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托收
出口托收
出口商出運貨物后,將出口項下的商業票據或金融票據交給委託銀行,委託銀行通過進口地銀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
1. 出口商填寫《出口托收申請書》。
2. 出口商向我行提供出口單據及進出口合同、營業執照等材料。
3. 款項到達后,出口商根據外管政策及時辦理結匯手續。
(1)了解進口商的資信狀況,並且有足夠的資金用於備貨和發運;
(3)當出口商處於買方市場,且進口商要求給予融資便利,可選擇承兌交單(D/A)方式。較賒銷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證。
出口商A公司出運貨物后委託我行以承兌交單方式向美國進口商B公司收取金額為USD500萬的貨款,並將出口單據及匯票交與我行。我行按國家外管規定審查出口商業務資格、貿易背景等,並審核出口托收申請書。審查無誤后,我行為A公司選擇B公司的賬戶行美一銀行為代收行,並向美一銀行寄出委託書和全套單據。B公司承兌匯票后,美一銀行向我行發來SWIFT承兌電,經審核無誤后,我行及時通知A公司。匯票到期后,美一銀行借記B公司賬戶並將款項付至我行。我行確認款項無誤后,根據國家外管政策貸記A公司賬戶。
1. 問:工行如何選擇代收行?
答:若委託人指定了代收行,原則上按委託人的指示辦理;若委託人未指定代收行,我行將為其選擇信譽良好、操作規範的代收行。
2. 問:工行對出口托收申請書的填制有何要求?
答:申請書內容清楚、要素齊全、付款人地址詳細完整;明確規定交單方式(付款交單、承兌交單),並對手續費和相關費用承擔等事項做出明確規定;申請書上公章和有權人簽字須與我行預留印鑒相符。
①跟單托收受理 受理客戶委辦的出口跟單托收(D/P或D/A方式)業務,負責向國外銀行寄單托收,以及出單後有關往來函電的處理。
②跟單托收項下收匯 辦理跟單托收項下款項的結匯/入帳,催收及查詢等。
③光票托收及收匯 接受客戶的委託辦理貿易項下票據(包括匯票、本票、支票)的托收及結匯業務。
首次委託業務的客戶應提交: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進出口業務的營業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作為資格審查資料。
(1)與信用證方式相比,操作簡單、方便易行; (2)銀行費用較低,有利於出口商節約費用、控制成本;
(3)進口商只有承兌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貨物,與賒銷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擔的風險較小。