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碧玲
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中心原主任
管碧玲,1956年12月9日生,民進黨籍,綽號“管媽”。台灣民主進步黨黨員,出生於台灣省台中縣豐原市,台中縣豐原國小,台中縣立豐原國中省立台中女中“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博士。
曾任 高雄市文化局局長 高雄市新聞處處長 民進黨第八、第十、第十二屆中央執行委員 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中心主任 台灣教授協會秘書長“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系副教授。
管碧玲
管碧玲
由於許陽明的三姨媽許月里與姨丈周合源曾是政治犯,管碧玲在結婚後受許陽明逐漸影響,讀研究所時開始參與黨外助選活動,投入1980年代末台灣的街頭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1991年,管碧玲在博士班讀書,許陽明在台北市當選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她身兼學生、老師、民意代表的太太及家庭主婦四職,參與政治日深。
管碧玲在台北時,最著名的文化活動是與許陽明共同推動台北市北投溫泉鄉的再造重建。北投、士林溫泉區的古迹,多由許陽明策劃推動指定成功,並推動北投溫泉博物館的保存與設立。此外,管碧玲與許陽明對台北市蔡瑞月舞蹈社的搶救與保存、台語電影成為文化資產的保存,也出了很大的力量。
1995年曾出任彭明敏、謝長廷競選總統、副總統第一階段執行總幹事。1996年受美國新聞總署邀請至美訪問一個月,考察國家安全政策、社區發展、教育發展,參訪白宮、美國國家安全會議、美國國防大學、美國婦女選民聯盟、幾位國會議員的競選活動及幾個州的社區與教育組織,參與各種座談。
曾任民進黨中央黨部政策中心主任,陳水扁競選台北市市長連任時曾參加助選。曾擔任婦女總部發言人、陳水扁“總統”知識台灣助選團副團長、二二八50周年追思夜省燭光大遊行總指揮、民間憲改監督聯盟發言人、國民大會憲政改革擴大諮詢會議學者代表。
後來應時任高雄市市長謝長廷邀請,出任高雄市政府新聞處處長(任期為2000年4月17日至2002年12月31日),任內強調新聞處的角色不是市府的化妝師,而是高雄市價值的傳遞者,任內設立高雄電影圖書館、高雄電影節、南方電影節,推動愛河流域的咖啡產業活動等。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成立后,擔任首任局長(任期為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9月15日),任內重修英國領事館和武德殿,指定中都窯廠成為國定古迹,高雄市辦理公共藝術自治條例等。
2004年,以“友善高雄、寶貝台灣”、“請支持帶動進步的人”為主軸,在高雄市第一選區當選台灣第六屆立法委員,系民進黨創黨以來,第一位參選區域立委的女博士,也是首位在高雄市提名併當選的女性立法委員。
2008年1月,立委選舉改制(單一選區兩票制,席次減半),在高雄市第二選區(三民區民族路以西、鹽埕區、鼓山區、旗津區)以“不分黨派創造高雄時代”為主軸競選連任,2008年1月12日連任。第8屆立法委員選舉,大高雄合併,管碧玲原選區區域不變,但選區名稱改稱為高雄市第五選區,以“青春無敵、勇敢築夢”鼓勵大家勇於為台灣的理想奮鬥為競選主軸。2012年1月14日連任第8屆高雄市第五選區立委。擔任立法委員后,基本上常駐教育文化委員會,也致力揭發台灣在國際間被打壓的事實。也曾揭發幾位內閣閣員擁有綠卡,2011年揭發世界衛生組織WHA內部密件處理涉及台灣事務時稱台灣為中國之一省,而引起政壇風暴。
這幾年注意弱勢關懷的政策,爭取到全面補助全國罕見疾病患者維生器電費補助並建立制度;修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通過語障人士翻譯需求服務政府不得有限制;成功爭取聽語障人士每月400通簡訊免費,視訊電話(手語溝通之必須)比照語音電話費率;爭取全國增購復康巴士達全國512輛;主導修訂“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建立就學安全網,要求教育部全面框列補助營養午餐、學雜費、助學貸款等預算。也對於大陸學生來台的種種問題,在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強力主導立法。也曾針對漢生病患領銜提出照護賠償條例、領銜推動民進黨團對全民按指紋提出釋憲、要求女性公務人員請產假考績不得自動列為乙等、關照受暴婦女爭取保護令費用由政府代繳等等,也主導修訂教育基本法,明訂禁止學校體罰,使中國台灣成為全球第109個禁止學校體罰的地區。在88水災之時,也曾募集物資,贈送給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台南縣等地政府與公所,並捐贈協助高雄市五所教會協助安置災民;協調高雄市旅館業者提供100間房間供救災志工免費住宿等等。
對影響旗津區數十年的港埠用地解編問題,也經管碧玲爭取已獲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核定解編。其他如高雄鴨子船的執照問題的解決、低底盤公車的爭取(從13輛爭取為64輛),還有如東臨港線自行車道、遊艇下水專用碼頭、楠梓1-1道路---等等建設的爭取多已完工。
88水災在參考921重建長達十年之經驗,產業與文化重建,乃是協助地方居民重新出發的重要事項,而這類的工作實需長時間的孕育培養,不宜匆促為之,考量目前重建狀況,要加速產業與文化重建,確有其難度,實有延長重建期限、妥予規劃推動之必要,因此管碧玲也將“莫拉克颱風災后重建特別條例”第三十條文“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提案修正為“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本條例執行期滿未及執行部分,必要時,得經台灣地區行政機構核定酌予延長,延長期間最多以二年為限。”也經朝野協商獲共識三讀通過。
國民教育法原本對於學校聘用專業輔導人力並未有強制規定,致使全國國中小5,814個輔導老師中,僅有五%是專任的輔導老師,其他都是一般老師兼任,而這些老師本身也要負擔一周12-22節的教學,因此對學生的輔導工作根本是難以兼顧!管碧玲在去年12月31日提出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三讀通過,要求每個學校應聘有一個以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讓真正專任專業的輔導老師與工作人員進駐校園。
過去幾十年交通罰法處罰逾期繳交罰款,逾期一個月加罰一倍,逾期二個月加罰兩倍的不合理規定,管碧玲也在台灣地區立法機構總質詢要求這種違憲罰法必須更改。管碧玲認為逾期繳交所需付的代價是需付“額外利息”的概念,而不是重複處罰,因為被處罰的民眾並沒有違規二次或三次。政府不可以處罰人民記憶不好或忙碌而沒有去繳交罰款,這是違憲的。經管碧玲質詢並監督改善後,現在交通罰法已經做了重大的觀念與實質改進,逾期繳交交通罰款除了重大酒駕違規之外,加收本罰之外的罰款是利息的概念,最多不能超出本罰之30%。
由於出身客家,所以管碧玲也全力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除了要求政府建立“國家語言資料庫”外,還要求公共場合要提供客家語言的服務,2008年2月1日台灣地區行政機構版國家語言發展法送交台灣地區立法機構審查。提修法客家基本法三讀通過,並要求設立客家日,后經過廣徵積極參與客家事務人士及全台客家鄉親意見后,由農曆正月二十日的“天穿日”雀屏中選,成為“全國客家日”。經過管碧玲長期的推動、爭取預算下,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終於在2010年10月31日開幕。高師大客研所因師資不足而險遭裁併,管碧玲於教委會提案通過,對於特殊考量成立之大學系所,成立之初數年期間,應以特別之評鑒衡量,以達營造學術環境、培育人才之目的。教育部最後並沒有核准高師大客研所的裁併案,教育部也預備在100年度提供該所補助,希望能有實質幫助。為宣揚客家文化、傳承客家精神的園地。
管碧玲也曾與國民黨資深立法委員洪秀柱在台灣地區立法機構衝突時掌摑洪秀柱而鬧上法院,經過三年的纏訟,最後在法官的勸說下達成和解。也曾強力抨擊馬英九的特別費問題,最後引起國民黨的反擊,反擊管碧玲曾擔任台南市副市長的丈夫許陽明,任台南市副市長時的特別費也有問題,結果許陽明被台南地檢署起訴,該案經過四年的審理,2010年5月13日台南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2010年11月4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本案審理歷時四年多三審終告無罪定讞。
劉憶如在對宇昌案烏龍爆料后,管碧玲拿著劉憶如父親劉慶瑞著作《中華民國憲法要義》,說:“我們有沒有這種自由去抹黑一個人,因業務所及,妨害他人權利,你應該要反抗長官給你的壓力,反抗長官讓你成為抹黑他人自由的人,你沒有權利這樣做”。
管碧玲在高雄市任職新聞處長與文化局長時推動的工作如下:
1、推動愛河咖啡座,舉辦愛河啤酒節引導愛河流域藝文活動的風潮。
2、創辦南方電影節、高雄電影節、設立愛河畔的高雄電影圖書館,成為台灣地區內電影界最漂亮的寶貝。
3、籌設兒童創意美術館,將提供兒童創意發揮的空間。
管碧玲
5、整修英國領事館,以文化產業空間,再造歷史觀光勝地。
6、爭取“台灣煉瓦會社打狗工場”指定為高雄市第一個國定古迹,提升都市文化意象。重修武德殿,重視文化資產保存。
7、爭取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凱瑞拉斯首度退出台北到高雄演出,規劃爭取故宮三寶翠玉白菜、肉形石、清明上河圖,第一次同時出宮到高雄,也爭取金雞獎、金曲獎、推動種種精彩藝文盛會造成轟動。
8、整建藝術大道光之橋與情詩步道,落實都市美學。
9、爭取衛武營國家劇院,將成國家級表演殿堂。
10、擴大舉辦國際貨櫃藝術節,擴大市民參與,行銷都市特色。
管碧玲擔任立法委員后問政與爭取的高雄建設主要如下:爭取華視南遷、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南部分院、高雄小巨蛋、2009世運主場館預算解凍、高雄市鐵路地下化、流行音樂中心、推動旗津中洲港埠用地解編髮展海洋觀光特定區、北高警察分局長升等一級突破升遷瓶頸、高雄火車站周邊二十里居民月台票免費、遊艇下水碼頭、打通左楠1-1號道路、補助高雄市國中小學、鼓山國小重建校舍經費、高雄女中綜合大樓、博愛國小操場整修等經費、軟體科學園區起死回生、設立文化資產局、爭取“全國”文化資產保存經費、保護受家暴婦女、主導通過教育基本法,使台灣地區成為法定不得體罰學生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