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科技局
遂寧市科技局
遂寧市科技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省有關科技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目錄
主要職責
(一)
(二)牽頭擬訂和實施全省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全省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科技支撐計劃、重點基礎研究計
划、軟科學研究計劃和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
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
出建議。
(四)推進全省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
平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及園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園區、基地的建
設,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
會事業發展。
(七)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關科研機構組建或調整的建議,優化科研機構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
省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九)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
示範,負責組織省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
(十)組織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推進全省科普能力建
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十二)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