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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5年黑格爾提出的政治術語
- 1935年卡爾·波普爾提出的術語
本質論
1465年黑格爾提出的政治術語
本質論(德lehre vom Weson)是德國黑格爾用語。是指邏輯學的第二部分。具體概念所包含的各個規定(環節)的展開或分化。本質的東西不是直接顯露於外,而是映現在他物中,間接地表現出來,思維要把握事物的本質,必須透過直接性的東西深入到它的背後或內里,即以它物為中介。所以它是“思想的反思性或間接性”本質的觀點即是“反思的現點”。本質論範圍內的概念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的。相對的範疇是互相依存、互相聯繫的。要認識成對範疇的任何一方的本質必然要涉及與它相對立的另一方。本質論的規定(範疇)是“反思的規定”,成對範疇都是互相反映、互相轉化,任何一方都為對方所反映,同時又反映了對方。本質論的概念發展經過三個階段:“本質自身”、“現象”和“現實”。本質自身是本質自身中概念的相互反思,表現為同一,差異、對立、矛盾、根據,到根據就不僅是自身反思,而且反思他物,就過渡到現象。現象是本質的表現形式,說明具體事物的內容與形式及兩者之間的內在關係,現實是本質與實存,或內與外的統一。
政治術語,黑格爾邏輯學中的第二部分,是純粹概念運動發展的第二個階段。黑格爾認為,在第一階段中,即在“存在論”中所談的範疇都是直接的,而“本質論”中的範疇是間接的。因為本質是在現象背後的東西,黑格爾稱其為“過去了的存在”。由於本質是深入到了直接的東西內部的間接的東西,因此,“本質論”中的範疇都是“雙層的”,是彼此對立而又相互依存的:甲範疇的本質要在和它對立的乙範疇中才能反映出來,反之亦然。黑格爾稱範疇間的這種關係為“反思”,把兩個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相互映現的概念或規定性叫作“反思的概念”或“反思的規定”。
按照“存在”和“本質”間關係的深淺程度,黑格爾把本質的運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作為實存的根據的本質”。在這裡,本質一開始是“映現於自身內”,自己與自己聯繫,即“自身同一”。黑格爾認為同一不能停留在單純形式的同一(即“知性的同一”)裡面,即不能停留在單純抽象的同一裡面。同一併不排斥差別,相反,它是包含差別於自身之內的。而本質的差別就是對立。對立就是矛盾。黑格爾在這裡斷言:“矛盾是推動整個世界的原則。”(《小邏輯》,商務,第258頁)不過,概念的發展並不停留在矛盾和對立中,它必然發展成為根據。因為對立就是在自身內既包含自身又包含其反面,而本質內的這種規定就是“根據”。根據則進一步映現出存在,有根據的存在就是實存。而實存與根據的對立統一的全體就是“物”。物是形式與質料的對立統一體,而物作為一種在自己本身內揚棄自己的本質的實存,就是“現象”。在現象階段,又有“現象界”、“內容和形式”、“關係”三個環節。最初映現出來的本質是現象界,其中形式與質料的矛盾就轉化為形式與內容的矛盾,而這種“設定起來的現象”就是“關係”。“關係”包含“全體與部分”、“力和力的表現”、“內與外”三個不斷深入的環節。內與外的關係實際上就是本質與實存的關係,這種內與外或本質與實存所形成的統一就是“現實”。於是黑格爾又引出了本質論中的第三個大的環節——“現實”。現實是本質與現象的統一。在“現實”階段,黑格爾論述了可能性與現實性、偶然性與必然性以及實體關係、因果關係、相互關係等辯證法的諸重要範疇。本質論中所說的一切範疇都是一種對立的統一關係;全部過程就是一個對立面統一的過程。這種對立統一的進一步展開就是“概念”。這是第三部分“概念論”的內容。
實真正的佛法,就是本質論,本質就是佛所說的真如,如來藏性,即佛性。
本質論=無物論=無相論=一元論=絕對唯心論。也就是說,本質與物,是一體兩面,物,是本質的外在運動表現,即所謂的現象,物與質,猶如波與水的關係。
人們都常說物質這個詞,但世人都不明白這個詞的真實意義,這個詞,其實是需要分開來理解的,也就是說,物與質,並不是一回事,但也不是二回事,什麼意思呢?物,其實指是外在的形態,外在的現象,外在的表相,運動的狀態等等一切外相,外形,這就是物的本義,也就是物相,同時也就是佛所指的色相。
質,其實是指根本的體性,不實的絕對真實性質,空間的微分實體,佛把它稱為法性、心性、空性或叫佛性。
它沒有表相,因為它與空間是連成一體的,就像水在一起時,一滴水是分不出來的。所以,物與質,是一體二面,物是質的運動所表現出來的現象,而不是真實的存在,因為不是真實的存在,所以會分散,形成消失的假相,但本質並沒有真正的消失,只是動性消散了而已,這就是佛所說的空間體性,不生不滅,不增不減。
這就回答了質與物,即不是一,也不是二的意義,物只是本質運動的外在假相,猶如雲,雲只是現象,它並沒有自我,也不是物,世人都以為它是物,它其實不是物,它會分散,所以不是物。而質,是空間的本來實性,是無處不在的,任何事物的形成,都是以它為根本,所以生物需要呼吸,才能生存,因為“生命”在於“運動”!也就是說,生命不過是空間本質虛妄運動偶然產生所形成的一種特殊現象!而不是一個由上帝所創造的不變實體!
若有人會說:本質就是物,那就是在強詞奪理,那麼,世界上有非本質(即非物、或說虛無)的存在嗎?都沒有!世界上不存在虛無,也就是不存在非物。無中不可生有,佛經中說過:所有不能得所有,無所有不能得所有,無所有不能得無所有,所有不能得所有。若能見到地獄,我們真的就死了嗎?不是,我們的心,我們的本質,我們的真性,永遠存在,它不是任何事物或上帝所賦予得了的,我們的真性若本是虛無,誰能賦予虛無任何東西?這真是荒唐之極!所以我們的真性從來就不是虛無,所以人人才有成佛,也就是回歸真性的可能。
所以,我們根本就沒見過虛無,也沒發現過虛無,虛無只是從我們對沒有物質現象產生的地方一種常用形容,但世界並沒有絕對虛無,只是那個地方不構成產生現象的所需要的足夠條件(運動狀態)而已。
解釋了這麼多,本質的真正意義其實也就說白了,它是無處不在的東西,人人自心亦有的東西,對世界的真實,也就是本質的認識、解釋與理解與掌握的理論,就叫本質論。本質就是萬物的本源,它也是世人成佛的根本,因為它本來就不會滅亡。只因世人執著虛妄的外在現象,以為是自己,所以不能解脫。
所以,世界上並沒有物,本質就是唯一的真實,所以虛假的現象,永遠也不會成為長久的存在,黑格爾雖然說了很多,但它的理論,只是從先人那裡強行推導出來的,所以沒有自己對世界的真實領悟,比如他說了很多存在存在的詞,但其實他並沒有真正理解並從客觀與現實中去解釋什麼才是存在。
什麼是存在呢?世人所理解的存在,就是指物,也就是指現象的存在,但它們本來就是虛妄的假相而已,並不是真實的存在。真實的存在,其實是依附於本質的存在的,所以佛才會說,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色不異空,空不異色。佛說的色,就是指現象,而佛所說的空,就是指本質的集合:太空。
物,就是物相,外相,外表,外形,而不是真實所有,我們之所以能摸到它,是因為我們摸到的,是本質!但由於不同運動狀態的影響,造成了我們對本質的認識產生了錯覺,這種錯覺,使得人們對認知產生了錯誤,就好比人摸到了冰,就以為它是冰,但它其實只是水,我們以為摸到了山,其實摸到的是沙子,以此類推,直到本質,我們才會發現,一切都只是錯覺,而不是真實所有。我們所認為的存在,只是這些本質運動所產生的現象的暫留狀態而已。這就叫緣起性空,一切事物,都只是因緣假合的存在,而不是真正的合成與永久的存在。
金剛經中,佛說:凡一切相,皆是虛妄!
現象為什麼是虛妄的呢?因為一切事物,都只是現象,所謂現象,就是本質運動所產生的外在幻相。本質運動產生環形,但這個環,本身就不是環,所以任何事物的形成結構,都不是固定不變的,比如鐵也是會生鏽分散變化的。世上並不存在一程不變的事物,而能產生變化的東西,它本身就不是“一個”東西,因為它不是“一個”整體,若不是“一個”整體,就不是一個東西,不是一個東西,就不能真正名為物,而名是“假名”為物!而不是“真實”是物!故常言道:名非名,非常名。假名爾!
名字,其實只是對現象的一種概括!而不是對真正事物的存在的一種絕對肯定與承認!我們並不是神,並不會因為我們隨便起的名字,就能讓虛妄的東西、現象,成為真實!這就是名可名,非常名的意義所在。
光靠邏輯強行推導出來的道理,沒有從現實證領悟與驗證的過程與結果,就會顯得很生硬死板,難以理解與運用,只會成為華而不實的抽象概念而已,這樣就失去了做為真理的意義。真理是要能用的,能修行,能超越,能實踐,才能真正的解救世人,才能叫做真理,而不是沒用的理論。一切理論,最終的目標,其實都是為了指導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