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即經驗
藝術即經驗
《藝術即經驗》是美國哲學家約翰·杜威創作的哲學著作,1934年首次出版。
《藝術即經驗》從活的生物概念開始,力圖在哲學上恢復人與動物、有機物與自然之間的連續性,從而建立以經驗為核心概念的哲學上的一元論。該書主導思想是把經驗看作人的有機體與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是人的各種情感和意志的表現,是人對刺激的一種反應。杜威認為經驗最完美的表現就是藝術,經驗即藝術,並認為從審美經驗中去尋找藝術的答案是不可能的,這種答案只能在日常生活經驗中才能找到,審美經驗必須首先適宜這種知覺經驗。
《藝術即經驗》是杜威的美學專著,集中代表了杜威美學思想,也是實用主義美學思想的集中體現。
《藝術即經驗》中杜威以“經驗”為其藝術觀的出發點,闡述了“藝術即經驗”的美學觀。《藝術即經驗》一書共14章,第一章“活的生物”是全書的綱領,提出“藝術的源泉存在於人的經驗之中",指出藝術的任務是恢復美的經驗與日常生活進程之間的連續性。該書在論證結構上可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從總體上講述了生活經驗與審美經驗、藝術的統一關係;第二部分側重介紹了審美經驗的特徵;第三部分主要強調了藝術的作用。
活生生的人
“活生生的人”可以看做杜威全部藝術哲學的綱領,是理解實用主義美學觀的出發點。杜威指出,藝術品從一開始產生起就與組成人們經驗的日常事件、活動和痛苦經歷之間割裂了延續關係,這樣一來,就導致了人們對於美的理解的困難。杜威認為“藝術的源泉存在於人的經驗之中”。杜威批駁了那種把藝術看成高高在上、理當受人頂禮膜拜的思想,他指出這種博物館藝術觀念的錯誤根源是因為人們把藝術從日常經驗中的事物分離出來。只有回到普通和平凡事物的經驗中去尋找寓於這種經驗之中的美學價值,才可能就公認的藝術品或以公認的藝術品為基礎進行理論的探討。杜威認為,必須恢復美的經驗與日常生活進程之間的延續關係。
生命本身由許多階段組成,在各階段,有機體與周圍事物會產生不協調,後來由於努力或出自偶然恢復了一致。然而在生命的發展時期,恢復從來不僅僅意味著回復到原來的狀態,因為勝利地通過不協調狀態及其阻力已經豐富了恢復的內容。只要生命繼續下去,只要生命不斷壯大,矛盾和敵對的因素就不斷地被克服,這些因素就不斷地轉化為一個更加強壯的、更富有意義的生命有機體。生命體通過壯大自己(而不是通過縮小及被動順應)以完成適應的這一奇迹確實存在,這就是有節奏地達到平衡和協調的萌芽。杜威指出,人們所實際生活的世界,是一個不斷運動與達到頂峰、分與合等相結合的世界。正因為如此,人的經驗可以具有美。生命不斷失去與周圍環境的平衡,又不斷重新建立平衡,如此反覆不已,從失調向協調過渡的一剎那,正是生命最劇烈的一剎那。經驗是有機體在客觀世界中進行鬥爭、取得成果、完成使命,因此,經驗也是藝術的萌芽。即使是原始的初級的經驗,它仍然包含了可以獲得愉快感受的希望,那就是美的經驗。
杜威把經驗與期望結合起來,給藝術以一系列解說。他指出,藝術是完整的經驗的表現,把對過去的記憶與將來的期望加入經驗之中,這樣的經驗就成為完整的經驗,將這種完整的經驗帶入美好的時期便構成了理想的美。只有當過去不再困擾一個人,而將來會發生的事也不致使他不安時,這個人才有可能與周圍環境真正達到水乳交融的境界,這樣的人才是真正活生生的人。藝術是活生生的人的經驗的表現,這便是藝術即經驗的中心界說,也是杜威關於美和藝術的本體論。
經驗
藝術離不開審美,創作離不開鑒賞。杜威在《藝術即經驗》中還論述了藝術與審美的關係,“廚師為消費者烹制食品,而製品價值的衡量則在於消費”,藝術固然是一種製造方法,但就它的最終意義而言,是“欲求真正的藝術化,一件作品必須同時也要講求審美——換言之,即為了愉悅的感受而加以構造”。就藝術品本身而言,大凡行動與感受彼此滲透的產品,便是一件審美藝術品,大凡知覺控制了生產時,這種製作便是藝術的。因為藝術是作家的自覺活動,有意識的生產,使他在知覺中享樂,這種生產活動便是一種自發的或不受控制的活動所不具有的。藝術家在創作時,是“把知覺者的態度和他自己合而為一的。”杜威指出狹義的審美指欣賞、知覺等,它與製作是息息相關的,因而審美或鑒賞離不開創作與再創造。再者,欣賞也是一種作為,因為欣賞也是一種審美心理活動,通過審美知覺活動,把作品中提供的許多表象連成一個整體。期間,觀賞者必須把作品中的藝術形象再創造成自己頭腦中的藝術形象,觀賞者不經過提煉、加工、理解、綜合等思維活動,就會把鑒賞同茫然無解的情緒激奮相混淆。
內容與形式
杜威在《藝術即經驗》中論述了藝術的內容與形式這一問題。他指出藝術作品實際上就是藝術家和讀者、觀眾、聽眾之間的聯繫物。藝術家只有作為讀者、觀眾、聽眾通過他們看見的、聽見的感到他的作品在向他傾訴時,藝術家才能夠說話。構成藝術作品的材料屬於共同世界,不屬於個人,但藝術中仍有自我表現,因為自我消化材料時是用一種獨特的方式,使材料在一種使它構成新的客體的形式中再現於共同世界之內。藝術作品的素質是獨特的,因為處理普遍材料的方式使它轉化為新鮮的、具有活動的內容。不僅創造如此,感受也如此。如果感受者用美學的方式觀察,他便會創造一種經驗。
杜威用他的美學和藝術本體論思想來論述藝術的的內容與形式。他指出,題材或“供藝術製作的材料”可以用藝術品本身以外的方式予以指明和描寫。“藝術製作中的材料”,即實際內容,是藝術品本身,因而不能用別的方式表達。形式與內容在藝術作品里是緊密關聯的,但這個事實並不是說它們是同一的。這個事實只是表明,一件藝術品里,形式與內容本身並不表現為兩個截然區分的事物,作品是已具形式的內容,但在批評或理論中加入思索的時候,二者卻是理應分開的。只要材料的安排和運用能直接有利於豐富運用觀察它的直接經驗,這些材料便都具有審美形式。這進一步揭開了形式與材料的關係。當材料的形式從特定目的的局限中解放出來並且也符合直接的、活的經驗的目的時,這形式才是美學的,而不只是適用的。杜威批判了把內容與形式分開的理論,也駁斥了企圖在經驗中給內容或形式分別尋求一種特殊位置的理論,二種理論彼此雖然對立,但同樣是錯誤的。它們都只是建立在生物與它所生活的環境分離的基礎上的。既然自然和人的世界彼此作用時的感受和行為的親密關係是形式與內容在經驗中相結合的最終根源,那麼那些把內容和形式分開的理論,其最終結果只能是忽視這種關係。杜威認為,不通過藝術,對象的意義是晦暗的、不發達的、受限制的、受抗拒的,只有通過藝術,它才明朗了,集中了,但不是依靠對對象的苦心思索,不是依靠逃入純粹的感覺世界,而是依靠創造一種新的經驗。然而,不管藝術作品走哪條路,正因為它是一次充分的、強烈的經驗,所以它活躍了經驗全面的共同世界的能力,它做到這一點所依靠的方法是把經驗里的素材變為通過形式而整理的內容。
美國美學家理查德·舒斯特曼:實用美學始於這本書,又差不多“在他那裡終結”。在英美美學傳統中,沒有一本書在涉及範圍的廣泛,論述細緻和激情有力方面可與《藝術即經驗》相比。這本書對於那種將藝術品看成是固定、自足而神聖不可侵犯之對象的傳統美學觀的衝擊,預示了巴爾特、德里達和福柯等的后結構主義者的思想,並且,杜威的理論要比這些大陸哲學家更為健全,而不像他們那樣走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