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論玄義
三論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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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玄義
《三論玄義》,一卷(或二卷),隋釋吉藏撰,總敘《中》、《百》、《十二門》三論的要旨。成書於仁壽二年(602)四月,是他居揚州慧日道場時應楊廣之請而作。
全書內容分兩大部分:一、通序大歸,二、別釋眾品。在通序大歸中,說三論的立義,不出破邪、顯正二轍。破邪是把邪計、邪執歸納為四類:(一)破外道執有實我、實法,其中:先述天竺邪因邪果、無因有果、有因無果、無因無果四執,后舉震旦《庄》、《老》、《周易》三玄,一一用佛理摧破它。(二)破毗曇雖達我空而執諸法實有。(三)破成實雖明人法二空而未能窮原盡理。(四)破大乘而墮於有所得見。如此,無論內道外道、大乘小乘,凡計有所得的都加遣破。其次顯正,說有人正、法正二義。三論的作者龍樹論師應《楞伽》、《摩耶》等大小乘經的懸記,建立正法,這是人正。三論是究竟無餘之說,這是法正。次就三論說有體正、用正二義。體正是說諸法實相無所得理,言忘慮絕,非真非俗,絕諸偏邪。用正是說為令眾生契無所得的理體,於無名相中強設名相,說真俗二諦來顯示它。如此,雖有體、用二正,要以破遣有所得見、顯示無所得理為顯正。
在別釋眾其中,有十三科:(一)經論相資,說諸佛為眾生失道而說經,菩薩為眾生迷經而造論。(二)經論能所絞絡,說經以二智為能說、二諦為所說,論以二慧為能說、言教為所說。而經論互相絞絡,或此能為彼所,或此所為彼能。(三)造論緣起,說龍樹、提婆為諸部異執迷失佛教的本意,因而造論破其他們的迷情。(四)諸部通別,說《中論》通破大小二迷、通申大小二教,《十二門論》通破大迷、通申大教,《百論》通破障大小之邪、通申如來大小兩正,所以都是大乘通論。(五)眾論立名,說《大智度論》從所釋經、《中論》從理實、《十二門論》從言教、《百論》從偈句立名。(六)眾論旨歸,說《大智度論》以二慧(實慧、方便慧)、《中論》以二諦、《百論》以二智(權智、實智),《十二門論》以境(實相)智(般若)為宗。(七)四論破申,說《中》、《百》、《十二門》三論通破眾迷、通申眾教,《大智度論》別破般若之迷、別申般若之教。又其中《百論》正破外、旁破內,餘二論正破內、旁破外。(八)別釋三論,說《中》、《百》、《十二門》論同具破邪、顯正、言教三義,所以合稱三論。(九)三論通別以《大智度論》和三論相對來說,則《智論》為別論、三論為通論。若專就三論說,則《百論》為通論之廣、《中論》為通論之次、《十二門論》為通論之略。(十)四論用假,說《大智度論》多用因緣假,《中論》、《十二門論》多用就緣假,《百論》多用對緣假。(十一)四論對緣,說提婆的出世,正為破斥當時盛興的外道,兼除小迷及小乘有所得見。龍樹的出世,為當時五百部盛興,破小迷,申大教,令回心向大。(十二)三論破緣,說有聞《百論》始舍罪福,終破空有而言下得悟無生;有聞《百論》后出家受經,方乃得悟;有聞《百論》不了尋經更起迷執,為《中論》所破,方乃得悟;有直至聞《十二門論》方乃得悟。(十三)《中論》名題,說此論的立名有廣有略,略但稱《中論》,中是所論的中道實相理,論是能論的言教。廣稱《中觀論》,由中道實相發生正觀,由內有正觀宣於口而為論。
吉藏於《玄義》外,尚著有《中》、《百》、《十二門》三論疏,分別就論中文句及其意義詳加解釋。
《玄義》此土無註解,日本古代的佛教學人,研究此書甚盛,著有《檢幽集》七卷(證禪)、《鈔》三卷(貞海)、(肝要鈔》五卷(亡名)、《科注》七卷(薄祐)、《首書》二卷(鳳潭)、《玄談》一卷(明道)、《講話錄》二卷(前田慧雲)、《講義》一卷(村上專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