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勇

原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陶勇,是安徽省全椒縣人,具有研究生學歷,先後擔任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和該縣公安局副局長,2009年11月開始任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人物簡介


陶勇[原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陶勇[原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1966年出生的陶勇,是安徽省全椒縣人,具有研究生學歷,先後擔任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和該縣公安局副局長,2009年11月開始任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2012年12月5日,其因涉嫌受賄罪被天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經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被依法逮捕。

違法事迹


偽造身份證

2011年2月份,陶勇為了設立帳戶、收受回扣和將來隱匿房產,以其本人照片,偽造姓名、年齡等戶籍信息,指使鳳陽縣公安局西泉派出所所長等人,以“章偉”的名字,幫助其辦理居民身份證一張。
拿到“假身份”后,陶勇先後在安徽合肥、江蘇南京分別開設了兩個銀行賬戶,一個用於存放自己的私房錢,另一個則專門用來收受賄賂。

幫辦公司

陶勇[原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陶勇[原安徽鳳陽縣公安局局長]
陶勇任鳳陽公安局長后,熊某到鳳陽找到他,請其出面聯繫為蚌埠海螺水泥廠提供石灰石原材料。陶勇就以其岳父李某某的名義和熊某設立鳳陽縣金成建材銷售有限公司,實為熊吉林一人出資。陶勇利用其擔任公安局局長的地位和影響,多次向石料供應商所在地的派出所和交警中隊相關人員打招呼,要求他們為熊某的石料採購和運輸服務給予關照。
其後,陶勇分多次收受熊某給予的分紅款2萬元、3萬元、5萬元。2011年,熊某再以給陶勇岳父每月1900元工資的名義,送給其好處費計2.09萬元。合計12.09萬元。
除了“辦公司”牟利,陶勇還大肆收受賄賂,存入自己的“假身份”賬戶。
2007年,陶勇在擔任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和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安排全椒縣城管執法局和公安局等單位在南京瀚東宇先科技有限公司先後購買電子器材,價值25萬餘元。2009年11月,陶勇調任鳳陽縣公安局局長后,再次安排鳳陽縣公安局民警,到南京瀚東宇先科技有限公司購買執法記錄儀50台,價值8萬元。為感謝陶勇的關照,南京瀚東宇先科技有限公司的汪某將2.8萬元回扣款存入其指定的“章偉”銀行卡帳戶。

頂風作案

被調查期間“照收不誤”
陶勇甚至在被相關部門調查后還“頂風作案”。2012年3月,在紀檢部門調查陶勇的經濟問題期間,陶勇為了弄清被調查的具體內容,找到自己的“合伙人”熊某打探核實有關情況。熊某去時,順便把公司“分紅款”3萬元現金交給陶勇,陶勇依然照收不誤。
陶勇因被人實名舉報案發。2013年1月16日,陶勇案在天長市法院開庭,曾經意氣風發的他,頭髮已經基本全白。其因非法收受賄賂15萬餘元,涉嫌受賄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法庭上,陶勇當庭表示認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一審宣判

2013年3月,陶勇受賄、偽造居民身份證一案,在天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零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五萬元,非法所得及偽造的居民身份證被沒收。
一審法院認為,陶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5萬餘元,構成受賄罪,同時其還構成偽造居民身份證罪,應數罪併罰。因陶勇主動投案,構成自首,且案發後退出全部贓款,法院對其酌情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