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公安局
政府工作部門
崇左市公安局為崇左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崇左市委員會、崇左市人民政府關於崇左市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崇委發〔2010〕19號),設立崇左市公安局。
(一)貫徹、落實全國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公安廳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市公安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規範性文件草案。
(二)研究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和推進我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狀況,對全市公安工作進行決策。
(三)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為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四)組織、指導、承辦偵查工作,參與偵查、承辦重大案件,協調處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五)組織、指導、承辦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門牌、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組織、指導、承辦全市公安機關對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工作、邊境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八)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維護城鄉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管理、檢驗和駕駛員考核、駕駛證件的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網路安全保衛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信息通信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重要黨政領導人、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計劃、制度,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警務保障制度和標準的落實工作。
(十六)按國家規定統一領導、管理全市公安邊防、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崇左市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制定全市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教育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
(十八)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十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指揮中心(辦公室、行政審批科)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政治部 情報支隊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治安警察支隊(危險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處)邊防支隊 刑事偵查支隊 出入境管理支隊(出入境管理處)消防支隊(武警現役編製)警衛科 宣傳科 網路安全保衛支隊(崇左市網路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技術偵察支隊 預審監管支隊 特警支隊 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局)法制支隊(崇左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審批辦公室)計劃財務裝備科 禁毒支隊(崇左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科技信息化科(信息中心)行政科 邪教犯罪偵察支隊 反恐怖偵察支隊 審計科 戶政管理科(流動人口管理科)機要保密科 崇左市人民警察訓練學校 崇左市看守所 崇左市拘留所 崇左市強制戒毒所 派出機構。
朱園春: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提名人。
2020年9月8日,崇左市公安局獲得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11月,入選2016-2020年全國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擬表彰名單,並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