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畜牧獸醫學會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Chinese Association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CAAV),是由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組成的學術性、科普性、非營利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社會團體,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中國科協,掛靠單位為中國農業大學、中牧集團、大北農集團。

發展歷史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於1936年7月在南京成立,當時由畜牧獸醫界著名學者劉行驥、蔡無忌、程紹迥、羅清生、王兆麟、沈九成、陳瞬耘等 9 人組成第一屆理事會、推選蔡無忌為會長。1937年夏,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戰火延及華東,學會工作處於停頓狀。1942年,部分畜牧獸醫界人士在成都重新組織活動,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推選陳之長為理事長。
新中國成立后,在北京的畜牧獸醫界人士熊大仕教授等於1950年發起恢復學會活動,1955年1月在北京召開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三屆理事會,陳凌風當選為理事長,學會作為中國科協的組成部分,歸口農業部管理。1959年1月在哈爾濱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四屆理事會,陳凌風再次擔任理事長。1963年9月,在烏魯木齊召開第五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五屆理事會,程紹迥當選為理事長。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學會經歷“十年浩劫”的動蕩歲月,活動停止。1978年,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喜乘改革開放的東風,隨即在太原召開了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六屆理事會,程紹迥再次當選為理事長。1982年10月,在貴陽召開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七屆理事會,陳凌風當選為理事長。1985年3月5日,經國家體改委批准,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再次被確認為全國學會。1986年11月在成都召開第八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八屆理事會,陳凌風繼續當選為理事長。1991年11月在上海召開第2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九屆理事會,陳耀春當選為理事長。1996年10月在南京召開學會成立六十周年暨第十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十屆理事會,陳耀春再次當選為理事長。2001年12月在北京召開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十一屆理事會,吳常信當選為理事長。2006年10月在北京召開第十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十二屆理事會,陳煥春當選為理事長。2011年10月在四川成都召開第十三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十三屆理事會,陳煥春再次當選為理事長。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的主要任務是團結和組織廣大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圍繞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廣泛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國內、國際科技合作;編輯出版畜牧獸醫書刊;對國家畜牧獸醫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的重大決策提供科技諮詢和技術服務;接受委託進行科技項目的評估、論證,科技成果鑒定、技術職務及資格評定、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等,為繁榮發展我國畜牧獸醫科學技術,促進畜牧獸醫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培養科技人才,為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創新型國家做貢獻。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於1993年作為國家會員加入了世界畜牧學會,原理事長陳耀春教授於1993年和1998年先後兩屆當選為該學會的理事,原理事長吳常信院士於2003年當選為該學會的理事,現副理事長李德發教授於2008年當選為該學會副會長,世界畜牧學會的第11屆世界畜產大會也將於2013年在北京舉辦。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及所屬35個學科分會的學術活動十分活躍,學會緊密結合畜牧獸醫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生產實際,每年舉辦一次主題明確、內容豐富的大型學術年會或青年學術研討會,每年有20多個分會舉辦各具特色的學術研討活動,有利促進了學科發展和科技創新。學會設立的“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獎”,已連續頒發9屆,備受學界、業界和政府部門的關注和好評,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主要職能


組織宗旨

本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動員廣大會員和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組織刊物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主辦的《中國畜牧雜誌》、《中國獸醫雜誌》、《畜牧獸醫學報》、《動物營養學報》、《Journal of Animal Science and Biotechnology》(畜牧與生物技術雜誌)、《農村養殖技術》六個全國性科技期刊和《會訊》,以及與相關單位聯合主辦的《北方牧業》,深受會員和廣大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的喜愛,在學界、業界具有較大影響。

學術活動

生態環境與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學術研討會
暨中國畜牧獸醫學會2012年學術年會
和第七屆全國畜牧獸醫青年科技工作者學術研討會
在北京隆重舉行
在舉國上下喜迎黨的十八大之際,由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和中國農業工程學會共同主辦的“生態環境與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學術研討會暨中國畜牧獸醫學會2012年學術年會和第七屆全國畜牧獸醫青年科技工作者學術研討會”於2012年11月2-5日在北京隆重舉行。來自全國及海外畜牧獸醫科研、教學、生產及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企業管理者等560餘名代表參加大會。
2012年11月2日晚,大會開幕式在北京友誼賓館友誼宮隆重舉行。中國科協副主席馮長根教授,農業部國家首席獸醫師于康震研究員,中國農業大學副校長李召虎教授,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名譽理事長、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吳常信教授,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名譽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張沅教授,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名譽理事長、中農發集團原副董事長區仲生高級農經師,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理事長、中國工程院院士、華中農業大學陳煥春教授,中國農業工程學會理事長、農業部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朱明研究員,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常務副理事長閻漢平研究員,副理事長陳偉生高級畜牧師、馮忠武研究員、秦貞奎研究員、董常生教授,中國農業工程學會秘書長秦京光高級工程師,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十三屆副理事長團體會員雛鷹農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侯五群先生、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朝暉先生、普萊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國家獸葯工程中心主任田克恭研究員,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掛靠單位負責人中國牧工商(集團)副總經理薛廷伍先生,本次大會承辦單位、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總裁宋維平副研究員,以及協辦分會(專業委員會)的領導、專家等出席開幕式。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理事長陳煥春院士致開幕詞,中國農業工程學會理事長朱明研究員、大會承辦單位北京大北農集團副總裁宋維平副研究員、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掛靠單位中國農業大學副校長李召虎教授、農業部國家首席獸醫師于康震研究員、中國科協副主席馮長根教授等相關單位領導先後致辭,發表熱情洋溢的講話。大會開幕式由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秘書長、中國農業大學動物醫學院副院長楊漢春教授主持。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工程學會名譽理事長、中國農業大學汪懋華教授,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動物微生態學分會理事長、四川農業大學程安春教授,中國科學院亞熱帶農業生態研究所印遇龍研究員,福建省農業科學院院長劉波研究員,南京農業大學朱偉雲教授,荷蘭瓦赫寧根大學André Aarnink研究員,美國明尼蘇達大學豬生產諮詢委員會主任、推廣教育主任Wayne Martin,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熱帶農業研究所首席研究員Liang Juan Boo,哈佛大學Haining Shi副教授,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李玉芝副教授,美國蛋品工業中心主任、美國依阿華州立大學Hongwei Xin教授,丹麥DLG公司技術總監Plamen Nikolov等相關院士、知名專家作了“工程技術與中國畜牧業的可持續發展”、“動物微生態與粘膜免疫”、“生豬機體氮代謝及其減排調控研究進展”、“保障生態安全的無害化養豬微生物發酵床工程化技術體系”、“反芻動物瘤胃甲烷生成機理及其營養調控”、“環境與福利友好型豬舍系統”、“豬和雞的小規模生產和市場系統”、“利用水稻秸稈日糧減少瘤胃的甲烷排放”、“粘膜免疫與腸道感染”、“對美國豬舍系統的評估”、“美國蛋雞產業現狀與研發機遇及蛋品工業中心(EIC)的作用”、“環境控制與飼養管理”等報告。
本次研討會,在廣大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青年學者的積極響應和參與下,共徵集到論文215篇,經整理和初審后,錄用207篇。同時,論文集還特別收錄了14位專家的特邀報告或摘要,其中包括4位國外學者的報告摘要。會議還首次與中國知網合作將收集到的論文全文及摘要刻錄成檢索光碟,以供大家學習交流。會議設立了2個分會場,共有48位國內畜牧獸醫界及相關領域的專家、教授和青年學者做了內容豐富的專題交流,同時,還有89篇論文參與壁報交流。研討會本著公平、公正原則,採用現場評委打分的形式,評選出優秀論文20篇,其中10篇榮獲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獎“優秀論文獎”,10篇獲優秀論文提名獎。
本次研討會,學會秉承關注、支持青年學者的傳統,繼續資助了100餘名農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的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免費(免註冊費、食宿費)參會,為青年學者提供了切磋交流、開闊視野的平台,受到廣泛好評。

組織結構


機構設置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根據工作需要,現設有辦公室、學術部、國際交流部、科普部、科技諮詢部、信息與市場研究部等職能部門。

理事會

十四屆名譽理事長
吳常信、陳煥春、閻漢平
資深顧問
閻漢平
學術顧問(按姓氏筆畫排序)
印遇龍、劉守仁、劉秀梵、李德發、吳常信、沈建忠、張改平、陳煥春、金寧一、夏咸柱、高 福、黃路生
十四屆理事長
黃路生
十四屆副理事長(按姓氏筆畫排序)
馮忠武、朱 慶、喬玉鋒、楊漢春、步志高、咼於明、張許科、陳偉生、邵根伙、秦玉昌、殷 宏、焦新安
廖 明、薛廷伍
十四屆秘書長
楊漢春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第十四屆理事會常務理事名單
(67人 按姓氏筆劃排序)
丁 鏟才學鵬王 哲王立賢、王金洛文 傑文心田
葉俊華田見暉包 軍馮忠武馮忠澤朱 慶喬玉鋒
劉 琳劉 群劉作華劉鍾傑齊廣海李 英李勝利
楊 寧楊漢春楊志強步志高咼於明何孔旺鄒劍敏
沈志強宋維平張 勤張永光張許科張英傑張培君
張新玲陳玉林陳代文陳光華陳偉生陳江凡陳瑞愛
陳瑤生陳耀星邵根伙趙德明侯加法施振聲秦玉昌
秦貞奎秦貴信袁宗輝夏國良錢 軍殷 宏塗長春
黃路生董衛星董常生蔣小松韓國才程安春焦新安
童光志廖 明薛廷伍穆 祥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第十四屆理事會理事名單
(172人 按姓氏筆劃排序)
丁 鏟才學鵬馬 闖馬乃祥馬志永王 哲王 健
王文傑王立賢王傳彬王紅寧王志剛王連民王金玉
王金洛王笑梅王楚端文 傑文心田孔平濤鄧干臻
左福元盧克煥葉俊華田見暉田克恭冉隆仲白躍宇
包 軍包玉山馮 力馮忠武馮忠澤馮艷秋馮雪領
朱 慶朱士恩喬玉鋒任 濤任心俊劉 全劉 娣
劉 琳劉 群劉 爵劉書傑劉作華劉佩紅劉金華
劉建新劉鍾傑齊廣海孫進忠李 衛李 寧李 剛
李 英李 昌李 明李 奎李川武李傳業李華明
李華春李建國李勝利楊 寧楊漢春楊志強楊青春
楊博輝步志高吳 德咼於明何孔旺何后軍谷新利
鄒劍敏汪以真沈志強宋維平張 軍張 勤張永光
張許科張志平張英傑張和平張細權張繼瑜張培君
張新玲陸陽清陳玉林陳代文陳光華陳偉生陳江凡
陳啟軍陳明新陳瑞愛陳瑤生陳耀星邵華斌邵根伙
武拉俊范學斌林伯全林哲敏林祥梅尚以順羅建勛
周效桂鄭文新單安山參木友趙亞榮趙寶玉趙俊龍
趙德明侯加法施建春施振聲姜世金婁佑武姚 斌
姚新華秦玉昌秦貞奎秦應和秦貴信袁希民袁宗輝
耿照玉夏有彩夏國良顧洪如柴同傑晁向陽錢 軍
倪學勤徐照學殷 宏郭 勇塗長春姬秋梅黃一帆
黃保續黃路生崔言順、崔治中符少輝葛長榮董衛星
董常生蔣小松韓國才程安春焦新安魯 俊童光志
靳亞平詹 凱鮑國連竇新紅廖 明熊本海顏景辰
薛立群薛廷伍穆 祥戴有理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第十四屆理事會副秘書長
(12人 按姓氏筆劃排序)
馬 闖孔平濤田見暉劉 琳孫進忠李 剛李傳業
肖石軍宋維平周效桂袁希民夏有彩

歷屆理事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成立於1936年7月。由劉行驥、蔡無忌、程紹迥、羅清生、王兆麟、沈九成、陳瞬耘等9人在南京組建並成立第一屆理事會,蔡無忌任首屆會長。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后,學會停止運作。1942年,在成都重新成立第二屆理事會,並由陳之長任理事長。
1950年,熊大仕發起恢復行動。1955年成立第三屆理事會,陳凌風任理事長。同時,協會歸口農業部管理。1959年選舉第四屆理事會,陳凌風連任理事長。1963年,第五屆理事會成立,程紹迥任理事長。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學會活動停止。1978年,學會再次恢復工作併產生第六屆理事會,程紹迥再次當選理事長。1982年,第七屆理事會產生並由陳凌風任理事長。1986年,第八屆理事會產生,陳凌風連任。1991年及1996年的第九屆及第十屆理事會的理事長均由陳耀春擔任。1993年,中國畜牧獸醫學會作為國家會員加入世界畜牧學會(World Association for Animal Production,WAAP)。2001年,選舉第十一屆理事會並由吳常信當選理事長。2006年10月,陳煥春當選為第十二屆理事會理事長。

團體會員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成立至今已走過75年的光輝歷程。7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農業部、中國科協的正確領導和掛靠單位的關愛支持下,通過深入開展學術交流、科技服務、科普活動、繼續教育培訓、辦刊等大量富有影響、卓有成效的活動,逐步發展壯大。成長為擁有35個學科分會、個人會員近6萬名(其中高級會員1000名)、團體會員390多個,並與全國32個省級畜牧獸醫學會建立了密切的業務聯繫和指導關係,跨行業、跨部門、知識密集、聯繫廣泛的全國學術團體。
截止2009年,中國畜牧獸醫學會共有學科分會35個、個人會員近6萬名、團體會員390多個。

組織章程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Chinese Association of Animal Science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縮寫:CAAV
第二條 本會的性質
本會是由中國畜牧獸醫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學術性、科普性、非營利性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國家發展畜牧獸醫科學技術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
(一) 本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動員廣大會員和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思想,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推廣,促進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二)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法規,遵守社會公德;貫徹國家科學技術工作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
(三)本會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本會掛靠中國農業大學和中國牧工商(集團)總公司。
第五條 本會住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路9號博雅園1棟106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 圍繞畜牧獸醫科技和產業發展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 實施《科學技術普及法》,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捍衛科學尊嚴。
(三) 反映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建議、意見和訴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加強學術道德建設和學風建設。
(四) 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國家科技政策、法規的制定和國家事務的科學決策工作。
(五) 接受委託承擔本行業科技、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項目評估;科技成果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標準的制定和評審;科技文獻和各種標準的編審;組織舉辦國內外科技經濟展覽;提供技術諮詢和技術
服務,推廣先進技術,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
(六) 編輯、出版、發行畜牧獸醫科技書籍、報刊及相關的計算機軟體和音像製品。
(七) 表彰獎勵在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舉薦人才。
(八) 開展民間國際科技交流活動,發展同國外的相關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進國際合作。
(九) 認定會員資格,開展對會員和科技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興辦符合本會宗旨的為會員和畜牧業發展服務的事業。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擁護本會章程並符合會員條件者,可提出入會申請,經批准后成為本會會員。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高級會員、團體會員、外籍會員。
第八條 會員條件
(一) 個人會員: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具有中級或相當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的科技人員;獲得碩士學位以上者;或雖無上述技術職稱,但長期從事畜牧獸醫工作,並作出較大貢獻者;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管理工作者。
(二)高級會員: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具有高級或相當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職務的畜牧獸醫專業科技人員;或雖無上述技術職稱,但長期從事畜牧獸醫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者;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並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企事業、社團的高級管理工作者。
(三) 團體會員: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與本會的學科(或專業)有關,具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含聘請的專家、顧問)、並積極支持和願意參加學會的學術交流、科普宣傳、技術服務、繼續教育、期刊出版等各項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相關學術性社會團體。
本會的團體會員分為:團體會員、理事單位團體會員、常務理事單位團體會員、副理事長單位團體會員。
本會與團體會員單位建立密切的業務聯繫和相互支持、協作關係。本會與常務理事單位團體會員、副理事長單位團體會員可簽訂具體的協作(合作)服務協議,並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四)外籍會員: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對我國友好,願意與本會聯繫、交往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由本會會員二人介紹或單位推薦;
(三)本會高級會員、團體會員的入會程序分別按高級會員、團體會員的管理辦法辦理。
(四) 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個人會員亦可有本會授權學科分會或者委託省級畜牧獸醫學會批准,並報本會登記備案。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個人會員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 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四) 優先參加本會有關學術活動;
(五) 優惠取得本會有關學術資料;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
中國畜牧獸醫學會
(六) 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完成本會所交辦的工作;
(七) 弘揚科學精神,遵守科學道德,不斷更新知識;
(八) 按規定繳納會費;
(九)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十)高級會員的其他權利和義務見“高級會員管理辦法”。
團體會員: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優先參加本會的有關活動;
(三) 優惠取得本會的有關學術資料;
(四) 可要求本會優先給予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
(五) 可請求本會協助舉辦技術培訓班等;
(六) 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七) 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接受本會委託的工作;
(八) 協助開展有關學術和科普活動;
(九) 按規定繳納會費。
(十)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須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團體會員退會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並交回《團體會員證》和標牌。會員如果無故二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經會員充分醞釀、協商產生。
第十四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批准。延期召開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 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三) 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
(四)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理事經全國會員代表充分醞釀,民主協商,採用無記名投票等額或差額選舉產生。理事會除個人理事外,可適當增加單位理事。
本會理事會理事、分會的常務理事原則上從本會的高級會員中產生。
第十七條 理事會理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學會、學科分會、中央直屬有關政、事單位及企業界科技人員按適當比例組成,併兼顧老、中、青、婦和少數民族的比例。本會學科內的院士、各學科分會的理事長為當然理事。學科分會換屆后新的理事長不是本會理事的須經常務理事會確認增補,原分會理事長的理事資格至任屆期滿止。各省學會、中央直屬政、企、事單位的理事因工作變動、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變更,可報理事會審批,向中國科協備案。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二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九條 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權
(一) 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 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 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 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 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 制定本會活動計劃和內部管理制度;
(九) 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條(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 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
(二) 在本專業學科和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五年,任期最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年齡不超過70周歲。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方可擔任。
本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其他重要事宜。
第二十八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處理其他日常事物。
第二十九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若干工作委員會,協助理事會工作。
第三十條 為密切與會員的聯繫,在會員較多的基層單位建立基層會員小組;也可在同一地區聯合若干會員較少的基層單位,建立聯合會員小組。
第三十一條 本會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學會屬業務指導關係。
第三十二條 本會的辦事機構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辦公室、學術交流、科學普及、編輯出版、組織人事、國際活動、財務等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會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由掛靠單位按其編製管理許可權進行管理;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為表彰熱心本會工作的老一輩畜牧獸醫科技工作者,本會對會員設立幾項榮譽職務:
設名譽理事長若干人。曾任過本會當屆理事長或副理事長,並對本會有重大貢獻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由新一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授予。其任期與理事會同。
設榮譽理事若干人。曾任過本會當屆理事,並對本會有重大貢獻,經各學科分會、省級學會提名,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由新一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授予。其任期與理事會同。
設榮譽會員若干人。凡本會會員,在工作和學術上有傑出貢獻、熱心學會工作並已離退休者,經各學科分會和省級學會提名,並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授予。
第五章 涉外
第三十五條 本會涉外交往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各類涉外活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不吸收境外民間組織為團體會員。
第三十七條 原則上不推薦或聘請境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正副理事長、秘書長)。
第三十八條 吸收境外人士擔任名譽性職務,須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批。
第三十九條 本會會員如確需以個人身份應邀加入境外專業、學術性團體或擔任該團體有關職務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審批。
第四十條 以本會(分會)名義加入境外民間組織,需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批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分會)確因工作需要在境外設立代表機構的,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同意,必須報中國科協和民政部批准。
第四十二條 境外民間組織在本會建立分支機構,須按中國科協和民政部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接受境外捐贈資助,按《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分會管理
第四十四條 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中國科協《全國性學會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本會依據學科劃分、業務範圍和開展活動的需要,設立若干學科分會(以下稱分會)作為理事會領導下的學術組織。分會的設立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報業務主管單位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四十五條 分會的名稱不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字樣;其名稱前須冠以本會的名稱;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全稱,英文譯名應當與中文名稱一致。
第四十六條 分會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另定章程,接受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的領導,按照本會章程所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在授權範圍內開展活動,發展會員。在活動中凡涉及與政府、企業、事業法人單位簽定合同、協議等法律文書以及涉外活動和召開全國性會議等,須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批。
第四十七條 分會不能設立分支機構,也不能組建跨地域的區域性機構。
第四十八條 分會應當按照本會章程,在其規定的理事會任期(一般為3?5年)屆滿時按程序報批及時換屆。分會負責人的任職年齡一般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分會的常務理事原則上由本會的高級會員擔任。
分會在沒有理由說明,超期一年不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的,本會可令其暫停活動,封存印章,進行整頓,或由本會直接組織其換屆工作。
第四十九條 分會建立嚴格的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財務收支管理接受本會的檢查、審計和監督。其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五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 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學會基金;
(七) 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一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五十二條 本會資產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十三條 本會換屆或變更法定代表人之前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四條 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五十五條 本會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六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2006年10月30日第十二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常務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