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巡警道

直隸巡警道

直隸巡警道是清朝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在直隸省設置的機構,專管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該司行政長官並稱為巡警道,為專職官員,官至正四品,屬直隸總督。巡警道下設警務公所,為全省警務的執行機構。

目錄

沿革


光緒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1902年8月15日),袁世凱接管天津后,當即把從保定帶來的2000多名巡警和“都統衙門”原設的1000餘名華捕,合併成立了天津巡警總局。這是中國最早的近代警察機構。
不久,袁世凱為擴大管理範圍,又成立了天津北段巡警總局,主要管轄金鐘河以北地區,北段總局設在賈家口。原天津巡警總局改稱天津南段巡警總局,南段總局設在南斜街。光緒三十年(1904)十一月,又成立了四鄉海河巡警總局,管轄天津周圍四鄉及海河一帶。
光緒三十二年(1906),原直屬於直隸總督衙門的工程局和捐務局的全部,以及衛生局的部分機構,併入巡警總局。巡警總局權力擴大,承擔了治安、捐務、工程、監督衛生等事務。
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民政部奏擬承認巡警道官制,將所有省原設巡警等局歸併辦理,專營全省巡警、消防、戶籍、營繕、衛生事務,光緒皇帝很快批准了這個奏議。
宣統二年(1910)四月,直隸巡警道在天津成立。首任道員為舒鴻貽。同時,將天津南、北兩段巡警總局合併,改稱直隸全省警務公所。公所分置總務科、行政科、司法科等,每科設科長1人,科員3-4人。將原南、北兩段轄區改為東、南、西、北、中五大區,下設29個分區,原天津四鄉海河巡警總局從南段巡警總局分離。翌年,南、北兩段復分,南段巡警總局隸屬於巡警道;北段巡警總局隸屬於新練軍,僅轄西、北2區;四鄉海河巡警總局又附轄於南段巡警總局。舒鴻貽任直隸巡警道道員,一年後,先後改由田文烈言敦源羅開榜、楊經德等人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