_Lu:要把百姓“教”成什麼人?什麼是文明?領導集團自己本身是否足夠文明?還有人大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的?怎麼掉頭來教人民了?
@黃保才:此人不合適做教師,否則誤人子弟;更不配當人大代表,說話的腔調無一絲民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