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
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
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Sachsen-Gotha-Altenburg)是韋廷家族在圖林根的一個邦國。1825年絕嗣,被薩克森-科堡-薩爾費爾德和薩克森-希爾德布爾格豪森瓜分。
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Sachsen-Gotha-Altenburg)是韋廷家族在圖林根的一個邦國。1681年由薩克森-哥達和薩克森-阿爾滕堡合併而來。1806年成為萊茵聯邦的一個邦國,1815年成為德意志邦聯的一個邦國。1825年絕嗣,被薩克森-科堡-薩爾費爾德和薩克森-希爾德布爾格豪森瓜分。
1485年,根據萊比錫分割條約,韋廷王朝的領地被一分為二。薩克森選侯弗里德里希二世的次子恩斯特繼承了邁森北部、圖林根南部、維滕貝格和選侯的職位。在宗教戰爭期間,該支逐漸傾向支持新教。最終,在1547年,薩克森選侯的頭銜,被當時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五世剝奪。
被廢黜選侯之位的約翰·弗里德里希一世得到了魏瑪作為領地。於是他以魏瑪為大本營,發展了他家族的力量。約翰·弗里德里希一世於1554年去世,他的兩個兒子瓜分了他的土地。次子約翰·威廉成為薩克森-魏瑪公爵,得到了魏瑪、哥達、阿爾滕堡等領土。約翰·威廉的三個孫子分別成為薩克森-阿爾滕堡、薩克森-魏瑪和薩克森-哥達的公爵。
1672年,薩克森-阿爾滕堡公爵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去世,沒有子嗣。薩克森-阿爾滕堡絕嗣。薩克森-哥達公爵恩斯特一世作為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的堂姐夫繼承了薩克森-阿爾滕堡公國。薩克森-哥達和薩克森-阿爾滕堡成為共主邦聯。恩斯特一世去世后,他的第四子,也是活到成年的最年長的兒子弗里德里希一世繼承了薩克森-哥達和薩克森-阿爾滕堡兩國。1680年,弗里德里希一世與六個弟弟通過協議瓜分了父親的領土,弗里德里希一世得到了哥達、滕內貝格、瓦赫森堡、伊希特爾斯豪森、格奧爾根塔爾、施瓦茨瓦爾德、萊因哈德斯布魯恩、福爾肯羅德、上克拉尼希費爾德、奧拉明德、阿爾滕堡和托納,並在次年改國號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公國。他於是成為第一任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公爵。
1685年,弗里德里希一世規定了他的國土不得分割和薩利克式的長子繼承的原則,並在1688年得到了皇帝的確認。
19世紀初,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先後加入了萊茵邦聯和德意志邦聯。
1825年,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公爵弗里德里希四世去世,沒有子嗣,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絕嗣。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的繼承為恩斯廷系諸邦爭議。通過薩克森國王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一世的仲裁決定:弗里德里希四世的侄女婿薩克森-科堡-薩爾費爾德公爵恩斯特一世得到哥達;薩克森-希爾德布爾格豪森得到阿爾滕堡,並將希爾德布爾格豪森讓給薩克森-邁寧根。得到哥達的薩克森-科堡-薩爾費爾德更名薩克森-科堡-哥達;而薩克森-希爾德布爾格豪森更名薩克森-阿爾滕堡。
薩克森-哥達公爵兼薩克森-阿爾滕堡公爵
1672年—1675年:恩斯特一世
1675年—1680年:弗里德里希一世
薩克森-哥達-阿爾滕堡公爵
1681年—1691年:弗里德里希一世
1691年—1732年:弗里德里希二世
1732年—1772年:弗里德里希三世
1772年—1804年:恩斯特二世
1804年—1822年:艾米爾·利奧波德·奧古斯特
1822年—1825年:弗里德里希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