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語法
格語法
格語法(case grammar),語法關係理論。
費爾莫爾針對喬姆斯基的語法理論提出,認為喬姆斯基提出的深層結構的語法關係,實際屬於表層結構的主謂概念,而格才真正構成深層結構中的語法關係。格是普遍存在於所有語言中的“格功能”或“格關係”。
費爾莫爾最初提出施事格、工具格、與格、客體格、方位格、結果格等六種,以後又擴展提出了許多種。
格語法的中心是動詞,每個動詞都可支配一定的格。其組成包括深層結構、表層結構和轉換三部分。深層結構由命題和情態兩部分組成,命題表示動詞與名詞的關係項,其中最重要的是動詞,動詞與名詞的關係是固定不變的。
結構主義語言學,特別是作為結構主義語言學一個分支的美國描寫語言學,完全拋開意義,其結果把語言學引進一條越走越窄的死胡同。這就給喬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轉換生成語法(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的興起準備了條件。
喬姆斯基在1957年出版的第一本書《句法結構》中提出了三大規則:短語結構規則、轉換規則、語素音位規則。其短語結構規則(S → NP + VP;V + NP)的目標是生成所有的句子。結果,生成所有句子的目標雖然達到了,但是在生成正確句子(“約翰喝酒”)的同時,也生成出錯誤的句子(“灑喝約翰”)。這說明動詞和名詞之間要有一種語義限制。為了避免錯句的產生,就應該對規則進行一些辭彙、語義方面的限制。如 drink(喝):其前面的名詞一般是人,至少是有生命的;其後面的名詞是液體甚至是飲料。
喬姆斯基針對他第一本書存在的問題,於1965年出版了第二本書《語法理論的各方面》(The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Yourself),主要是對第一本書的規則加以語義限制。喬姆斯基的第一本書《句法結構》對待語義的態度與結構主義差不多,都認為語義不應當包括在語法裡頭,從第二本書開始卻把語義包括在內了,這是轉換生成語法的一個質變。但第二本書出版后不到一年又發現有新的問題。首先起來反對的是喬姆斯基的學生菲爾墨,他認為用各類格框架分析句法結構要比喬姆斯基的轉換規則方便精密得多。
為了從語義的角度彌補轉換生成語法的不足,菲爾墨1966年發表了《關於現代的格理論》(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1968年發表了《格辨》(The Case for Case ),1971年發表了《格語法的某些問題》(Some Problem for Case Grammar),1977年發表了《再論格辨》(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其中的《格辨》是代表性論文,已有中譯本(胡明揚譯),刊載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語言學譯叢》第二輯。
菲爾墨以上這些系列論文形成了一個語法學派,即所謂格語法,它實際上是轉換生成語法發展出來的一個分支。
在傳統語法中,“格”是指某些屈折語法中用於表示詞間語法關係的名詞和代詞的形態變化,這種格必定有顯性的形態標記,即以表層的詞形變化為依據。如德語的四格。在漢語中,名詞和代詞沒有形態變化,所以沒有格。
傳統語言學中的格只是表層格,其形式標誌是詞尾變化或者詞幹音變,這是某些屈折語的特有現象。格語法中的“格”是“深層格”,它是句子中體詞(名詞,代詞等)和謂詞(動詞,形容詞等)之間的及物性關係(transitivity),這些關係是語義關係,它是一切語言中普遍存在的現象。
這種格是在底層結構中依據名詞與動詞之間的句法語義關係來確定的,這種關係一經確定就固定不變,不管它們經過什麼轉換操作,在表層結構中處於什麼位置,與動詞形成什麼語法關係,底層上的格與任何具體語言中的表層結構上的語法概念沒有對應關係。
格語法有三部分組成:基本規則,辭彙部分和轉換部分。
最基本的有三條規則:
(1)S->M+P
(2)P->V+C1+C2+……+Cn
(3)C->K+NP
底層格的概念相當於人類對周圍發生的事情所作出的判斷。
菲爾墨在1996年認為命題中需用的格包括6種:
後來,他在語言分析時又加了一些格:
(7)受益格,(8)源點格,(9)終點格,(10)伴隨格。
詞庫是語言中辭彙的集合。在詞庫中除了要標明每一個詞條在句法、語義和語音方面的特徵外,還需標明它們的底層格的特徵。
格語法中辭彙插入問題主要是名詞和動詞的選擇問題。對於名詞來說,把詞庫中每一個名詞的特徵與格範疇聯繫起來。
格的轉換部分操作與轉換生成語法大同小異,大致採用移動、刪除、插入、複寫等方法。
菲爾墨主要研究了有關格的形式和主語確定的轉換規則。他認為深層格所體現的語義關係是一個固定而統一的概念,而在表層結構中的表現形式則因語言而異。有些語言主要通過介詞來表現,有些語言用屈折變化和辭彙變化來表現,有些語言則主要採用次序來表現,有個語言綜合採用上述各種形式。
格框架約束分析技術
分析結果可以使用“格框架”來表示
在格框架中,不僅可以有語法信息,而且還有許多語義信息,語言信息是整個格框架的最基本的部分。一個格框架可由一個主要概念和一組輔助概念組成,這些輔助概念以一種適當定義的方式同主要概念相聯繫。在實際使用中,主要概念可以理解為動詞,輔助概念理解為施事格,受事格,處所格,工具格,工具格等語義深層格。
使用格語法進行語義分析的內容
把格框架中的格映射到輸入句中找到的短語上。
分析基礎
詞典中要記錄動詞的格框架和名詞的語義信息。
分析步驟
(1)判斷待分析詞序列中主要動詞,如果判斷出,則在動詞詞典中找出該詞的格框架。否則,對於待分析的詞序列,查找帶有格框架的動詞詞典。
(2)識別必備格
(3)按照與(2)相似的方法識別可選格
(4)根據句子中出現的標誌判斷句子的情態Modal
如果處理完(2)、(3)和(4)后,分析詞序列中還有未識別的成分,則或者分析出錯,或者待分析的詞序列不合法,或者動詞的格框架,名詞的語義信息不正確。如果分析成功,則得到待分析的詞序列的格框架。
漢語的一些流水句、無動句。連動、緊縮、動補、省略等結構,無法或不必用一個動詞統率一個句子的模式來描述。其中連動句和兼語句尤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